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一只小手伸到了秦筝面前,手腕上戴着个纯金打造的长命锁,闪着金光,雕刻的也很精细,苏子卿晃晃自己的手,闷声闷气道:“你要是没钱,把这个当了吧。”
秦筝脚步一顿,扭过头看着他。
苏子卿老大不高兴,可还是说:“我不想你把我卖了,也不想你把自己卖了,镯子不够,我脚上还有一个,娘说都是金子做的,值钱。”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为我会咕,可是我没有!
抱歉字数不多,但是总算是进入了甜的部分,开心。
第75章
秦筝伸手过去把他纤细稚嫩的手腕握住,苏子卿以为他要把镯子摘下来,谁料秦筝只是顺着手腕,撑开他的掌心,大手击小手,还俏皮地朝他眨眨眼睛。
“击掌为誓,哥哥不卖你,你身上的东西我也不会去卖掉的。小子卿不用担心,看把你急的……”
秦筝嘴里还“喔喔喔”地哄着,一颠一颠的往前走,自言自语地,“我要有个这么漂亮的小妹,才舍不得这么早把人嫁出去呢,哦?”
秦筝的手很温暖,甚至可以说有点烫,苏子卿把手蜷成了拳头,一把就被大手掌给包住了。
“床头那条腰带,我记得之前是有玉饰的,今天出门你没戴,我瞧见上面的玉饰都不见了。”苏子卿软软地趴在他肩头,已经没了方才“呸”那一下的气势,说:“哥哥是为了给我看病,把腰带上的玉给当了么?”
没想到他观察这么仔细,秦筝笑笑:“一破腰带,当了就当了嘛,我从门中出来走得急没带那么多盘缠,好在那玉是广寒的特产,值不少钱,足够我俩吃住过得去。”
苏子卿人虽小,心里已经知道“过意不去”是什么滋味,酸酸地让人很不好受,就算这个人嬉皮笑脸地哄他,他也知道时间长了两个人用什么来维系生活是个大问题,可是他又不会安慰人,自己也没有办法,于是闷声道:“今天开始不吃糖了,你不用给我买。”
“要给我省钱呐?”
“嗯。”
“子卿这么乖,糖管够,你的腿要紧,大夫开的药方有点苦,你别喝一半吐一半,就是给哥哥省大钱了。”
秦筝抬手揉了揉小孩软软的头发,见他连连点头,心都化成了糖水。
后来懂事听话的苏子卿不但糖也不吃了,喝药跟喝水似的大口大口的灌,眼见着秦筝把身上值钱的物件当得差不多了,正愁接下来怎么办的时候,胜义堂的人风卷残云地来搜了几次人,重点光顾过秦筝当东西的那家当铺,他只好匆匆忙忙找大夫要了方子,确认了后续治疗步骤,就带着苏子卿离开了这个住了大半个月的镇子。
胜义堂憋着劲儿翻来覆去地找人,人多的地方是铁定不能去了,路上看见个人烟稀少但还算宁静的小村子,俩人心一横,便在那住了下来。
好不容易找到了个落脚的村落,也有善良的大娘愿意借出自己空置的柴房给二人暂住,秦筝花了三四天的功夫,把灰扑扑的柴房收拾得俩人能干干净净地住进去。
这就顺利开启了秦筝辛苦带娃的乡村生活。
隔壁邻居都有农活要忙,秦筝自然不好意思连吃饭洗衣也劳烦人家帮忙,遂从头开始学习,如何当爹当妈照顾一个断腿寡言的小屁孩。
第一件让他头疼的事就是吃饭。这是最要紧的事,可也是最难的。村子里新鲜蔬果倒是很多,也便宜,秦筝随身带着的银钱够他俩吃个一年半载,街坊邻居告诉他上哪儿买最新鲜的,他就屁颠颠赶早去,提着一箩筐沾着泥巴露水的鲜菜回来,又去村口的古井里挑水。做好这些,便搬两个板凳到院子里,给苏子卿晒着太阳,他在一边勾着头洗菜。
最初那几顿饭,米是夹生的,菜也炒得半生不熟,最要命的是,苏子卿不像秦筝那饿虎扑食的吃法,小孩吃东西细嚼慢咽,好几次被夹在菜里的石子差点把牙给搁掉了,秦筝一边心疼一边笑着给他扣牙里的石头,为着这事儿,隔壁的张大娘实在看不下去了,拖着秦筝去自家厨房里学习如何洗菜做饭,连续七八天才终于做得稍微像点样子。
至少饭和菜能保证是熟的,味道暂且不提,苏子卿终于不天天闹肚子了,一口白牙也得以保下来。
然而让苏子卿始料未及的是,秦筝这个人表面看上去温温和和十分靠得住,一旦穷极无聊的时候,他就会突发奇想些小心思,往往就是这些小心思,让平淡的生活蒙上了各种各样煎熬的阴影。
“子卿,我今儿在张大娘家厨房发现了一个好东西,放在青菜里炒肯定好吃,你试试!”秦筝两眼放光,抬了一盘新鲜出锅的菜端到小桌案前。
他俩吃饭都是幕天席地地吃,一个小桌案两把小凳子,从天亮吃到天黑,苏子卿坐小板凳刚好够得着桌子,秦筝就有点憋屈了,他腿长,站也不是蹲也不是,蜷太久腿酸只好一屁股坐地上,入了乡村也没那么多讲究,两个人吃得还挺乐呵。
苏子卿盯着那盘绿油油的菜原本是有食欲的,可听说加了什么“好东西”,顿觉不妙,果然细看起来,菜叶子里裹着红色的小圈圈,还有一颗颗褐色的球状物。
“……”他本能地咽了一下口水,没动筷。
“秦氏独家菜谱,外面吃不到的哟!”秦筝夹了好大一筷子举到苏子卿嘴巴前,做出“啊”的嘴型,是要亲手喂他吃一口才罢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