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开一家理发店,见没什么人,就坐在主位上。
“有人吗?来砍个头。”
“知道了,催什么催?”耳朵上打着六个耳钉的潮流理发师从隔壁间出来。
他戴着的一次性手套上还沾着泡沫,显然是在帮人洗头。
这时髦的理发师刚刚还有些语气不善,可当第一眼见来人是陈默后,态度大转。
“呦?哥?是你啊!”
他舔着笑脸靠过来。
陈默第一眼没认出他,直到看到那六个耳钉后,才想起。
这不是文艺青年嘛。
就当初街巷遇到“爱”的甩棍,那个混混。
“是你?”
“对,是我,哥你是来理发的?”
看着他这般态度,陈默微微一笑,谦虚道:
“忙吗?忙的话我就等会儿。”
“坐坐坐,不忙,我亲自来理。”说完,他朝里边照顾一声,让人去帮忙洗下头。
“你是店长?”
“我就是个看店的,我爸妈在管。”
“不错啊,有这条件还不老老实实的,宁愿去当小混混。”
听陈默这么说,他牵强的笑笑,“副业副业哈哈…”
陈默抽了根烟递给他。
也不慌着理发。
“你没找我妹麻烦吧?”
“哪儿能啊,我们虽然算不上什么好鸟,但都说到做到。”
“那就好。”
陈默又摸出打火机,对方明了,压下身用手护火。
“哥尊姓大名?”
“陈默。你呢?”
“余温。”
陈默倒并不介意结交这种人。
能够感觉到,自那天揍过他后,他对自己有种盲目的崇拜。
像他这种年纪,可能觉得装狠,当混混很酷吧。
抽完,闲谈的差不多,陈默也不耽误人家,说道:
“行不行啊,你别给我剪个狗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