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顾诚发现这菜市场里的蔬菜,大多是土豆白菜这一类好种易活的东西。
人类对吃的需求已经没那么大了,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不过离开菜市场后,一座饭店又是改变了他的这些映像。
到店内的生意可以用惨淡来形容,但是如今的饭店可不是用来挣钱的,而是撑场面。
你要是能来这里消费得起,那绝对是有钱的主。
就比如大厅内坐在正中央那位,被称为是常爷的人。
穿金戴银,一看就是大人物。
“常爷,您看镇东头那片菜地的事……”
男人五十出头,穿着朴素,他起身,一边将常乐面前的酒斟满,一边说道。
常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眼神里尽显贪婪。
“老孟头还是有钱,能喝得起这白棒子。”
白棒子,当地人对这种二锅头白酒的另一种叫法。
末世之前九块九一瓶,现在却成为了常乐口中的好东西。
孟志强谄媚道:“常爷您要是好这口,家里还有两箱,回头我给您送去。”
孟志强家里之前是开小超市的。
现在超市的货已经几乎卖空,于是他打起了镇东头菜地的主意。
整个蔚城的地,可都是这常爷的东西。
常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吧唧了几下嘴道:“哎呀,要说这酒啊,我以前可是看都不会看上一眼,可是现在,却成为了奢侈品。”
“时过境迁啊……”
孟志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信封,挺厚的,也不知道塞的啥。
常乐毫不避讳的接了过来,拿在手中颠了颠。
“物是人非,依我看,那镇东头的地,怎么也得有人管管不是?”
他眯眼看向孟志强:“你开超市前种过地吗?”
孟志强一听有戏,赶紧接话道:“种过种过,家里几辈儿都是跟土地打交道的。”
“回头常爷您想吃什么,老孟给您顺带种他几亩。”
常乐将信封打开,朝里面瞅了瞅,又放到鼻子前闻了闻。“要么说,还是这东西的味道香,比这一桌子酒菜都香。”
孟志强又是赶忙掏出了一个信封,塞进了常乐的手里。
“常爷,您说种啥咱就种啥,有您受累照顾,咱老孟给您种棵发财树都行。”
“这是那棵树结的第一批果儿,您先尝尝咸淡儿,回头等熟了,我再给您拿几斤新鲜的。”
常乐终于咧嘴笑了,他满意的靠在了椅子上,像是对着晚辈一样,拍着孟志强的肩膀道:
“老孟啊,回头缺种子了你就说,长虫子了你就提,若是地不够了,咱也好商量。”他将信封拍在了桌子上。
“要是有不长眼的畜生闯进庄稼地,你就告诉它们,你是我常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