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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现。在此申明,不是明星梦,也不是作家梦,只是流浪体验。捡到真实的感觉。

然后更好地创作,歌曲,还有小说。我现在好像是为了找素材才生活。可。。。。。。

第七章 不好意思

真的很不幸,今天的小说又没写,我一直在想,却迟迟未动笔,不过现在似乎在明白一点,写小说就像过日子一样,先要去过,生活才会有进展,才会新的发现,甚至惊喜,而我现在却一直呆在原地,不去发现,也不去寻找,可以说是在坐以待毙。

在此还是得对自己说声,不好意思。竟然我又失言了,昨晚还信誓旦旦地说,今天一定要开始,可却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算是很荒唐的了,对自己。

不过,刚刚把最近要写的那首歌,基本定了下来,非常简单的旋律与节奏,只是我加了三个转调,而吉他上,现在还未开工,也许吧,这首歌,成功与否,现在全看我的吉他编曲了,要是编曲编得好,我这首颇简单黑色的歌也许成功大半,再就是我要唱得投入到位,有感染力了。当然最后处理合成上也要花大功夫啊,不能像上次一样,草率了事,虽然并非差强人意,可却觉得有些暴殓天物。

至今我仍觉得《love is my dream》这首歌的曲子,写得真的不错,只是处理上真的欠缺太多了,所以。。。。。

今天还要对一个人说句不好意思,虽然那女孩,我并不认识,我也没有直接伤害到她,只是我由衷地觉得对她很不好意思。

与凡从班马湖看演出回来的路上,凡在买东西吃,要我等等他,我就站在路边等,而这时一女孩,也在等她那正排队买东西的朋友,我俩相差五米的样子。

我无所事事的时候,就只有唱歌了。那女孩估计前面也看到过我,而现在我与她都停留在同一个地方,她好像对我比较感兴趣,于是很明目张胆地盯着我看,时不时,偶尔一两眼,不特意躲避我不小心扫过的眼神。我装作很自在地站在那里,晃来摇去,好不闲心。没过多久,见她好像向我这边走了两步,正要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凡已经跨到我的身边,我就丢下那女孩跟着凡走了,其实我知道,那女孩是想过来与我说话,或者认识一下,日后好相聚。其实我也蛮希望的,只是命不由人啊。因为女孩长得还不错,至少在那一时半会我觉得还行,就是矮了点,不过配我还合适了,因为我也很矮啊。

今天一天,没有做什么事,有些烦燥,白天尽是睡觉去了。因为很委屈,觉得自己不写小说,却什么事都做不了,真的很无能,那时候想,于是就睡了过去,从上完第一二节课,睡到中午吃饭,吃了午饭之后,又睡到吃晚饭。好久没这么快节奏过过了。

觉得,很不好意思。

好了,在这一天最后的时间里,我看我还是抱起吉他,琢磨着吉他编曲去吧。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八章 觉得自己。。。

想到这么一句话,有许多坚持,都是在自己被自己蒙蔽的情况下,才会那么执着。或者刻薄一点的说,有许多坚持,都是在没有自知知明的情况下,才会持久。如果哪天,放弃了,可以证明,你已经成熟了,懂事了。开始正视现实了。生活就会有保障,与幸福美满接壤了。开始安居乐业,传宗接代。当然坚持到了最后,可能也就如愿以偿了。可在没有成就梦想之前,这一切都是不可预知的,这其中的落差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而我自己呢?到底会不会是个死皮赖脸的人呢?在理想面前。我会坚持多久,我会依赖多长时间,我的梦想之路还有多少机会可以把握。。。一切都是未知。

今天翻了一遍,那个长篇的第一章,我完全明白了,原来这不是小说,充其量也就是一些文字码在一起,很不知廉耻地组合着,可那时的我,却自我感觉良好,真的又有种闯进时间隧道,找到写这小说时的我,暴打一顿,除了在我全身上下吐满唾沫之外,还要撒泡尿在我旁边个水沟里,让我照照自己,啥德性!!还美其名曰:写小说??最后骂句:“死去吧!”然后气势磅礴地飘扬离去。

觉得自己的小说这么烂,现在。有些丧气,可当然不会就此放弃,因为这才是第一次吗!我一点磨砺都没有,我凭什么一开始就得写得令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看都赏心悦目,赞不绝口啊!也许吧,我并不适合写长篇,其实长篇的写作一生之中能有多少次啊,尝试了一次,也算是一种历练,给人生也划上了一道异彩吧!

有种冲动,希望可以把那个长篇重写,当然会在写完这个系列的中篇之后,安排。

如果我深谙把长篇分成中篇来写的话,我重写的话,我想也应该是这种形式吧!这种比较容易连接,沟通。又是间断性的,思想上与情节上也不会有太大的冲突与缺口。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讲完全,讲唯美,讲到流眼泪,讲到放不开。讲到深陷其中,不得回魂。

想到这里,萌芽书系那边,我就应该可以放心了,因为不会有希望了,因为现在连自己都不看好了,那篇所谓的长篇小说。去一边去吧!这也算是一个成长的脚印,算是深刻了。

这两天,一直对自己很失望,连续睡了三天的觉,真有些颓废,可在思考,找出路,却只有文字给让我觉得我还有意义地生存着。唯一值得安慰与理直气壮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九章 写小说用第几人称

记得最早的一篇小说,我写的是一个很虚幻的也很朦胧的小说,具体讲些什么东西,似乎现在记不起来了,也许是我不愿多废唇舌。不过那里面用的是第三人称。而后面的小说里,相继是用第三人称,清楚地记得,那时睡在课堂上,醒了之后拿起笔就写,写了好多天,才写完,可现在还是记不得写了些什么东西,不过可以商量,都是些很虚幻的场所,却真实的心绪。

到大学,大一,我写了两个中篇,不过有一个没写完,因为那大本子写完了,我因此而停笔了。后来就是大一下学期了,我有了电脑,一直用键盘写字,记心情,写生活,还有微弱的梦想。不过大一两篇中篇都是用的第一人称。到前段时间结束的那长篇,那里又一次用了第三人称,似乎写得时候,并不觉得难以着笔。反而,听有些名家说用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得多,得心应手,而我却觉得第三人称要更加便于操纵。因此,我的《依然在一起》继承了长篇里第三人称的写法,虽然现在看上去略微有些美感,可当我用第一人称写完《浴血流浪》之后,猛然发觉,还是第一人称写出来的东西滋润。饱满。美不胜收。比这前的每一篇。

因此,我决定了,《浴血流浪2》以及更远些的小说,都会用第一人称。不再去在乎用第一人称是否会让人觉得我在吹牛,我想我是在写小说,而不是在吹牛。再说我,并不善此道。又再说,我的小说还不知有几人能看到呢!所以我以前的担心怕是很幼稚多余的了。

第十章 与朋友聊爱情

非本人的QQ 23:44:03爱一个人与被爱是可以相互独立的

非本人的QQ 23:44:19可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一定要把那看成是相互的呢

非本人的QQ 23:44:30你要听我讲这段理论吗?

非本人的QQ 23:44:59其实一开始那篇小说就是由这个想法激发我写的

非本人的QQ 23:45:22可是后来就变质了,写的。写成了一段疼痛成长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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