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你喜欢就好。”
她的字属于狂草,好看说不上,但是真狂妄。
龙飞凤舞的大黑字写在的白色的皮草上面,实在太醒目,也实在太突兀。
但瞅着大妈很高兴,狂歌只能陪笑。
心头忍不住地嘀咕着,自己亲爸这次找的职业粉丝,也算是花了血本了。
瞧瞧这皮草这演技,一级棒。
“不打扰你了,我走啦田螺,以后有时间来我家玩啊。”
大妈上了旁边的一辆车,车窗降下去,不停朝狂歌挥手:“有时间去我家啊田螺。”
狂歌身边的七七惊讶道:“那辆,那辆不是纪仲的保姆车吗?”
狂歌一瞧车牌号,还真是。
七七汗颜:“这个大妈该不会是纪仲的亲戚吧?”
狂歌:“大妈长得富态,比纪仲要好看。”
七七小声嘟囔:“大妈的眼睛和纪仲好似还挺像的。”
狂歌:“难不成是纪仲他妈?”
这个脑洞有点微妙。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讶。
张了张口,两个人都说不出话。
上了车,还是七七又说:“梦梦姐,这要真是纪仲的亲妈,你说会不会是他们母子给你下的套啊?不会要碰瓷你吧?”
因为纪仲和狂歌之间的矛盾,本来很喜欢纪仲的七七,如今把纪仲视为第一等恶人!
狂歌想了想大妈看自己的那狂热眼神,啧啧两声:“纪仲他妈可要比他的演技好多了。”
七七:“有其母必有其子,看来纪仲的演技只能算是遗传,不算什么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