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住的地方到单位,步行的话大概二十分钟。我一般走两条路,路线大致成一个正方形:单位A点与住处C点刚好在对角线上,上班路线为C→B→A,下班为A→D→C;或者相反。这叫不走回头路,走起来也不枯燥。但实际上,要以天、以月、以年算的话,路线每天都在重复,所以时间一长,我也不在乎回头路不回头路了。有时上班路线为C→B→A,下班为A→B→C;或者上班为C→D→A,下班为A→D→C。因此我上下班,这四种走法任我选,看心情而定。难道没有其他走法了吗?当然有,心血来潮的时候,下班后我会在单位附近挤上一班公交车,在外边转几圈后再回家,有时上班也这样。我脑袋是不是坏了,你别这么认为,只是因为我单身,有的是时间。
单身久了,我发现自己不小心变成了一位公益人士。前面说的二十分钟,那是不急不慢、边走边看街景的耗时,时间长了,我对街边的单位、店铺、公交站点已了然于胸。对问路的人,我能准确地告诉他具体位置,以及到达的确切时间。农行怎么走?一直朝前,两分三十六秒。看着对方疑惑的眼神,我自信地说,你不相信?我给你带路,闭着眼都能找到。当我睁开眼时,问路的人已溜得好远了,大概是被我报出的准确无误的时间吓坏了。
我的公益心不止这一方面。有一天早晨上班时,我看见街边一个老头在拿后背朝一棵树上撞。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他了,于是停下来质问他,你撞它干吗?它跟你有仇吗?见老头不回答,我继续逼问,说不定这棵树比你年岁都大,它被撞疼了又不好说你什么,也不好跟你打一架,只能忍着,你说你撞它干吗?我希望老头能回答我,结果他却一声不响地走掉了。过了几天,在同一棵树下,我又看到了那个老头,这次不撞树了,而是两只胳膊吊在斜出来的枝丫上,猴子一样。我对老头说,你拿根绳子把自己吊在上面不是更好吗?我希望老头能反驳我两句,但结果仍然跟上次一样,老头屁没放一个又溜掉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老头,还挺想他的。如果再见到他,我应该向他道歉;应该像对待我们单位老干部一样对待他,热切而真诚。
最近,我注意到那个流浪汉又在街边出现了,前两年他就在这一带出没过,有一次看见他在街边的小树林里拉屎,两腿蹲在树桩上,两瓣烂屁股冲着街,一截屎正如愿以偿地垂挂于地面。当时我就记住他了。为什么他能自由自在、堂而皇之地干这件事情,而我就不能呢?我发现一个规律,每逢春秋季节就会看到他的身影,到最冷最热的时候则消失不见,就像自知冷暖的候鸟一样,习惯迁徙。很奇怪,他也喜欢沿着我上下班的那个正方形路线行走,背着脏兮兮的行李卷,蓬头垢面,像是化了装的巡警。
难道流浪汉、行乞者之间也有地盘的划分,只可在自己的地盘上活动,不可越雷池半步?但他不知道,这个正方形是我的地盘,在我的地盘上活动,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注意到他,并不是出于自身的优越感去同情他或是蔑视他。我对四肢健全的行乞者素来不待见,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行呢?实际上他不是一个行乞者,他歇息的时候面前从没有破茶缸破碗什么的,我也从来没有看见他招摇的双手和乞讨的眼神。
在一个秋天的早上,他倚在行李卷上,半躺在街边,手里拿着一只梨子咬着。此刻,早晨金黄的阳光铺在他脸上,从口角留下来的梨汁晶莹透亮。急着上班的人们从他身边匆匆而过,他们一只只跟狗一样,一边挤公交、赶地铁,一边朝嘴巴里塞早饭,目光根本无暇落到他身上,只有我看到了他吃梨子的全过程。幸好他气定神闲、悠然超脱的样子没被他们看到,不然他们会暴打他一顿的。
怎么说呢?那个吃梨的场景触动了我,我对他产生了兴趣,盯上他了。我在想,那么好的梨子他是从哪儿搞来的,他一天三顿饭怎么解决的,他晚上住在哪儿,他为什么流浪。这一系列问题缠绕着我。看着他那锈迹斑斑的脸上那一点眼白,似白云飘过,我继续想,他是不是像我一样失去了双亲,他是不是我那离散多年的兄长。但在我父母有生之年从未提过我曾有个哥哥,当然现在更无法求证了。因此,我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仿佛他就是我,没考上学,又成了孤儿,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从此毫无羁绊,一去不复返。
我决定帮助他。他是抽烟的,看他手指夹烟的样子,像个老烟枪。第一次,我丢给他一包烟。我发现我犯了个常识性错误,一个流浪者,他最需要的应该是果腹的食物,给烟算什么呢,不但不能充饥,而且那冒出来的烟像是一团虚无的思乡之愁挥之不去。第二天早上,我经过他,顺手把卷好的一百块钱扔到他面前,生怕被别人瞅见,匆忙溜掉了,像是我偷了他的钱一样。之所以忐忑不安,是因为我丢给他的不是一块两块、五块八块,在别人看来,我的善心是不是有点别出心裁或不怀好意了。第三天,我扔给了他两百,相对于前两次,这次我的步履不但从容了许多,而且还能定下神来看看他的表情。我问他,你家住哪儿?他抬头看看我,张了张嘴,却不说话。可能因为长时间跟人没交流,说不出话是可能的。看他无动于衷的样子,我心里感觉踏实,决定以后每天增加一百,一直到一千,足以让他攒够回家的路费。我是不是疯了,或者他是不是以为我疯了。
有一天中午,我在单位吃过午饭后出来散步消食。经过A→D街边的一个盒饭摊,几张简易的木桌散落在摊位两边,吃盒饭的大都是农民工,头上的安全帽也没脱,一个肉圆子或一个卤鸡腿,再加上一瓶啤酒,说笑声伴随其间,完全不是我索然无味的吃相,真是太羡慕他们了。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蹲在不远处的地上,头发遮住了脸,只见方便筷朝散落的头发里送,这个画面很吓人。就是他。我想,如果这盒饭是他买的,他是有权利坐在桌子上吃的,即使他蓬头垢面,摊主也不能阻止他。如果是吃人家剩下的,他想上桌,摊主也不会让的。
他多像一截屎,黑乎乎的,在人们的脚边,都怕踩到它。我很生气,没算错的话,这应该是我给他钱的第五天,也即早上的五百已在他手里,买个盒饭吃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小荤加俩素菜六块钱,加个肉圆子或卤鸡腿八块,即使两个大荤全加上也不过才十块钱。
我上前,把他手上的泡沫饭盒扔出去好远,质问他,钱呢,你的钱呢?虽然动静不大,还是引起了食客们的注意,他们纷纷抬头朝这边望。他有些措手不及,很惊讶地看着我,只是说不出话。我拉着他朝桌子这边凑,他却抗拒着朝后缩,因为力量均衡,一时间我们一动不动。这时几个已吃完饭的农民工,抹抹嘴,点上烟,看着我们。其中一个好事者问我,是不是偷了你的钱?
我没搭理那人。突然他挣脱了我,拔腿朝远处跑去,跑时还不忘把丢在一边的随身行李卷带上,跟个上战场的战士一样,动作娴熟而准确。他们起身要追,被我拦住了。因为跑得太急,从他身上掉下来一包东西。
是个塑料袋,里面有钱,还有一张报纸。已经围上来的人,对钱很感兴趣,纷纷说,这么多钱,还真是偷的,要不要追他回来。我依然不理他们,只是把报纸展开。有一版内容吸引了我,报道的是一个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集团把触角伸到了乞丐流浪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