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恋爱过,除了余福久,没有任何一个异性给过她关心和照顾,而余丹,却同时拥有了两个天之骄子的爱,供她随心情“二选一”。
她住上150平的大三居,她拥有了诊所的实际经营权,她以为自己活得了成功,而余丹,却轻易住上了湖畔奢华的豪宅别墅,在家轻松的敲敲键盘,就不断有新书上市,名利双收,得到“作家”的头衔名号。
她和余福久结婚,享受到他父亲般的照顾和关爱,而余丹,却能嫁给陆非,未来的陆氏总裁,一个仿佛从每个少女的童话里爬出来的标准的白马王子。
她的儿子原本在学校成绩名列前茅,称得上是聪明机灵,而余丹所生的余晓亮转学回到北京后,便一夕间便轻易夺走了余谐全部的光彩。
江修远已经习惯了每日泡在图书馆的生活。
因为那次地震,他失去了外科医生灵敏的右手,如同失去了生命,他必须要从零开始。
他报考了心理学的研究生,虽然比起那些本科就念此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来说,他基础薄弱,并不占优势,但他记忆力和分析能力本就超群,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让他事半功倍,再加上看着余丹成家,他只得把心底难言的痛苦硬生生的往肚子里咽,把全身心的精力都投入到备考中去。
顺利通过面试后,江修远回到母校B大,开始硕博连读,并找了一份作同声翻译的工作,生活渐渐回到了正轨。
如果不是在附中外的鸭血粉丝汤的小店遇到余丹,心底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他几乎也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
十年前,余丹出走,他如发疯般找寻。每每未果,回到北京后,他便会去那家小店,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
眼前氤氲的白雾蒙在江修远的无框眼镜上,犹如结上了一层薄薄的霜花。
老板娘问过他,“你女朋友呢?”
江修远每次都会低下头沉默以对。
久而久之,老板娘似是相信江修远和那个每次都坐在他对面手舞足蹈的小姑娘已经分手,也便不再多问。
只是在江修远隔三差五来到店里的时候给他一个熟稔热络的笑容,引他去熟悉的位子坐下,亲切的说,“口味不变是吧?”
江修远总是点点头,然后谦和有礼的对老板娘点头道谢。
他以为余丹已经忘记了这里,以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在她的脑海中已经被现实的纷扰和压力逐渐模糊掉了,可是他没想到,她还记得,她找来了,像是老天爷在捉弄他们,他刚坐下,她便推门进来,眼睛里写满了错愕和惶恐,甚至本能的想要扭过头去落荒而逃。
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沙里,催眠般默念——我听不见我看不见,然后就能真真的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wωw奇Qìsuu書còm网
但她终究还是走了进来。他们像是十年前一样,坐在相同的位置上,吃着相同的东西,彼此间的对话轻描淡写,他的心却突然回到了久违的安静平和的状态中去。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和戚薇离婚之后,父母曾经多次劝他再婚,煞费苦心的网罗各种年轻的女孩想要介绍给他认识,漂亮有之,聪慧有之,但每次他都很肯定的摇头,哪怕看到父母眼中强忍着痛苦,他却依然无法说服自己在这个问题上作出让步。
他不仅生活上洁癖,在感情上亦然。通往他心底深处的小路如此狭窄,仅供一人通过,那个握着他心门的钥匙的人已经牢牢的扎根在那里,哪怕她已经结婚,拥有了新的生活,却不代表他能够释然和忘却。
他不想再害一个女人成为第二个戚薇。
他以为余丹是幸福的,所以他甘愿守着那些回忆独自老去,但他没想到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
她过得不好,最起码,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好。
在江修远看到被陆非抱在怀里,病得昏迷不醒的余丹的时候,他就认识到了这一点。
他也终究确信,自己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和放开她的手了。
如果她愿意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一天码了1万字,我觉得我疯了… …
第六十四章 绯闻
晓亮被选入全国奥数代表队的好消息暂时缓解了整个家僵持冰冷的气氛,陆琛听说这个消息后,精神爽利了很多,而一直沉默着照顾陆琛,对余丹和余晓亮不假辞色的汪水兰也渐渐有了笑容。
“你瘦得快成一片纸了。”出院后,余丹去医院给陆琛送饭,坐在床头削苹果皮的汪水兰皱着眉头说道。
余丹受宠若惊,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尖,“我去上海开会,白天到处跑,晚上又要赶稿子,大概是休息得不太好。”
“什么会?”陆琛问道。
“出版社的会议。”余丹轻声的一语带过。她依然学不会泰然自若的撒谎,尤其是不敢跟陆琛睿智深邃的眼睛对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钱是赚不够的。”陆琛语重心长的说。
“爸爸,这句话,您应该去劝劝您的宝贝儿子,他最近忙得四脚朝天,今天早晨还在跟我说,现在接触了生意,才知道赚钱有多不容易,你们养大他有多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