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吟着道:“你们的打算怎么样?是准备收留他们,让他们帮忙养马吗?”
“殿下真是聪明绝顶。”
池长云小小拍了个马屁,“我们正是这个意思,有了他们这些专门养育骏马的人在,骏马大规模繁殖成功的机会就要大上很多。”
“是啊,反正他们青壮很少,妇孺老人又多,对我们构不成威胁,留下来做做事情也无妨。”
冯卫大声道,他说话的语调,和他吃肉的速度一样快。
“最关键的是,现在大漠草原上的两大霸主全是他们的仇人,他们没有理由不跟着我们。”
高启孟道。
“其实高将军担心的都是多余。”
郎有信这个胖子也说话了,“草原上的日子苦得很,每天都风吹日晒,老天爷还经常不给面子,否则他们来我们这里抢劫干什么?现在在西凉城,有石头砌成的房子住,有俸禄和安定的环境,再不用担心别的部落杀过来,这样的好事谁不想要?”
“有信,看不出来,你还很有口才嘛!”
坐在他身旁的小鸟拍拍他的肩膀,“这话说得不错,只有穷人才去抢劫富人,没听说过成了富人还要抢劫穷人的。”
论年龄,郎有信当小鸟的爸爸绰绰有余,但看着郎有信的样子,被小鸟这么称呼还挺高兴的。
我笑了笑,没去理会他们:“敢情你们早就决定奸了,只是要我这个西凉城城守出头吧?”
池长云眼睛一跳,赶紧解释道:“怎么会?我们的考虑都是站在殿下的立场,如果损害了殿下的利益,就是损害了我们大家的利益,这样的事情万万做不得。”
他这么一说,除了小龟、小鸟和王家父女,大家的脸色都白了起来。
“别那么慌张,我不是怪你们。”
我淡淡的一点头,刚才的警告他们每人都感觉得到,而他们都是聪明之人,也不用多说,“这事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些人我收下了,你们就按照城守罩的标准对待他们吧,家一定要安在西凉城中,最好分散居住。”
“属下明白,谢谢殿下不罪之恩。”
池长云恭敬的站起来道。
我示意他坐下,转向了王国威:“王叔,你们那边怎么样?”
从漠北部落那里得来了四十万匹一般马匹,我委托了西北王家帮忙贩卖,现在两个月的时间快过了,应该有一些成效了。
王国威拿出一张绸绢递了过来:“我们在外面作战的时候,他们做得还不错。这批一般马的质量比我们的想像还要好一些,已经可以当作内陆的半军用骏马使用了,所以早就已经卖光了。”
“卖光了?”
我微一错愣,接过绸绢一看,上面清清楚楚写着王家贩卖马匹的过程。
出於对运输等成本的考虑,王家的人走到西北高原的边境——归州县就不走了,他们用信鸽等方式把消息寄给了国内的所有贵族、富豪们,然后就静候他们自己前来购买。早在他们发出信鸽之前,流风国就传遍了我获得了大量马牛羊的消息,听说我有出售意向,商人和贵族们犹如闻到血腥的蚂蟥一样,迅速冲向了西北。
海迷大陆的内陆很缺马,特别是强壮的高头大马,常常许多贵族都没有一个像样的马队,商人们就更不用说了,有了方便快捷的马车,谁还用牛车啊?
在看到了这批马儿的素质之后,大家都高兴得不得了,以至於我定下每匹一百金币的昂贵价格,根本就没能把他们唬住,不少人都叫着有多少要多少,钱不是问题。幸好我知道,骏马和兵器装备一样,是属於战争的必要工具,绝对不能乱卖,要是卖给谁十万骏马,他转身就开始揭竿起义,岂不是自己搬着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我早就规定,每家每户最多只能购买五百匹马儿,多一匹都不行。
饶是这样,短短的二十天之内,从各地涌来的商人富豪和贵族们就将四十万匹马儿一抢而空。
好在王家派出的那几个主管平日里就做惯了生意,他们先是把最好的留在最后,然后看到有哄抬的架势,赶紧就开始涨价,最后最好的一万匹马儿,卖出了一千枚金币一匹的天价。天价买到马儿的二十位贵族和富豪不但不生气,反而趾高气昂,在人们的羡慕眼光中牵走了属於自己的马儿。
原因无他,实在是他们买到的马儿太漂亮了,一模一样的高矮不说,连毛发的色泽都一样,如果这么一队有五百匹之多的马队在街上和大道上行走,绝对是吸引人目光的最大焦点——钱拿来干什么?还不是就为了显摆和威风吗?单单是这个威风劲,就值了。
生意结束,除开一连串的费用,居然总共挣了一亿两千万枚金币。
接过王国威递过来的一叠金票,我简直是喜笑颜开,难怪大家说要想富想到快打家劫户了,强买强卖的钱就是来得爽啊!
想了想,我又将金票分成两份,再递给了周敬和郎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