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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都是妹妹(第1页)

今天出来,陪在今歌身边的是秋雁,年长几岁的秋雁在秀姨娘看来自然是最为稳妥不过的。可是,今歌并不喜欢这样的应酬,她还有事情要做,这样的无聊活动会耽误她的时间,正是因为这样的小心思,在前往雾山的一路上,她都没有提起丝毫的精神,这让她的小脸蛋多了几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愁闷,显得没有往日那般玲珑可爱。

和林今歌的郁闷不同,林娇鸽和林言兮简直就好似离开笼子的百灵鸟,欢快俏丽,眼底眉梢间有说不完的情意。

“虽然我们家的雾山没有多高,但是爬到雾山山顶上,可以俯瞰整个林家北府。王公子,你看,站在雾山山顶,就能看清这个荷花池的全貌。虽然荷花还没有开全,但是这样的美景放眼整个京城恐怕也只有雾山才能看见。”林言兮一副小主人的架势向王启航介绍着雾山的美景,她今天穿了一身淡粉色的襦裙,裁剪的极是凸显腰身,简单规整的云髻上插着一支鎏金嵌红宝石的步摇,恰到好处的诠释了林言兮近乎于完美的容貌,不仅如此,还恰到好处的增添了一丝丝的女人味,浅淡的脂粉,润泽健康的唇色,加上灵动的眸子,活泼而且俏丽,看的王启航简直如痴如醉。

王启航虽然很是收敛,但是他的表情就算是傻子也都能看的懂,这让站在一旁的林娇鸽小姐很是不高兴,她很不客气的瞪了林言兮一眼,用娇滴滴的嗓音说道:“一个庶女还在这里卖弄风骚,没得让人看我们林家的笑话!”林娇鸽说完,立马看向了王启航,“王公子,前几日刚下过雨,山路难行,依我看,不如还是听戏吧,南府里有上好的戏班子,您想听什么都是有的,没得跑到这个荒郊野岭来做什么?”

林娇鸽今天穿了一件价值千金的新衣服,加上头面首饰,从头到脚的总价值简直可以轻而易举在京城中买下一个小院子,她从小就很讨厌泥土,她向来认为泥土是低贱的代名词,只有低贱的人才会去靠近泥土,在她看来,王家的公子自然应该有着和她一样的想法,在京城中,最适合豪门贵族的消遣方式便是听戏,戏班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她坚信,王启航一定不会拒绝自己的邀请,毕竟王启航可是嫡子,高贵的嫡子怎么会喜欢和卑贱的庶女一起爬山呢,这简直太可笑了。

“听戏?”王启航的脸上划过一丝的诧异,“我向来不喜欢听戏,咿咿呀呀的,我也没有耐心去听,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不过,还是挺适合女孩子的,今天的日头大,如果妹妹累了,回去歇着便是,不用一直陪我的。”

王启航倒是一个直性子,拒绝佳人的邀请也能这样的直来直去,丝毫也不考虑对方的感受,真不知道这是真傻还是故意为之的。

“哦,呵呵,我当然不累,只是怕公子你累着,这雾山我也是上去过的,很是有些艰难的。”被人直接拒绝,这让向来极度好面子的林娇鸽小姐尴尬到了极点,她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无比的僵硬,当真是险些把一脸的白粉卡在了眼角眉梢处。

“哪有那么夸张!”一直跟在众人身后的林今歌小朋友看不下去了,她算不上喜欢林言兮,但是她更加的不喜欢林娇鸽,她很记仇的,她虽然年纪小,但是绝对不傻,“石板路一直铺到了山顶,如果不进树林的话,半刻钟就可以走到山顶,娇鸽姐姐你当真上去过吗?”

“当真如此吗?”王启航不等林娇鸽解释一句,立刻兴致勃勃的朝前方冲了过去,“来到雾山哪有不进树林的,我今天好不容易来了,一定都得好好的看看!”

林娇鸽的鼻子险些气歪,当真是越来越讨厌林今歌了,恶毒的目光从她的眼中透出,阴测测的落在了林今歌的身上,可是林今歌似乎无所谓,回赠了一个甜甜的笑容,一本正经的说道:“娇鸽姐姐不常来北府,还是跟紧些,这些石阶上有些地方可能有苔藓,踩上去容易滑倒。”

林娇鸽本想着说些刻薄的话讽刺一下林今歌,可是目光一斜,发现还有一个人站在一旁看着自己,而这个人正是王启航少爷的亲弟弟王启临小朋友,看着王启临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林娇鸽瞬间不敢说话了,她还不想第一次见面就给人家留下太多不好的印象,毕竟,她可是很喜欢这个王家大公子的。

三个年长的少年各怀心思继续走在前面,而林今歌则一脸郁闷的在后头慢慢磨蹭。

“你今天不开心吗?”跟在林今歌身边多时的王启临小朋友终于开口了,他今年十岁,身姿挺拔强壮,一身精致的行头更是衬托的他雍容华贵中不缺少年志气,五官分明,双眼有神明亮,如果不是因为年纪太小,这最受欢迎王少爷一定是他才对。

“哪有!哪敢!”林今歌看了一眼王启临,闷闷不乐的样子简直不要太过真实。

“听你刚刚说的话,你对这个雾山很熟悉吗?”王启临似乎并不在乎今歌的态度,一脸兴奋的四处张望着。

“我就住在那个小院子里!”林今歌抬手指了指秀香院的方向,“从我会走路那天起,我几乎每天都会爬一次这座山,你说熟不熟悉。”

“每天都能爬山!”王启临一脸的艳羡,“这个待遇恐怕圣上都没有呢!”

“公子,夸张了!”林今歌一脸正色的说道,“我只是一个庶女,没有嫡女那么多规矩,自然也没有那么多的管束,我没有什么玩的东西,如果不爬山,我都不知道我要怎么长大。”

“今歌姑娘真是太过谦虚了!”王启临看向今歌的目光中仿佛带着灼灼的火焰,“姑娘当真是好口才,怎么听都不像一个六岁的孩子。”

“六岁的孩子怎么了?六岁的孩子就一定得是小傻瓜才行吗?”林今歌发出了灵魂质问,“我一岁就会说话,两岁便开始认字,到现在为止如果我连话都说不好,那我不是太傻了吗?”

“若是如此,今歌姑娘当真是天才啊!”王启临很识时务的开始了恭维。

“王公子,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天才,不过不是我,是我的哥哥,可他现在在北疆,你恐怕很难能见到他。”林今歌一张小脸紧紧的绷了起来,她最厌恶无故评点他人的人,可是她无可奈何,她是庶女,这是一个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

“这个不重要。你哥哥早晚会回来的。”王启临始终没有被今歌生硬的态度给激怒,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今歌真的有些不开心,他沉思了片刻,挺了挺胸膛,一脸正色道说道,“既然今歌妹妹的哥哥现在不在京城,那么,就让我来当你的哥哥好了,你有了哥哥的保护,谁都不敢欺负你!”

林今歌好似没有听清王启临在说什么,她愣愣的看着比她高了一头还多的大男孩,脑子一片空白。是啊,如果她的哥哥现在在京城,她可能要比现在开心的多,哥哥一定会保护她的,哥哥从来都是这样做的。如果哥哥在身边,她一定比现在更加的爱笑,她可能从来都不会去思考要如何揣测人心才能让自己和阿娘安全无虞。如果哥哥真的还在,雾山上一定到处都能看见哥哥的身影,小厨房里的蘑菇汤一定不缺,她的玩具一定比现在的多。

可是哥哥去了北疆,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更不知道此生是否还能够相见。今歌虽然年幼,但是她很清楚,为了让她和哥哥安全健康的活着,阿娘承受了多少,所以,自从哥哥离开,今歌就长大了,她懂得了如何讨人欢心,她知道她需要父亲和太太的喜爱,因为这样可以让阿娘安心。

今歌当然想要一个哥哥,可是,王启临似乎不靠谱。

“王公子,这样的话可千万不要再说了,你是侯府的公子,我只是一个卑贱的庶女,你怎么可能当我的哥哥呢?”林今歌很想冷笑,但是,她忍住了,她不打算讨好王家的公子们,但是她也不能得罪,她知道父亲和太太今天会见王家的用意,她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她不需要出彩,但是更加的不能出错。

“我并不认为庶出的子女就不是人,你和你的哥哥如此的优秀,难道就一定要被这个庶出的身份困一辈子吗?”王启临看着林今歌恭敬中带着一丝倔强的面容,有些于心不忍,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只有十岁的王启临也算是见过很多豪门贵女,可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喜爱一个女孩子。是的,就是喜爱,他从第一眼见到林今歌,就被她完全吸引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女娃娃,精致的好似画中走出来的一般。他忍不住一直盯着林今歌看,却发现这个可爱的小妹妹有着很重的心思,而且根本不愿意假装心情来讨好他,他真是太好奇了,所以,他一直跟在了林今歌的身边,为的就是看准机会,和她聊上几句。

只有十岁的王启临并不清楚自己对这个小妹妹是一种怎么的情感,但是,答应做她的哥哥的确是认真的。

面对这样的承若,林今歌当然不会认真,她知道对于王家的公子而言,他们可以拥有无数的妹妹只要他们愿意。所以,林今歌并没有继续争辩,而是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带着王启临尽快赶上了前面的三个人。

林家北府的雾山并不高,但是站在山巅的亭子里还是可以清晰的望见整个林家北府,这样的登高望远,让常年圈养于京城中的王家公子们分外的震撼。可是山顶风景也就那样,而且风很大,所以几个略坐了坐,便下山回到了正堂。

两家的大人该聊的早就聊完了,见孩子们回来的时间正好,王家四人便提出了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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