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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惊怒(第1页)

阳光和煦的下午,女子在自家屋中织着布,一名七八岁的男孩攥着小拳头,跑了过来。兴高采烈地道:“妈妈,你看,我捉到了最大的一只蚂蚱。”边跑边晃着小手。女子蹲下身子,张开双臂迎着小男孩,脸上满是笑容。柔声道:“慢点跑,豆子,小心摔倒。”话音未落,小男孩哐当一声摔倒在地,蚂蚱也撒手丢出,跟着便哇哇大哭起来。女子赶忙跑出去,抱起了孩子心肝、宝贝地哄着。孩子的父亲听到哭声,从屋内快步走出,埋怨道:“怎么这么不小心,你咋看孩子的?”伸手摸着孩子的小脑袋道:“别哭,豆子别哭,爸爸给你捉个更大的。”说着就地一扑,便真的捉了一只蚂蚱,男孩顿时破涕为笑,抱着爸爸的脖子高兴的直跳。夫妻二人围着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豆子,看爸爸……”

“噗”地一声响,男子话音中断,一蓬鲜血从男子头颅飞溅而出,溅得男孩满头都是。错愕的双眼,因疼痛而抖动的身躯,尚未反应过来的小孩,女子的尖叫声,刹那间混成一片。

赤红的鲜血汩汩地淌着,染红了足下的泥土,更染红了那一滩白色的东西,只见那白色红色的东西混在一起流的遍地都是,流满了院子,溢出了院墙。梁榭拼命逃跑,迈出了步子却丝毫没有挪动地方,红色的血混着白色的东西流到了他的身前,漫过了他的双脚,他的双足如被胶黏住了一般,拼命拔却怎么也拔不出来,那红中透白的血一寸寸上涨,淹没了他的腰际,淹过了他的胸口……

“啊!”梁榭大吼一声,拼命一跃。

“呯!”一声重响脑门上传来一阵闷痛,眼前景物突然散去,哪有什么男子,哪有什么血水?梁榭抹了抹一脑门的汗,重重吐了一口气。

“又做噩梦了?”一只柔软的手伸了过来,用衣袖帮他擦了擦汗。

“嗯。”粱榭应了一声,呼吸粗重依旧惊魂未定,这已经是他这个月第三次做噩梦了。

“什么时辰了?”粱榭问道。“早着呢,天刚亮。”

粱榭长吁一口气,手脚半点力道也无,他运了运气,慢慢翻身下床,边穿衣服边道:“我得走了,过一会叫小兰熬点粥给你。”

“你吃了早饭再走吧。”

“不了,你们吃吧。”粱榭说着话,已穿好衣服,伸手带上刀,推门向外走去。

“相公!”

粱榭一愕,停步回头问道:“做什么?”。

“咱别去了好么?”她咬了咬嘴唇接着道:“自从我们两年前搬来京城,你常常做噩梦,我怕……”

粱榭看了看妻子苍白的面容,微微塌陷的眼圈,鼻子一酸,走过去抚了抚她有些枯黄的头发,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也不答话,转身出去了。

女人!终究是女人!不做这个做什么?做什么能够吃得起二两银子一副的药?扛包包么?街头卖艺么?莫说现今‘无根党’掌权,京城商人若不依附,自身尚且难保,哪里还有钱赚?武林门派则更是举步维艰,京城的三帮八派一世家未依附‘无根党’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差,更别提请帮工,谋发展了,就算在昔日,无论是扛包包,卖艺还是在帮派中做事,皆难以支付如此高的医药费用!真当那几株人参是白给的么?

梁榭并不是一个爱财的人,也没有特别的嗜好,一直以来他都秉持着钱多多花,钱少少花,没有就不花的原则在行事。以前他很难理解那些为了求财不惜铤而走险甚至付出生命的人,他觉得这些人简直就是白痴,他认为只要一日三餐不犯愁,妻贤子孝就没有遗憾了,当然,如果隔些时日能和三五好友游玩一番或者喝几杯酒就更好了。只可惜,在这天地间有一种力量,看不见、摸不着、参不透、测不准,似乎并不存在,却实实在在影响着每一个人,这种力量人们称其为命,与命经常在一起的还有一种东西,叫做运,这种东西要捉弄一个人人是逃不掉的。

武林中的侠士很多都不信命,也不信运,他们把命运归纳为变数的一种,既然是变数总会有变化,既然有变化有变的好的就有变的不好的,变的好的求变,变的不好的也在求变。

‘天地万物变则生,不变则死’——《惊天九变》。

于是梁榭变了!

那一年,他与她相遇,他正义,执着,富有侠气,她成熟,美丽,富有才气;他比她小三岁,是江湖侠士,处事直接而快意,她欣赏他的热血,他的豪爽;她比他大三岁,是官家小姐,处事周到而细致,他佩服她的缜密,她的智慧;于是他们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那一月,他们相恋,天是那么地蓝,草是那么地绿,两人有着说不完的话,舍不得片刻分开。那一个月的他们下雨是不需要打伞的,因为‘对面相思诉不尽,一分心雨(心语)一分晴(情)。’;那一个月的他们刮风是不需要添衣的,因为‘蝴蝶双双花作聘,杨柳依依风为媒’,那一个月的他们,不知饿,不知渴,不知困,不知乏。然而那时的她已许给了巡抚家的公子,婚期渐近阴霾取代了欢愉笼罩在他的心头,他无日无夜不在忧思,无时无刻不在害怕,终于两人决定与她的父亲商议退婚,在下决定的那一刻起他的手脚一直发冷,发软,他怕,他怕从此以后两人天各一方,他怕,他怕从今之后伊人成为巡抚公子的夫人,他更怕,他怕自己无法面对失去她的日子,他害怕失败甚至害怕成功,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总之担忧一切,害怕一切。可怕什么来什么,她的父亲是朝廷的‘监察御史’,向来看不起舞刀弄枪的武官,更何况是浪荡江湖的武林人,极力反对两人来往,更不许他提亲,他自知给不了她比巡抚公子更好的生活,于是由害怕变得畏缩开始躲着她。他害怕失去,害怕辜负两人的情义,更害怕给不了她好日子,他想将美好永远封存于过去,只属于他的回忆,他不敢再往前一步,因为那一切看起来是那么地遥不可及;她勇敢,强势,敢追求,更敢掌握自己的命运,她懂得珍惜眼前,抓住当下的幸福,她要的从来就不是回忆,而是实实在在的感情,实实在在的人,实实在在的生活,她不甘于被父母操纵命运她要开创属于自己的未来,于是,她决定跟他私奔,跟着他浪迹天涯。。。。。。

那一天,他躺着辗转反侧,坐着如坐针毡,直到那一刻她真的出现,直到那一刻两人骑着马远远地离开了她的家,他依然不敢相信眼前,依然觉得这只是一场梦,直到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才终于意识到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她是属于他的,后来他才慢慢发现,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说,不是她属于他而是他是属于她的。

一年之后她开始为他擘(bo四声,原意是大拇指,此处自己领会吧,这个字是有魅力的)划人生,一步步使他从简单的惩恶扬善的毛头小子逐渐变为被多方势力认可拉拢的一方大侠,江湖、官面上的关系打理的非常好,尽管他的武功并非那么出色,然而名声却非常响亮,远远超过比他更强的那些高手。按照嘉娴的计划过不了多久两人就会拥有自己的帮派,做着自己的买卖,继而给梁榭捐个员外,然后再一步步做大,借助衙门的关系。。。。。。。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很好,尽管梁榭不愿意削尖了脑袋去争,但妻子喜欢他便勉力而为,每一天都是新的进步,每一天都在完全按照嘉娴制定的计划向目标不断靠近着,眼看着只要梁榭肯做,肯努力,这些都会按部就班一点一点得到,然而有一天事情开始发生了变化,一个要命的变化。那一天早起,嘉娴觉得很累,浑身疲乏,骨头酸疼,梳头的时候掉了一些头发,她忽然发现最近很容易累,而且头发也掉的似乎比以前更多了些,开始的时候两人并未在意,只以为操劳过度,歇一段时间就好了,谁知道这一歇竟然会那么久,两人也万万没想到,从那天开始一切都渐渐脱离了二人的掌控。

嘉娴跟了他十年,病了整整八年,这八年来,梁榭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地变了,变得再也不是那个不注重钱财的散人,变得再也不是那个热血的江湖侠客。这八年来,为了给嘉娴看病,梁榭先后做过趟子手,护院,赌场的打手,窃贼,山贼,到今天甚至成了刺客杀手,钱财对他来说越来越重要,超过了喜好,跃过了尊严,压扁了志向,践踏了良心,每一次的突破底线都会让梁榭内心痛苦挣扎良久,越挣扎越无用最终选择妥协,时间长了一种无力感和绝望感彻底的笼罩了他的人生,这种日子就像是被密封在一个罐子里,出入不得,破罐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嘉娴的病彻底好起来,一个是破罐子破摔,认命等死。但嘉娴的病好了再犯犯了再好稍好又复发,而且一次比一次难治一次比一次棘手,花销也越来越大。八年来,梁榭一次次的希望转为失望,在一次次的失望中再燃希望,然后再度失望,再度希望。。。。。。。循环往复,无止无休,他不知道这种生活要过多久,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勉力撑持,如今的他没有在折磨中坚强,反而越来越敏感,脆弱,甚至有些退缩,尤其是在最近几个月。

对于嘉娴,他的妻子,梁榭一直心中有愧,为了他,嘉娴离开了那个养育她二十多年的家,为了他,嘉娴和父亲决裂,虽然后来家里的丫鬟跟了她,她父亲也并未阻止,但始终没有认她。私奔,说起来美好,实际上残酷,嘉娴的痛,梁榭感同身受,所以再多的委屈他也能承得,再大的屈辱他也能受得,为了她再多的失去梁榭也认了,这是他以前的想法,最近他感到越来越压抑,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压得他形如骨折几乎就要支撑不下去了。

PS:这一段算是以前我身上的部分真实改的吧,当然事比较像,人也比较像,心情就更比较像了,不过我可没杀过人,也没当盗贼,趟子手和赌场的打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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