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有一个证据:”
林新一微微一顿,语气严肃地强调道:
“这个证据,可以再度加重如月峰水身上的嫌疑。”
“而这个证据就是。。。凶器!”
他再度将手指向那张,死者大木议员头部的特写照片:
“左颞部的中空性皮下出血损伤,说明凶手用以攻击死者头部的凶器,是棍棒类的钝器。”
“而死者头面部多处损伤,损伤处多为单纯性表皮剥落、皮肤出血。”
“出血相对轻微,界线不甚明显。”
“再加上凶手用棍棒全力多次击打死者头部,都没能击碎颅骨、造成骨质损伤。”
“这就说明——”
“凶手用的是一种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木质棍棒,不是金属类棍棒。”
林新一先是摆出证据,确定了致伤物的材质类型。
然后,他又加重语气说道:
“死者左颞部有12cmx2cm的中空性皮下出血。”
“注意,这个‘2cm’。”
2cm,是那棍棒伤痕的宽度。
木棍的宽度会略大于此,但也不会大上多少。
“为了保证杀伤力和用着顺手,一般能够作为凶器被凶手选中的木棍,都比较结实粗壮。”
“所以在木质棍棒作为凶器的案件中,打击伤痕的宽度,一般都在3cm以上。”
“而这个案子,死者身上的伤痕宽度只有堪堪2cm。”
“这说明,凶手用的木棍区别于一般棍棒类凶器,形制比较细长。”
“嗯。。。”降谷警官微微点头。
他似乎已经在悄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只听林新一继续解释道:
“凶手除了一开始偷袭用的匕首,后来纠缠搏斗时,又用上了木质的棍棒。”
“但降谷警官,你还记得我们上次查案时的情形吧?”
“那时我们就讨论过:”
“一般凶手上门作案,身上只会带一种趁手的武器。”
“如果出现第二种武器,往往是凶手从案。”
“案发现场是大木议员住的豪华酒店包间。”
“在这种高档酒店房间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一根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圆柱木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