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不锈钢小锅,周大娘就麻利的开溜了。
陆玉珠只得打开锅盖一看,里面码的紧紧实实的红烧肉,黏滋滋的,油色发亮。
这个小锅虽然不大,但是里面装满的红烧肉可有不少呢。
众人一时也看呆了。
“活让给你们干,我先回去做饭了,今天吃豇豆烧肉。”陆玉珠头也不回的走了。
不知谁说了一句,“刘知青,你去摘豇豆!陆知青今天活干的不少,让她多休息一会儿。”
这刘知青干活不行,力气太小,烧菜倒很麻利,一直以来默契的都是她去做饭。
一众男知青欢呼一声!
妈呀,那一小锅的红烧肉,搭配着蔬菜,至少能吃上两天!
瞧着手上的锅,还有一点热度,这肯定是周大娘刚刚烧出来的。
陆玉珠的心里甜滋滋的。
到了知青点,用小碗装了好几块红烧肉出来,“刘知青你等下洗菜,先尝个咸淡。”
刘知青虽不好意思,还是拒绝不了这个美食诱惑。
“哎呀,这个红烧肉火候真是到家了!比我妈做的还好吃呢,唔唔唔…”
看着刘知青头也不抬的吃肉,玉珠也盛了几块肉。
想到前世的刘知青,因为红烧肉嫁给了一个普通农民。
回城的时候,却被软禁在乡下亲戚家中。
父母来了都寻不到人,生生错失了大城市的户口。
直到30多岁了,还沦为了远近闻名的生崽子游击队长——的婆娘。
玉珠凑近她,细看刘知青白皙的脸颊,和那双迷人的狐狸眼。
“刘知青,你一定要记住我的话哦,不要为了红烧肉把自己卖了,你可是大城市的娃,相信我,过不了几年,你一定会回家的。”
刘知青的眼泪刷的一下流了下来,“陆知青,我有些熬不下去了,唔唔唔…”
这娃太爱吃红烧肉了,眼泪也止不住她继续咀嚼红烧肉。
见她去摘菜了,陆玉珠拿出一只粗瓷大碗,装了满满的一碗红烧肉。
又打了一脸盆冷水,将剩下的半锅红烧肉浮在冷水里,揭开锅盖,用打湿的毛巾搭在上面。
只等晚上再换一回水就行。
这样既可以遮挡苍蝇,明天吃也不会变质。
田里的知青,都在揣测着周大娘跟陆玉珠的关系。
“我可听说了,陆知青的爸爸是退伍军人,转业回来也是干部,她家里的条件肯定不错。”
“指定是他们家的亲戚交代的吧,让照顾着。”
“这下乡靠近家门口,就是方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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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太太终于抵不过儿子媳妇的唠叨,同意和女儿开口。
这天,于美娟刚下班,就被大嫂截住了。
“美娟小姑子,那个事情出也出了,咱们还是一家子亲戚,老太太身体不咋舒服,就想着见你呢。你也不知道主动回来看看。”
美娟停住脚步,有些犹豫,“我还要回家做饭呢,我跟你走,等老陆回来吃啥?”
李春兰一脸的嗔怪,“谁不知道?咱家姑爷是个全能的好丈夫啊!
以往你也回娘家吃饭过,他不是照样自己烧菜做饭!当过兵的人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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