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时桉躲避视线,伸脚找拖鞋。
钟严按住他的手和膝盖,撩开衣摆。
猝不及防的画面亮在眼前。
钟严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谁让你弄的?”
质问直截了当,时桉竟有种模仿者的羞耻感,“突然想弄了。”
钟严的语气像射出的箭,“我同意了吗?”
“我自己的身体,用不着你同意。”
时桉把钟严腰上的“Z”字型伤疤,一比一纹到了皮肤相同位置。
他早想这么做了,终于找到了契机。
钟严把人放平,开灯仔细检查。
创面是新鲜的,有少量血痂。
纹身师技术不错,用平面的方式,刻画出了立体感。不仅形状纹路一比一复刻,连颜色都如出一辙。但时桉肤色白,痕迹更明显。
钟严不敢触碰,只能在周围描着轮廓,越看越心疼,“你是白痴吗?”
时桉:“你喜欢吗?”
钟严:“不喜欢。”
时桉扒走钟严的手,转过去背对着人,“不喜欢别碰。”
“就碰怎么了。”钟严把人翻过来,强行压住,“不仅碰,我还亲呢。”
跟生气的钟严没理可讲,上衣撩到头顶,除了刺青,吻了遍。
钟严不是不喜欢,是不敢说喜欢。怕傻小子得寸进尺,一次又一次挑战他的底线。
钟严的手指画着圈,触碰刺青周围,泛着红的皮肤,“疼不疼?”
“肯定没你疼。”
钟严掐他另一侧腰,讨债似的,“警告你,不许再有第二次。”
“哦,知道了。”
表皮损伤,医生总比常人敏感。
钟严亲自消了毒,用棉棒轻轻地点,“怎么想起纹这个?”
“喜欢。”
“说实话。”
“留个纪念。”
“最后一次机会。”
时桉摆烂了,“送自己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