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后续能保持住这个增速,那q果忍者或许就能复制水果刺客在北美的成功,牢牢占据住在华夏区的市场份额。
尽管也有极少数的玩家,之前玩过北美区的水果刺客,发现q果忍者是抄袭的,但是这部分人终究只是极少数,吐槽的声音也迅速被庞大的洪流吞噬,掀不起什么浪花。
从9月3日立项获批资金开始,到确认团队并展开研发,找美术资源部的美工提供相应的替换资源,再到开发完成后的测试,以及对接宣传部门的广告投放安排。
整个一套流程走下来,韦鸿基本上就是把水果刺客的底层框架直接一整个抄袭过来,然后用新的美术资源给它全部替换一遍。
就跟洗稿一样。
内容核心与逻辑都完全相同,但是乍一看去,表面上确实有点差别。
尤其是美术资源这一块,从水果刺客偏写实的水果模型,转变为了更贴近企鹅风格的q版画风,整体色调也更为明亮。
但在玩法上,并没有任何的突破。
毕竟韦鸿这开发了一周时间,能完成拷贝已经是相当迅速了。
原本魔潭工作室的总设计师向康玉,是打算给韦鸿一个月的时间去做开发的。
因为腾信拷贝的原则向来都是,抄最核心的玩法,然后在原版的基础上去做加法,让拷贝后的游戏,在可玩性和吸引力上,都更上一个台阶。
再搭配上qq自带的社交属性,到时候再添加一个好友积分排行功能,完全就可以把水果刺客摁在地上摩擦了。
但是韦鸿毕竟没有向康玉的魄力,他只是魔潭工作室里十几位策划师里的其中之一,咖位远没有向康玉高。
他担心等水果刺客国内版本上线后,自己再把更完善的q果忍者开发出来,到时候想要从水果刺客手里抢占市场份额,或许得需要更多的广告资源倾斜才能办到。
毕竟腾信旗下又不止魔潭工作室一家游戏工作室,而工作室内也不止他一款游戏在制作,很多资源也是需要经过博弈和争抢的。
因此韦鸿的决策还是“唯快不破”,率先上线积攒国内的用户量,然后再慢慢的做版本更新,将这些新玩家套牢。
至于买断还是免费?
说实话,韦鸿压根没来得及考虑这么多,反正水果刺客是怎么成功的,自己就怎么抄呗。
要是抄作业的时候还把学霸的答桉做了修改,到时候出了问题岂不是很尴尬?
况且第一天的销量数据看下来,不足六个小时就斩获3000多的下载量,已经证明了q果忍者的优秀,韦鸿就更不需要去考虑这个问题了。
三天时间。
只要等三天时间,如果q果忍者的销量能突破五万,他完全可以去申请更高级别的广告宣传资源。
到时候即便水果刺客反应过来,紧急上架他们的国内版本,也不可能会是q果忍者的对手。
说白了,只要依靠抄袭和腾信的海量资源堆砌,挤走竞争对手后,玩家们面对仅有的这一款游戏,要么放弃,要么就只能硬着头皮玩。
而事实上,大多数玩家最多也就是在嘴上吐槽两句,真等到手痒的时候,该玩还是玩。
甚至被游戏捆绑住以后,还会化身企鹅忠将,都不需要腾信官方下场,依靠玩家自发的维护,就能积攒起一批拥趸,压根不用担心用户数量问题。
反正天下游戏一大抄,除了各大分类题材早期的作品,往后不管制作出什么游戏,都能从早期的那些经典作品中找到影子。
而国内外对于抄袭的定义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模湖的,尽管很多东西都是一眼看出来相似,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你很难成功的告赢抄袭者。
“水果刺客……”韦鸿打开北美区的菠萝手机账号,看了眼水果刺客当前580万份的销量数据,有些贪婪的舔了舔嘴唇,“那就来看看,到底是刺客厉害,还是我的忍者更胜一筹。”
……
就在韦鸿沾沾自喜,得意满满的时候,时间很快来到9月10日的上午。
魔潭工作室法务部收到了一封来自天枢工作室的律师函,上面义正严词的正告魔潭工作室,立即停止抄袭和侵权行为,做出公开道歉声明,并赔偿天枢工作室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务部经常收到这种律师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看清楚上面的内容后,把天枢工作室的情况列到了晨间会议的内容计划表上,法务员工就随手把律师函往抽屉里一塞。
里面都是平时收到的各种律师函,满满当当的一抽屉,每过一段时间都得清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