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何尝不想让她认识他,知道他的存在,就像现在,和很多的普通情侣一样,吵架过后女生埋在男生的胸口,轻轻的捶打,哭着说分手,然后男生抱住女生,任由她眼泪纷飞,说什么也不放开,到最后,她抽噎哭泣一会儿,红着眼睛说,“你不许这样了,以后。”男生就一连点头说,“对不起,对不起。”然后紧紧的拥她如怀。
剥下华丽的躯壳,抽丝剥茧的看,乐思桀和夏安然的爱情,还不如一对普普通通的小情侣,以前,乐思桀周围的富家子弟,总是嘲笑情人节连街边十五块的玫瑰花都嫌贵的小伙他的爱情廉价,以前,那些社交场上的名媛嘲笑带着褪色的戒指的灰姑娘的穷酸,以前,登徒浪子找平面模特春宵一刻的时候,他们总是看不起为未来丈夫洁身自好坚持婚前初夜的保守女人。
他们站在享受的前列,挥霍着速食爱情,当然对疾驰的光速时代背后的人死命坚持感觉失衡,认为人生苦短,何不及时行乐,愚公移山早就被看作是愚蠢,坚守一份爱情,一个人,被看作是固执,飞蛾扑火被看作是一意孤行,夸父逐日被看作是骄纵任性。
然而时间的衡涯一点点平息,华丽的表面渐渐风干,有些实质的带着棱角的东西才被人看见,于是,人们握住了那个叫永恒的东西。
乐思桀动作轻快像惯犯一样,蹑手蹑脚进入安然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安然熟睡在卧室,安静的呼吸像个婴儿。
安然之所以乖顺的肯见乐思桀事情最终还要倒退,请让我们把指针拨回到几个小时以前……
天不知不觉地就黑了,qq里的“洛先生”安慰她,但是并不管用,安然揉着哭的通红的眼睛,一边擦眼泪,一边说,她不回家。
“不回家,你去哪?”
“我去哪都行,就是不回家。”长这么大她就是想任性一回,对着屏幕揉着通红的鼻子。
“好好好,听你的
,不回不回。”
“我不知道我去哪儿。”
“你去哪我都陪着你。”
“怎么陪呢?你又不在身边。”
“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位置,让我放心好吗?”乐思桀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温和一些,没有人知道,此刻的他多么想立刻飞到安然的身边去。
指针一点点不停的摇摆,转眼看去已经挺晚了。
“我现在,在s大附近,具体是哪我也不知道。”距离雨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么走着走着,安然竟忘记了路。
“那好,你在那里,不要动,我这就去。”正说着,乐思桀准备穿衣服,可突然转念一想他绝对不能让夏安然看见他是谁,他的另外一个身份。
于是,他派了一个并不怎么经常和夏安然见面的助理去接她。
“不用不用,太麻烦你了,洛先生,我只想自己冷静一下就好,我随便走走。”
安然是典型的路痴,特别是在遇见事儿的时候,更是容易乱了阵脚,哪也不知道是哪。
乐思桀精辟的总结过了,在迷路这件事儿上,夏安然有时候真的天赋异禀,并且慌乱起来更是把这种路痴的本领发挥到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