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林放已经和包间里的每一个人称兄道弟。
重活一世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和人交际。
前世两辈子加起来,都不如今天一天和人客套来的多。
偏偏林放完全不像以前那么别扭。
或许,环境真的很容易改变一个人,
活在大杂院,整天都要和一百多号人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进门出门,抬头低头,总得和人打招呼,
林放在自觉不自觉的情况下,就已经慢慢的习惯了这种生活。
一场大酒喝下来,林放还只是微醺,
其他几个人却都已经东倒西歪,只差钻桌底。
大冬天的,林放也不放心这些人单独回去,
索性,他结账之后,给每个人找都叫了一个板儿爷,
挨个把他们给送回去。
得亏他早就察觉可能会有这一出,提前自报家门,
顺便套出了每个人的住址,要不然还真有那么点麻烦。
等人都给送的差不多,就只剩下了林放和廖立民两个落在最后。
廖立民一直都喝的比较克制,也就醉的不是那么厉害,
要不然,这会儿林放只能把他给驼回去。
“还行吗民哥?”
林放骑上车,看了一眼试了几次才跨上去的廖立民道:“实在不行你把车撂这儿,
明儿再过来骑,我带你回去。”
“不用!”
廖立民摆了摆手,笑道:“我只是有点上脸,过会儿就好了,
走,我在前面带路,你跟我一起,我把江米先拿给你。”
“得嘞!”
林放犹豫了一下,也没客气:“民哥,那我可就拿着了!您是要红枣,
还是要花生?明儿我给您带过去!”
“花生吧!”
廖立民丝毫没有犹豫:“能榨油,能打酱,能下酒,能做馅儿,还能煮粥,
还得是花生全能!”
林放觉得这套词有点耳熟,等他骑车跟上廖立民有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这不是他想要入手糯米时候的想法吗?
得!大家都想一块了!
廖立民住的地方归东华门街道管,离他的工作单位也比较近。
这片区域在这个年月还是比较繁华的,供应部和百货大楼都在这个地方,
等过个几年,友谊商店也在东华门大街25号开业,这里就更繁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