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耶香在发现了心爱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之后,连忙向着四周观察,心说,“难道岳恒毅大人可以行动了,找地方去休息了?”
忽然间,沙耶香有了不详的预感,连忙抬头看去,却正好看到一只夜枭抓住一个瘦弱的人影,向着远处飞去,若不是此时月光照射下来,还真的很难看清楚。
“给我停下,还给我,把人还给我!”沙耶香一看这种场面当时就慌了,马上就爆发实力,向着远处追去。
沙耶香不能接受心爱的人离开自己这个事实,尤其是被变异的大鸟给抓走,夜枭这种动物是凶猛的肉食鸟类,其实说白了就是猫头鹰,在晚上的时候能够清楚的看到地面的状况,抓老鼠和兔子是一把好手,专门吃肉的,不是那种吃果实的弱鸡。
沙耶香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岳恒毅被吃掉,她没想到自己就是转头解决一个人渣的功夫,岳恒毅就已经被抓走了,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快到沙耶香的都没能反应过来。
对于沙耶香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分钟的时间没有看着岳恒毅,可是就在这一分钟的时间里,岳恒毅就被抓走了。
沙耶香明明已经得到了岳恒毅了,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岳恒毅甚至都已经答应了一起去一个无人的地方生活,从此就能过上二人世界,本以为以后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现在愿望已经落空了。
只可惜,不管沙耶香如何追赶猫头鹰,都无法真正追上去,在地面的速度始终是比不上在天上飞的,何况沙耶香还需要考虑地形因素。
最终,沙耶香看着猫头鹰的身影越来越远,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就好像明明已经到手的东西,现在却消失不见了。
很快猫头鹰就已经带着岳恒毅非远了,向着西边的方向飞行的,不管沙耶香如何追逐,在这个时候速度实在是太慢了,一直追不上去。
但是,沙耶香也没有放弃,一直向着猫头鹰飞走的方向前进,她是不会放弃追逐的,一定要找到了岳恒毅才罢休。
深夜中,被抓走的人不少,能有数千人,但是在逃出燕京城的一百多万人中,这么点数量不算什么,总比不上白天的伤亡程度,而这也是普通人所拥有的想法,那就是倒霉的人未必是自己,在晚上的时候逃走,不一定会被抓走的,相反,留下来的话,短时间内之看不到战胜变异鸟的希望的。
只是被抓走的人,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
清晨的时候,太行山里面一户人家出门了,不过这一户人家也只有父子两个人罢了,并没有更多的家庭成员。
父亲叫做薛立,儿子则是叫做薛文茗,自从末日到来了以后,父子两个人就已经在山里生活了。
薛立一边走,一边就对着儿子说道:“走走走,听说最近山里有不少的变异鸟,这是我们发财的机会了,我们打个几百斤的肉回来,我就给你娶个媳妇,另外,要是肉多的话,我也给你重新找一个妈。”
在薛立和薛文茗的背上背着猎枪,看样子这父子两人是猎户,现在准备出门打猎。
薛文茗白眼看着老爹,不满地说道:“广播里面都说了,最近西伯利亚的候鸟南下了,能有上千万只,要是一不小心被围攻了怎么办?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再说了,留在山里什么都没有,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对于儿子的不理解,薛文茗则是认真的说道:“儿子,在山里居住才是最安全的,种几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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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有粮食吃了,打猎有肉食吃了,有富余的粮食就去换物资,这比在城里好多了,要是留在城里啊,只会被别人抢劫。”
“抢劫?你想多了吧,城里的人多文明啊,我之前就没有见过抢劫的事情。”薛文茗对于老爹的话语不赞同,觉得既然现在已经是末日了,就应该呆在城里抱团取暖才对。
薛立则是笑了笑,摸着儿子的脑袋说道:“你还是太年轻了,在城里抢劫是不需要使用刀枪的,只要用一张纸和一支笔就能抢劫了,现在你还年轻,你听不懂,等到以后,你就明白了。”
父子俩在山上走动起来,他们当然也知道变异鸟的危险的,但是身为猎人,怎么能够畏惧猎物的力量呢?真的要这样做了的话,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一边走,薛立就一边说道:“其实呢,我们祖上有响亮的名字,那就是薛仁贵,我们是薛仁贵的后代,想当初老祖宗没钱,射雁为生,所以说,一身的本事,到了我们这里,自然不能荒废,我们也要打猎,有大雁就打大雁,有天鹅就打天鹅。”
薛文茗年纪虽小,但是却一点不傻,不耐烦的说道:“你就别把演义里的情节反复讲了,就算老祖宗是薛仁贵,我们也应该是官宦之后,怎么会沦落为猎人?再说了,薛仁贵是用弓箭打猎的,我们用的是猎枪,哪里有一身的本事?”
正在父子俩一边拌嘴一边说话的时候,薛立忽然把手中猎枪举了起来,瞄准了天上,扣动扳机,一枪发射出去。
“砰”,子弹出膛的,薛立知道命中了。
薛文茗呆呆的看着老爹,没想到老爹竟然突然就开枪了,这是看到了什么?
“你干嘛啊?一惊一乍的,吓死我了!”薛文茗说道。
薛立一脸严肃的说道:“我看到了一只起码三百多斤的变异鸟,我已经打中它的翅膀了!它飞不了多远了,我们追上去,三百斤的肉,足够给你娶媳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