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其它身上背了枪支弹药跟包裹的战士,她只有一个随身小布包,根本没什么份量。可其它战士健步如飞,她也不好意思喊休息,只能咬牙跟着众人走到现在。
看着林雅诗又羞又急的表情,胡彪却继续道:“能坚持到现在,你已经很厉害了。脚底起泡很正常,说起来也是我太疏忽,忘记你跟两位医生,都没接受过军事训练。
等下我让人给你打盆热水,你先泡一下脚,而后用针刺破那些水泡,千万别把皮撕了,要不然后面的路你根本走不了。我再给你找点酒精消毒,那样会舒服一点!”
“谢谢长官,我能坚持的!”
从胡彪说出的话中,林雅诗能感受到对方的关心,可她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在她看来,让胡彪这样关心,也给队伍增加了负担,这会让她觉得心存内疚。
“行了,再怎么说,早前在密道你也照顾过我。虽然你不是军人,可我们死士营的兄弟,都欠你一份人情。做为他们的长官,我有责任跟义务照顾好你。
脚底起了水泡,必须尽快处理,时间耽误的越久,往后想恢复起来就更难。听说你学过护理,那你更应该知道水泡处理不干净,很容易引起脚底感染。等着!”
说着话的胡彪,没理会林雅诗有些尴尬跟羞涩的表情,径直走到正在忙着准备早饭的众人面前。找来一个铜质的洗脸盆,专门打了一盆热水端到搭建好的帐篷内。
知道林雅诗是姑娘家,当着众人的面脱鞋洗脚,估计也会觉得受不了。现在把洗脚水端进帐篷,好歹避开了众人的眼神。这种细心,也令林雅诗身受感动。
同样看到这一幕的队员,突然坏笑着道:“班长,队长是不是看上那丫头了?”
“关你什么事?队长年纪也不小了,就算讨个媳妇,又有什么问题?那丫头太瘦了,只怕不好生养。不过,长的倒蛮标致的,配给队长还勉勉强强吧!”
在秦天佑看来,已经贵为中校的胡彪,娶个老婆生个娃,其实也没什么。这年头,百姓都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理。而胡彪,无疑是孤家寡人一个。
若是成个家有了家世,或许胡彪往后上战场,就不会那样冲动了!
对这个年代的很多军人而言,老婆孩子热炕头,也是他们的终极梦想。可很多时候,一些有钱有势的军官往往三妻四妾,很多大头兵却根本不敢奢望娶媳妇的事。
娶媳妇,往往都是军官才有的权力啊!
那怕远在北方抗战的八路军,对此事也有明文规定,那就是所谓的‘二五八团’标准,年龄必须达到二十五岁,八年党龄或军龄且为团级干部才可申请结婚。
关于手下们的调侃,胡彪并未过多理会。前世的胡彪虽然谈过恋爱,却从未考虑过结婚的事。那怕后来由雇佣兵转为搜集情报,胡彪更多都逢场作戏,也没考虑过结婚。
因为胡彪始终清楚,不论从事雇佣兵还是后来的商业间谍,那都是高风险的职业。稍有不慎,随时都有可能在任务中牺牲。而现在他的情况,比前世更加危险。
连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都不确定,胡彪又怎么可能给别人希望跟未来呢?真要有一天,他在前线牺牲了,留下的孤儿寡母,她们在这种乱世中又该如何生存下去呢?
照顾林雅诗更多出于还人情,加上林雅诗这种‘巾帼不让须眉’的胆色,还是让胡彪很欣赏。不是那个女孩都敢孤身闯入战区,又敢细心照顾那些刚从战场撤下来的伤员。
打好水放进帐篷,胡彪走到林雅诗面前道:“水好了,你去帐篷泡个脚,毛巾也给你准备好了。我再给你找点酒精,另外你这鞋子不能穿,我再给你找双鞋吧!”
“嗯,谢谢长官!”
不知为何,面对胡彪此刻有些霸道的关心,林雅诗却有种心头小鹿乱撞的羞涩。那怕在别人面前,她表现的很坚强。可做为女孩,她内心还是很柔软。
因为战争,原本无忧无虑的富家千金,瞬间沦为无家可归的难民。那怕还有亲人,可这些亲人都不在眼前。胡彪的这种关心,确实让林雅诗觉得很暖心。
看着满脸羞红走进帐篷的林雅诗,并未想过这种关心,容易让女孩心生误会甚至爱慕的胡彪,又细心替女孩找来医用酒精跟棉签,还有一双小码的日军皮靴。
望着将纤纤细腿泡在脸盆中的女孩,胡彪也没在帐篷里多待。那怕前世他已经久经沙场,可目睹这样诱人的一幕,依旧年青的身体,还是会忍不住臊动不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