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恒毅无奈的叹息,转动方向盘,向着今早出发的地方返回过去,一路上还是避免不了压死路面的兔子,奈何兔子已经疯了,全都向着车子冲过来,整个就是悍不畏死的样子,古人说‘蚁多咬死象’,现在看来,这还真是可能的。
沈枫继续施展“飓风之眼”,将周围的兔子吹散,否则的话,只要沈枫停止施展异能,那么当场就会有无数的兔子扑上来撕咬。
回到了沙漠边缘之后,兔子还没有停止追击,跟着车子就进入了沙漠了,原本还在这边晒太阳的沙漠红毛袋鼠见到兔子出现,马上站起身来,让小袋鼠回到自己的口袋,之后向着沙漠的深处就开始蹦跳过去,显然,袋鼠也很害怕这无边无沿的兔子。
沈枫这边有车子作为动力还好说,不会特别累,沈枫见到前方没有兔子拦路,也总算是有了喘息的机会,坐在车斗中开始休息,顺便喝点水。
而远处的红毛袋鼠就不同了,虽说是在沙漠中生存的,但是这些袋鼠在中午一般都是不活动的,避免中暑,眼下被兔子群一追,当即就玩命的奔跑,以至于少数的袋鼠在高温下中暑倒地,等到兔子冲过来,围上来就是“咔擦咔擦”地一顿咬。
进入沙漠十公里以后,还有十几万的兔子在追逐卡车,沈枫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对着岳恒毅吩咐道:“停车,看我的!”
岳恒毅停下车,跑了这么久的时间了,他也有些恼怒,堂堂一个强大的五阶异能者,竟然被一群兔子追着走,这脸面何在啊?
沈枫下车以后,面对着无边无际冲过来的兔子,冷笑道:“不给你们一点颜色看看,还真的以为我是小瘪三了?”
说完,沈枫直接施展异能,“东风浩荡”,狂风从背后吹来,向着兔群迎面吹了过去,这里是沙漠,地面全都是沙子,在澳洲一般不会有沙暴,因为这里很少有季风会光顾,否则的话,季风带来的降水早就让沙漠中长满了植物了。
可是,在沈枫施展了异能以后,沙漠中的黄沙也被狂风卷了起来,空气中雾蒙蒙的,完全就看不清楚道路,能见度直线降低,无数的风沙向着远处的兔群就扑了过去,兔群止住了脚步,连眼睛都睁不开,而黄沙漫天之下,兔子的身影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它们在沙暴中无法行动,只能呆在原地颤抖,沙暴不管这些,直接就把兔子给掩埋了。
风沙持续了半小时的时间,狂风直接就改变了沙漠边缘的地貌,沙丘在狂风的吹袭之下变换了位置,地面的沙子有了一米多高。
当沙暴结束以后,有数十只沙漠红毛袋鼠掀开了傻子,看到周围的危险已经解除,便蹦蹦跳跳的向着远处走去,袋鼠能掀开沙子站起来,那是因为袋鼠足够高,可惜的是,十几万的兔子就不行了,全都被埋在了沙子地下,一只也钻不出来。
等待着这些被埋葬的兔子的命运,是窒息,是失水,最终变成干尸被埋在沙子下面,或许几百年后有科学家前来考察,发现了沙子下面的无数兔子干尸,还会疑惑,这些兔子是怎么死的?
沈枫转过身一看,皮卡车也已经被埋了半截了,连忙把周围的黄沙挖开,让车子得以出来。
岳恒毅打开了车门,看到可恶的兔子已经一只都没有了,忍不住骂道:“真是活该,让你们浪费我的时间,现在死了才好!”
卢正气也看到了刚才所出现的一幕,沙漠中漫天黄沙飞舞,就算是呆在车子里,也能听到车上的“噼里啪啦”的声音,周围什么都看不见,所有的视线都被黄沙给挡住了,这时候卢正气才知道,什么叫做神迹,能够在抬手之间就改变沙漠的地形,利用沙漠杀死十几万的兔子,这种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枫哥,接下来怎么办?绕路吗?可是这样一来,时间就变慢了!”岳恒毅首先问道。
岳恒毅的问题很现实,那就是怎么样才能快速穿越草原,可是,一旦绕路的话,那么消耗的时间就太多了,明明最危险的沙漠都穿过了,结果,现在这个时候,却被一帮兔子给挡住了去路。
“与其绕路,还不如我背着你跑过去呢,兔子再快还能比我快吗?”沈枫忍不住说道,他就算是背着一个人,也能迅速的移动,这也不是在海上,背着人就会下沉的时候。
岳恒毅连忙赞同:“对对对,背着我好了,我们两个人一起冲过这一片兔子的区域。”
沈枫往身后的一老一少一指,问道:“这两人怎么办呢?丢下他们吗?”
岳恒毅点点头,把沈枫带到了一旁去,避免自己和沈枫的对话被别人听到,随后,他认真的说道:“枫哥,我知道你是一个大善人,你在很多人的口中就是救世主,尤其是在国内的荆襄一带,你能在洪水出现的时候去救人,我很佩服你,但是你也要考虑我们现在的情况,我们从早上的时候出发,现在返回了原路,已经耽搁了不少的时间了,你不担心国内的危险吗?”
岳恒毅的这番话算是说到了沈枫的心坎里面了,沈枫当然是担心国内的情况的,尤其是担心家里的情况,要是学姐和楚朝颜被自己的冒牌货给蒙蔽了,岂不是大事不妙?时间才是最要紧的事情啊!
“那你的意思是?”沈枫继续问道。
岳恒毅坚定的说道:“别管那两个累赘了,不就是气象学家吗?已经不重要了!我们自己出发,把卡车和大部分的物资留给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而我们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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