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干吗不打电话给联邦调查局,跟他们分享你的高见?我知道他们准定等在电话机旁。”
“别生气。对不起。请原谅我。”
“你是狗屁,托马斯。”
“是的,但是你爱我,不是吗?”
“我不知道。”
“我们还可以一起睡觉吗?你可是答应了的。”
“再说吧。”
卡拉汉把眼镜放在桌上,便要动手。“你瞧,宝贝。我要看你的案情摘要,好吧。然后我们一起讨论,好吧。但是我现在脑子是昏的,我要活不成了,除非你拿住我的瘫软而颤抖的手,带我上你的床。”
“忘掉我的案情摘要。”
“求你,赶快,达比,求你。”
她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拖过去。他们吻得很久,很热烈,一个喝醉了酒的、几乎是暴烈的热吻。
……
11
警察的拇指摁住格雷·格兰瑟姆这个姓名下面的按钮,足足有二十秒钟。停了一下。接着又是二十秒钟。停。二十秒。停。二十秒。他觉得真是滑稽,因为格兰瑟姆是个夜猫子,也许睡着了还不到三四个小时,现在他家门厅里会如此铃声大作,久久不息。他再一次摁铃,看一眼他的巡逻车,街灯下面,违法停靠路边。现在已快天亮,星期天,街上空无一人。二十秒。停。二十秒。
也许格兰瑟姆已经死了。要不然就是在市里寻欢作乐到深夜,酩酊大醉,昏迷不醒。也许他把某某人的女人带上楼去,根本不想理会门铃。停。二十秒。
麦克风响了几声。“谁在门口?”
“警察!”警察回答,他是黑人,特别把个“警”字加重,觉得开心。
“干什么?”格兰瑟姆质问。
“也许我还有一张逮捕状哩。”警察快要笑出来了。
格兰瑟姆的口气缓和下来,好像受了委曲。“是克利夫吗?”
“是的。”
“几点钟了,克利夫?”
“快5点半了。”
“准是好事情吧。”
“不知道。萨吉不说,这你知道。他只说把你叫醒,他有话跟你说。”
“为什么他老是太阳没出来有话要说?”
“蠢话,格兰瑟姆。”
稍停一下。“是啊,我想没错。我估计他要马上跟我说话。”
“不。再过三十分钟。他说6点钟会面。”
“什么地方?”
“第十四街靠近特立尼达运动场有家小咖啡馆,里面光线暗,安全,萨吉欢喜那地方。”
“他在哪儿找到这样的地方?”
“你知道,像你这样当记者的人也会问些大笨蛋的问题。那店家的名字是格伦达,我劝你马上走路,免得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