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直挂高空,道路上都人潮涌动,而森林却是一番杳无人烟的景象。
马哈掐出手诀将黑云收了起来,精神上的消耗虽然很大,但原地坐下休息一会就好多了。
要是被别人知道他有这么一个东西,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盗贼团都会把他马哈当作为近期目标的。
“咕噜”一声,马哈的肚子开始宣泄它的不满。
午饭还没解诀,他至今仍希望着今早那只噬草鼠能送上门来……
就这么想着,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里根城门。巨大的城门拦在马哈面前,城墙是由坚硬的花岗岩砌成的,有十米多高,几个守卫在高高的城墙上打着盹。
城门是铁木和火铜做的,守在门前的有两名盔甲战士。
刚要进城,马哈突然被守卫拦了下来:“你进城里做什么?”“我是去卖红薯的。”马哈说着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不堪入目的红薯。只见其中一个守卫马上伸手把红薯给夺了过去,严肃地盯着马哈道:“你可以进去了,不过这个红薯可就归我了!你可要识相点!”
马哈正纳闷这破红薯有啥好的,就隐约听见身后的守卫说了一句话:“这个可是好东西啊,贵族老爷才吃得起啊,一个可以卖三个金币啊,我们发了!”马哈听了彻底无语,要知道他在家天天吃这个,早都吃腻了。
马哈后悔莫及“早知道我就拉上一车来这里了。”可是他哪里知道,要是走大路的话他早就被盗贼抢了。
至于那森林,其实是迷之森林的外围,而且要不是他运气出奇的好,得了黑云。只怕早就成为魔兽的口粮了。
马哈此时正在和一家旅店里和老板热情地“讨论”。
“来到一个地方首先要解决的是住宿问题。”马哈怀着这样的理念来到了这家名为“里根夜色”的旅馆。
看门的服务员嫌他的外表太差了不让他进去。
“笑话,想我马哈说不上帅,到也是英俊潇洒的。让我进去!”马哈前半句说的是实话,马哈的确不算帅,但是很耐看,长得也还算平易近人。
可他也不拿块镜子照下现在的自己。浑身泥巴,背着个惨不忍睹的背包,脸上和头发都有着污水的痕迹。
若是扔在路边,再摆上个饭碗,这不就是乞丐一个嘛!
随着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马哈以他“高超”的口才,硬是把夜色的老板都骂了出来,正当马哈和老板“讨论”得不亦乐乎之时。
马哈一时激动,手指着老板抖啊抖啊,似是恨铁不成钢的老爸在教训儿子一样,老板忽然愣住了!马哈还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效果,得意自满起来。
谁知老板也用手指着,不是马哈,是红薯。原来刚才抖得太猛烈了,红薯从背包里掉了出来!
“原来是勇士啊,你居然能一人把红薯运到这里。欢迎欢迎,刚才误会了,请进!”老板来了个大变脸。
马哈见老板破坏了他的“讨论”游戏,垂头丧气的,围观的人见没有戏看了,也就纷纷散了。
老板领着马哈进了旅馆,找了张桌子请马哈坐下,态度诚恳地道:“尊敬的勇士,你能不能把你身上所有的红薯都卖给我?一个4个金币怎么样?”
马哈还想着完成爷爷的任务然后出去探险呢,便一口答应下来:“一共8个红薯,32个金币,拿来!”
老板点了点数,乐呵呵的把一带金币扔给了马哈,听闻马哈要找住店,便特意给他订了间客房。
马哈兴冲冲的跑回房间,洗了个澡,吃了点归干粮后后便兴奋地拿出了玉简。
他集中精神去观看人术中的内容,发现人术里边所记载的都是一些强化自身或是辅助他人的法术,居然连一个攻击法术都没有!
这让马哈郁闷了半天,最后想想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还是从基本的练起为好。
马哈轻喝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