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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你,知道你这是犯了多大的罪,要判多少年吗?!”
第44章
证据当前,何万明百口莫辩。
饲养员们见过在场的这些霓国人,要说他不认识怕是不可能了,那几张合同上还白纸黑字地写着他的名字。
甚至为了方便他们在城市里转移大熊猫,何万明还给了他们几件动物园的制服……
一项项铁证加起来,就算他想再为自己申辩也不可能了。
当天,何万明就和这群霓国人被送去了警察局。
为了调查何万明和他们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勾当,林业局直接派了一个调查组来动物园,不仅将何万明办公室的所有文件全部带走,还给动物园的每一名饲养员都进行了调查访问。
何万明做的那些腌臜事就像是被缝起来的棉花,一旦被撕出一个口子,爆出一团棉绒,其他的事也会一件件地被挑到明面上。
大部分饲养员和工作人员堂堂正正,面对调查,实话实说就行了。
而何万明安排进来的那些关系户们,还以为何万明被抓是和自己有关,不用调查人员多问,自己就主动交代是怎么被安排进来的了。
给他塞了多少钱?安排他吃了多少次饭?给他送了多少礼?
全部交代地一清二楚。
而他们的这些话,在何万明办公室里找到的文件上,也得到了证实。
何万明有记账的习惯,这些年赚到的钱全都记在了账上,包括贪污了多少、吃了多少回扣,一笔一笔全都记了下来。
简单扫了一眼,加起来少说得有十来万,其中还不算那些收到的礼物。
何万明的落网,让所有跟他相识的人都大吃一惊,尤其是那些林业局的领导们。
在他们的印象里,何万明是个一心一意为动物们考虑的好干部,动物园赚了钱他宁愿捐给保护中心也没说过给自己涨工资,这么多年了,他一直骑着他的破单车,新衣服也不舍得买几件。
谁能想到呢?他私下里竟然做了这么多违纪的事,十几万啊,多少人干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这还不是最让人失望的,因为最可气的,是他竟然想偷偷把大熊猫卖给霓国人!
不错,是卖,不是租赁。
那份租赁合同上面并没有写租借的时间,而且霓国人也承认了,那份合同不过只是表面功夫而已,一旦欢欢真的去了霓国,那就绝对不可能再回来了。
把华国的国宝卖给霓国人,这和几十年前人人唾弃的卖国贼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