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丁宅大院。
阿虎送完土特产,匆匆赶回。
院内,
张师爷跟狗一样,被绑在水缸旁,一脸的无奈。
阿豹、豺狼正抓紧时间晨练,活动身体。
“阿豹,枭哥呢?”阿虎缓了口气,上前问道。
阿豹收起马步,抬手指了指正堂:
“枭哥说,要给咱们准备点家伙。”
说话间,
王枭提着沉甸甸的包裹,走出正堂,对三兄弟招了招手:
“都进来。”
“枭哥,我来”,阿豹连忙上前接过包裹。
众人进了正堂。
王枭靠在太师椅上,对三兄弟抬了抬下巴:
“打开,领家伙。”
包裹打开,
三支黑漆漆的汤普森冲锋枪,闪烁着森冷光芒,
下面还压着三件黑色背心。
阿虎三人打量着冲锋枪,眼神猛的一亮:
“我艹!这是什么枪?”
张师爷老实躲在一旁,听到动静,悄悄伸长脖子望去。
王枭起身抄起一支冲锋枪,咔嚓一声,装上弹鼓,勾唇笑道:
“外国货,汤普森冲锋枪,不过,我更喜欢叫它——打字机。”
“枭哥,这枪为啥叫打字机啊?”阿豹喜滋滋拿着枪,好奇问道。
“这枪是全自动,扣下扳机不松,直到子弹打光为止”,
王枭把打字机扔给了眼巴巴看着的豺狼,意味深长笑道:
“等你们今天用过以后,就明白了……”
“全自动?!”阿虎三人闻言倒吸一口凉气。
三人也是老兵出身,半自动也知道,全自动还是头一次听说。
豺狼连忙卸下弹鼓。
打开以后,
他看着满满当当的50发子弹,咧嘴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