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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第1页)

“哥,汉沽在那儿啊?”王大力巧克力吃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凑了过来。

“……说多少遍了,我能说我是哥,但你不能叫我哥,明白不?你比我大!”洪涛平时和王大力老以哥自称,这只是一个口头语,但是他不习惯一个二十多岁的人真管自己叫哥。

“那……叫弟?”王大力觉得很难理解,为啥自己叫别人哥别人还不乐意呢?

“……艹,那还是叫哥吧!汉沽啊,天津那边,天津知道不?”洪涛算是服了,与其被他叫弟,那还不如叫哥呢。

“知道,我的自行车就是飞鸽的,还带大链套呢……”王大力回答得很干脆。

“谁问你自行车了,天津在那儿知道不?”洪涛觉得如果把这个王大力和大江放到一起,他们俩准能聊到一起去。

“不知道……”

“爱知道不知道吧,反正你知道不知道也不吃劲儿,白叔,您继续……”洪涛本来想给他讲讲天津的地理位置,但是眨巴眨巴小眼睛,居然没想出来该和他怎么说,他对方向只分前后左右,连他家在哪里都说不清楚,就说下车朝前走,然后右拐,看见小树左拐,第三个门就到了,但朝前是什么概念他没说。

“到了农场,一般都是单双号挑人,到时候你如果能和老五一起转运,你俩就隔一个人站,那样分一起的可能性大。进了那地方就可以有多大本事使多大本事了,托儿好了人,管教能带你出去喝酒去,过节过年的还能让你媳妇来和你住一宿,只要有人有钱就成。如果要混不好,能累出你一身病来,挖虾池那个活儿不是人干的,一锹下去那个泥条子这么长,十多斤重,你得扔起几米高,还得正好扔在你同伴搭着的那块布上,一天让你挖一方两方的泥,完不成没饭吃,几年下来你这个腰就完了。”牢头又把茶淀那边的大概情况讲了讲,据说最好的就是一分场和五分场,一个是养猪一个是果园,劳动强度没那么大,其它三个都差不多。

“那我还是去果园吧……”洪涛把这些情况都牢牢记在了心里,相对于养猪而言,他还是更喜欢果园。

“傻了吧,养猪最舒服了,你别觉得养猪脏,其实啊,越是看着脏的越干净,你不懂啊!”牢头不同意洪涛的选择,他觉得如果有可能,还是去一分场最好。

“我会养猪,小时候我家的猪都是我割草煮猪食。”王大力又插话了,这点他不如大江,大江话没他这么多。

“大哥,可能还有一个地方您老给忘了说了……”这时蹲在角落里的一个麻杆突然搭腔了。

“还有?……还有哪儿?”牢头也让他给说蒙了。

“南大楼……要是按照您说的,三哥和五哥判不了两三年的,说不定就留在南大楼了呢,如果家里再使使劲儿,比去茶淀舒服,至少不用干活,弄个学习号啥的,也挺滋润的。”那个麻杆还真没瞎说,果然又说出一个地方来,对不对洪涛不清楚,这个名字也没听说过。(未完待续。。)

四百二十九章 偷鸡贼

从这一天开始,洪涛向牢头主动申请了一个职务,卫生监督员!除了牢头之外,他连老二都不放过,每天盯着他们去厕所轮流洗澡,然后早上和晚上洗漱的时候,不许往地面上撒水,全都挤到卫生间里去洗漱。只要一到休息时间,排名最后的五个人谁也别想休息,全尼玛给我擦板,每个角落都得擦!不光要擦,每周还得用药皂水擦一遍。

然后再找几个人,扯着两个大床单,来回的呼扇,把地板弄干燥。如果赶上晴天,窗户里有太阳光照进来,洪涛还得指挥着几个人,轮流踩在被褥堆上,举着自己和牢头的被子当人体晾衣杆,能晒多久就晒多久,至于别人,洪涛心也狠了,管不着!自己合适了就成!

虽然损失了自己的全部药片,但是效果很神奇,简直是奇迹!以王大力为例,两三天后,他大腿上那些原本红肿发炎的地方就消炎了,然后那些已经凝固的药面就会每天被顶出一点点来,就好像是唇膏一样,越来越高。半个月以后,这些药面就全被再生的肌肉给完全顶出来了,就和一个小药棍一样。由于洪涛严禁他们几个接受治疗的人用手去抓,所以他们身上都有这种突起物。

等药棍完全被顶出来,原来的肉窟窿不见了,只留下一个圆圆的疤痕,中间的皮肉稍微有个小坑,看上去就和有些人故意在胳膊上烫的烟花儿一样,或者说就和枪伤一样。

经过洪涛这种不懈的折腾。到了八月底,他所在的这个监室里彻底消除了疥疮这种皮肤病,就算新来的身上有。也会被一群人按死猪一样按住,然后照方抓药,再治疗一次。

要说洪涛的药也没白费,他得到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小弟,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那个王大力在伤口刚刚见好之后,就对洪涛言听计从了,每天主动站到被褥堆上帮洪涛举着被子晒太阳。然后来了新人,不用洪涛过去费劲儿,他就先给人家扒个精光。再仔细检查一遍,连脚趾头缝里的脚气都不放过,非得洪涛说可以了才成。

在这种环境下,能有一个好用的手下。对于洪涛来说。也是好事儿。所以洪涛仔细考察了他一段时间,然后征得牢头的同意,让王大力排到了老五的位置。原来的老二也判完了,十二年有期徒刑,收到判决书的当天,就转到转运号去了。不过洪涛依旧是当老三,他忌讳这个老二的称号,让原来的老四替补了这个位置。老五升老四,王大力当老五。

要说这个王大力。和洪涛还真是有缘,他不光皮肤白净,和大江一样,就连这个性格什么的,也有点像大江,都属于那种一根筋还稍微缺根弦的主儿,唯一的区别是王大力没有大江那么胖,身材更壮实,说话更多一些,就是加强版的大江!

而且他的本质也不是坏,而是傻!他是因为什么进来的呢,当初洪涛听完他的叙述,差点没一脚把他给踢茅坑里去。他居然是因为和同事打赌,偷了人家两只鸡而被刑拘的!听说还得判刑!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得达到一定标准,才够得上刑事案件,不管是刑法如何修改,偷两只鸡肯定也够不上盗窃罪啊!那这个王大力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呢?难道说公安机关抓错人了?

不是,他偷的这两只鸡不是普通的家鸡,也不是什么野鸡,而是种鸡!

八十年代末期,电视上有一个正大综艺节目很火爆,赞助这个节目的,就是正大集团。这个集团是以饲料和养殖业起家的,去年的时候,正大集团在海淀正白旗路附近建了一座养鸡场,就是后世的上地开发区附近,而这个王大力家就住在那里,他高中毕业之后,就在体育大学里当校工。

有一天他和几个同事喝酒,结果也不知道怎么说起想吃鸡了,他那几个同事也操蛋,知道他脑子楞,还非挑拨他去偷鸡,结果他趁着酒劲儿还就去了。去那儿偷了呢?就是他家边上的那个正大养鸡场里。农村孩子,谁小时候不偷鸡摸狗的,他也没拿这个当回事儿,而且这个养鸡场刚刚建成,管理方面还不完善,他又是个坐地炮,地形什么的都熟悉啊,结果大半夜的他就真摸进去了。

你说你偷两只鸡就走吧,他还不,他觉得既然已经来了,那必须得偷两只大的,回去好和同事显摆显摆自己的本事。于是他这个屋里转转、那个屋里转转,嘿,终于看到两只体型巨大的种鸡,还是一公一母!问题是他根本不知道什么种鸡不种鸡的,二话没说,上去把鸡脖子一拧,全弄死了,然后提着两只鸡就遛回了家。

第二天他正在家里炖那两只鸡呢,结果警察就来了,因为他昨天大模大样的提着鸡进村的时候,好几个村民都看见了,让人家给抓个现行。不过警察也犯难了,你说就偷两只鸡,这玩意咋算罪过呢?按照钱数算?那两只鸡据说每只都上万,这个年代盗窃好几万块钱,都快够枪毙的罪过了,而且影响极其恶劣啊,人家养鸡场都没法运营了。要是就按两只鸡算吧,都不够拘留的,可就这么把人放了,养鸡场那边也不干啊,当时正大集团正风光无限呢,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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