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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什么谜语?”环着她身子的双臂向下,改成环着她纤纤细腰,一脸有趣的看着安越。

“有一只老鼠碰到一堆屎;从上面过去了却留下三只脚印问为什么?先声明,这只老鼠不是三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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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半天,茫然的摇了摇头,低头看着她闪闪发光的瞳眸,“我也猜不出。”

“嘻嘻,因为这只老鼠用一只脚捏着鼻子呀!哈哈哈哈……”说完还做了个捏鼻子的动作,看着胤佑听到答案后好笑滑稽的表情,笑倒在他怀里。“后来,皇阿玛说这不是谜语,竟然耍赖不肯兑现。”嘟着嘴,想起那幅早就看中的王时敏的山水画,惋惜的不得了。

“你看中皇阿玛的哪件宝贝了?”

“恩,就是挂在御书房的那幅画呀!”

“天啊,那是皇阿玛最喜欢的画了。”吃了一惊,普天之下,虎口拔牙的事情也只有安越敢做了。

“愿赌服输,赌桌之上无父子,这是江湖规矩。”一副理直气壮老江湖的模样。

“你啊,真是的,也不怕惹皇阿玛生气?”说着低下头吻住她额间那抹胭脂痣,甜丝丝的感觉再次溢满心头。

西北人,过年最热闹的就是闹社火,社火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文面,文身、巫术、祭祀、宗教, 古代的角抵、驱傩、祭社活动。劳作了一年的庄稼人为了庆祝丰收的喜悦和节日的欢乐,便组织起来,自扮自演成各种戏曲人物,在村、镇、县城游演。由于它源于社日,意在祈求吉祥,日子红火,故名社火。每当耍社火时,乡村里鞭炮声震天,彩旗招展;白雪衬映的山间、田地里锣鼓开道,舞狮子、撑旱船、踩高跷、扮马社火的依次布阵,逶迤数公里后开始逐村逐家游转,扮社火的金盔金甲、彩绸裹身,手持刀、矛、剑等兵器,威风凛凛,场面甚是宏大。

听说有社火看,一大早就飙到胤佑的卧室,拉着他帮自己梳辫子,然后兴奋的出门。安越除夕夜大家一起用年夜饭时,便与赵卓武和延信约好一起看社火。

“糖糖,赵卓武和延信起床了吗?一会要是还不来,我们就不等他们了。”屁股下像长了钉子,扭来扭去的不肯老老实实坐着。

“就算出去看社火,也不用这么早吧!”胤佑耐心的帮她编着辫子。

“当然要早点去了,不然会看不到的,要占据有利地形才能看的清楚呀。”一脸神秘兮兮的,“我已经打听过了,我知道哪个位置最好。”

“越儿,呆会出去不要乱跑,人多,容易被挤散。”

“噢。”

出了门,来到大街上,才后悔没有更早起床,人山人海,安越估计全国的人都涌到这里了,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安越在人群外只能听到哐啷哐啷的敲锣声,咚咚咚咚的打鼓声,无论怎么掂起脚尖,无论跳得多高,就是一点也看不到,人们爆发出热烈的吆喝声,更是使安越心里像猫抓一样的痒痒。

身体忽然离开地面,惊呼一声,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人已经坐在胤佑的肩膀上了,整个人僵在半空中一动不敢动。胤佑一手扶着她的腰,另一只手牵起她的左手放在自己头上,“别怕,我会扶着你的。”

刚开始时,坐在胤佑肩上,还有点害怕,渐渐的看社火入了迷,早就忘了身在何处,看到高兴处,兴奋的要跳脚时才惊觉自己在半空中。身后,马大力亦步亦趋紧紧跟随。自从胤佑帮马大力解决了鲁鼎父子后,他便无论任何时候,都紧紧跟着。开始时,胤佑不同意他留下来,但他死也不肯离开,帮他在府衙内安排些事情做,他不肯,非要做胤佑的贴身侍卫。

站在不远处跟着凑热闹的赵卓武看到坐在胤佑肩膀上的安越,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唉,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宠女人的男人。”

第二十二章 圆房(1)

圆房(1)

凉州一带饮食以面食为主,拉面、搓鱼子、凉皮,这里的醋与其他地方的不同,是一种熬制出来的醋,比平常的醋颜色略浅一些,很稠,吃凉皮时浇一勺特别香,家家户户都会自制这种醋,无论走到哪里都能闻到那泛着清香的醋味。

因回族比较多,牛羊肉成为主要肉食。回族人很讲究,例如,不吃汉人家的东西,即使是素食也不吃;汉人用过的饭碗也不再使用。集市上清真餐馆比较多,人们说话都会很注意,因为回族人很忌讳在他们面前提到“猪”。听到一件趣闻,学堂里读书的两个书生,这天,两人来到清真餐馆吃饭,其中一个人坏心的对着厨房喊了一句,“老板,给这桌上碗猪肉。”然后跑出餐馆躲在一旁偷看。独留下另一个还在那傻乎乎的等着上菜呢。一会功夫,就见厨子拎着菜刀出来了。

冬去春来,春去秋来,来西北已经三年了,本以为从小到大锦衣玉食的安越会受不了西北的艰苦环境,没想到这个小丫头却适应的比谁都快,捧着大碗吃面条,吃凉皮时抹着红红的辣椒,完全地道西北吃法。没事时附近乡镇逛逛,生活过得比谁都惬意。

再有几天就是胤佑的生日了,自两年前,安越常常避开胤佑单独忙活的东西终于完成了。欣赏着自己辛苦的作品,越看越好看,恩,一定很配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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