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就百姓们来说,他们是相信唐云扬的。他能够公正的处理金陵方面的案件,那么岳阳方面的事件处理自然也会告诉百姓们一个合法的说法,这是出于信任。
至于岳阳城的官们,他们则稍稍有些得意。由于警署方面人员的配合,此案之中关键的人物已经离开了这儿。甚至在这起案件发生的几天之后,他已经离开了中国。
要知道,空中交通的实现,使旅行方式简便了许多。这位赚够了中国钱的法国人,已经被岳阳的狗官们送上飞艇,这时已经踏上法国的殖民地——越南。
不过话说回来,狗官的目光总是太过于短浅,他们可能也没有听到过唐云扬说过的那句话。
“跑是吧,如果跑不到月亮上去,那么可以肯定的告诉您,跑得还不够远。当然,想要永远安全,除非你有本事跑到火星上去!”
对于唐云扬来说,在中华联邦的领土上犯了罪,那么无论如何必须要付出代价。现在为了中华联邦一些秘密组织不到自己的国家去剪除犯罪,不给自己的国家造成损失。
包括英、法、美在内的欧洲各国已经与中国签署了全面的“引渡协议”,当然这也是双方的意愿。
那么在中国想要非法敛财就必须要遵守这个简单规则,事情没有曝光,那么不算什么。一但曝光,最简直而且损失最小的办法,就是洗干净脖子,写好交待材料,然后等着上绞架。
否则,案件被交给“ZLQQ”的“猛龙小队”或者干脆是联邦国防军的“魔鬼之旅”时,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损失可能会扩大100倍,至于人则必须在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
所以,在中华联邦之中犯了罪的话,跑绝对不是个办法。正如同前面所说,交待清楚事情,洗干净脖子,等着上绞架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显然,这些规则并没有得到岳阳城“狗官”们的同意,而那位已经跑到了越南的法国人似乎也不大相信,不要紧,猛烈的报复必然如同台风一样,很快就会他们这些小爬虫撕成一片片的碎块。
46章 简单规则
琴岛的“ZLDC”总部大楼距离联邦总统府所在地——“水晶宫”并没有多远。甚至在“ZLDC”大楼上马永贞的办公室里,可以把“水晶宫”门前的大部分情形一览无遗。
马永贞正在等待着来自水晶宫的命令。
挂着百叶窗的玻璃墙把他与手下人员隔开,也把电讯室里电传打字机那嘈杂的声音隔开。在他的办公室里暂时是安静的,在等待着唐云扬命令的时候,他坐在那儿出了一小会神。
“ZLDC”的工作是繁忙的,除去全国范围之内影响巨大的,金陵“官匪集团案”之外,整个国家几乎每一个地方都在忙于建立“ZLDC”的分部。
与此相适应的,各地都有一些类似的案件正在发生。一部分主要是因为“金陵官匪集团案”的处理方式,使全国各地的百姓们知道,他们有权利控告这些人。
而且就算这些一地、一区的赃官抱成了团,甚至就算地区安全部队也与他们沆瀣一气时,再没有了什么“官官相护”,中华联邦国防军显然与这些官们,没什么更深的交道。下手的时候,则一点也不留情。
主要在宪法层面统一的中华联邦,中央与地区的关系处于监督与被监督、自治与垂直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地方各个政府部队,在执行民选执政官的命令之外,还必须接受国家各部门的垂直监督。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想要一手遮天完全没有什么可能。在中华联邦,比天大的是《中华法典》,而中国法典的权威与公正性就更使百姓们感觉到了安全与可靠。
在金陵的“官匪集团案”尘埃落定之后,联邦各地通邮政、电话、电报甚至媒体,向在百姓心中可以主持正义的“ZLDC”送来越来越多的消息。其中,相当多数是违反“选举法案”的事情。
至于其他过去旧官僚的所作所为,也都被挖出来送到“ZLDC”在琴岛的调查总部。发展到这种状况定下,也是一种必然。当初民国刚刚建立之时,半官僚、半殖民、半军阀统治的情况之下,当权者对于百姓们欺压的随意性,必然造成这种事件的增加。
对此,忙到忙不胜忙的马永贞曾经向唐云扬表示过忧虑。那就是没有特权的官僚,是否可以管理好一个地方。
在我们今天,这不是个问题。一个法治下的国家,官僚自然是要接受严格监督与遵守法律的。但在当时的中国,没有特权的官几乎就不是官。那么能不能管理好当地的百姓,在一些人眼中当然的成了问题。
可唐云扬对于这件事的反应完全是负反应。
“那就是这些狗官杀得还不够,那些旧势力铲除的太少。法治之下人人平等!如果他们不同意、不执行这一点,那么就请他们下地狱!而且,我都要遵守《中华法典》他们又有什么资格来违反法律呢?所以不要手软,有一窝赃官就要杀一窝赃官,直到这个地方真正**了、法治了为止!”
时至此刻,马永贞已经不会怀疑唐云扬将使用铁腕来推行**与法治的决心。所以不要说一个金陵,一百个金陵城里那模样的赃官集团,也会给唐云扬全都挫骨扬灰。
正在他想着时候,门口秘书桌子上的电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