呃…
几个人愣住了,喝白酒他们都能喝一斤,就连黑寡妇也能喝八两,可从来就没试过白酒啤酒掺着喝的。一个个不由的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三眼叔。
原来聊天的时候,三眼叔用一副过来人的口气教训过他们,劝诫他们不要白掺啤,这样的喝法完全是属于玩命。
一个人白酒量是一斤,可是白掺啤的喝,白酒最多也就能喝五两也就到尽了,而且最主要的,第二天起来了以后,那种头疼欲裂的感觉,简直是要了人的老命。
“好酒量!”
三眼叔讪讪一笑,说:“如果你喜欢的话,就白掺啤的喝,我们就只喝白酒了。”非常的尴尬,无论如何他也没想到,犊子竟然用这种喝法。
“随意。”
犊子也愣了一下,这喝酒就是为了喝的开心喝的高兴,听他这意思,怎么好像还有什么内幕似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天哥喝的舌头都大了,含糊不清的说:“老弟,你让哥哥我佩服啊,哥哥我也羡慕,竟然有那么强大的一个后台,只是哥哥我一直弄不明白,为啥你还要来工地搬砖?给哥哥说说呗。”
犊子苦涩一笑,说:“一言难尽啊,说了你们也不会相信,算了,不说了不说了,至少,我现在不用继续在工地搬砖了。”
“不搬砖,准备去做什么?”
几个人心里一惊,难道…犊子也准备做包工头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咋办?他们的饭碗还不被全都抢走了!
“是不是,有什么发财的门道?教教哥哥。”
天哥脸上努力的挤出来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看着成竹在胸的犊子,说:“包工头这个活,简直坑的要死,吃力不讨好,还要小心翼翼,一来怕手底下人出什么事故,而来还要跟那些部门的人搞好关系,不然人家不给你工程。”
天哥说这些话,其实是为了让犊子知道包工头的辛酸,虽然话里有夸大的成分,可说的也**不离十。
“不是!”
犊子笑了笑,说:“我胸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啥意思?
这句话彻底把几个人给能蒙了,几个没上过学的人,怎么从来就没停过这句话,更别说理解这句话里的意思了,只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是英国诗人西格里夫,萨松代表作《于我,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经典诗句,原话是‘inmethetigersniffstherose’天朝人把它翻译为: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意思是,老虎也会有细嗅蔷薇的时候,忙碌而远大的雄心也会被温柔和美丽折服,安然感受美好。讲的是人性中阳刚欲阴柔的两面。
几个大老爷们听着黑寡妇说的头头是道,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诗词、理想什么的,他们早就抛弃了。
在现实生活与美好理想的选择中,他们选择了前者,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人,心怀远大的理想,可走着走着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跟自己想法真的不一样。
于是,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抛弃了理想。
现在听犊子这么一说,心里寻思着被丢弃的理想的同时,也在感叹犊子还是太年轻了。一个真正理解了这个社会的人,是绝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心怀理想好的,可是别说出去,不然容易让人笑话。
“你准备干啥?”
天哥问出了在座所有人的疑惑,一双双目光齐刷刷的再度聚集在了犊子的身上。
“做生意!”
犊子高深莫测的笑了笑,说:“我找了一个三百平米的房子,准备卖麻辣烫什么的弄一点资金。然后大作一番事业。”
“房子在什么地方?你要知道,做生意人流量是最致命的。”
天哥眉头微微一皱,说:“三百平米的房子卖麻辣烫,你知道有多奢侈么?十几平米的小房子卖就差不多。”
“你不懂,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