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人的议论如风过松林,兜兜转转,待传到李梅的耳里早就变了味。
林初夏还没开学,宋癝冬最近和张鹤北打的火热,除了吃饭睡觉几乎都在张鹤北的服装厂。
也不知道两个人捣鼓什么,反正是起早带晚。
不过就是再忙,一日三餐洗衣做饭,宋癝冬都没落下。
有时候宋癝冬中午没空回来,也会提前把饭给做好温在炉子上,林初夏饿了下楼直接吃就行。
有一次林初夏学的忘我,直接把饭吃忘记了。
宋癝冬晚上回来的时候,一看,炉子里的火已经灭了,早上煮好的饭厚厚的一层干锅巴。
再看林初夏,坐在书桌前忙着写题,根本不知道自己中饭都没吃。
宋癝冬真的有些生气了。
他还没见过学习这么用功的,他读书的时候时代不好,他妈累死累活也要他读书。
那时候为了活命,他就骗他妈,说是去上学,其实是去给涂瘸子望风。
那段时间查的严,涂瘸子就找了几个孩子,其中就有李刚兄弟俩。
小孩子不起眼,跑起来也快。
通风报信什么的,小孩子比大人更合适。
为了挣一口吃的,为了能让弟弟吃饱,让妈妈不那么辛苦。
宋癝冬是几个孩子里最拼也是最机灵的,李刚几个望风就是望风。
不像宋癝冬,不望风的时候他就到处走,看货问价,看怎么卖怎么买。
特别是那些冒险从乡下进城来黑市的知青,他们胆子也有钱。买东西的时候贵点无所谓,只要东西合心意。卖东西的时候又太心急,总怕东西卖不掉又怕被查到鸡飞蛋打。
宋癝冬在黑市混了一个星期就出手了,他的第一笔钱是他的学费,两块两毛钱。
一个月后,宋癝冬的资产从两块两毛变成了十二块一毛三分钱。这其中,还不包括他偷偷买了粮食,一点一点混进家里粮食里。
他觉得他已经是足够努力的,没想到自己娶个媳妇,比任何人都拼命。
宋癝冬端着热气腾腾的晚饭上楼,一把扯亮屋里的电灯线。
“林初夏,你是不是没吃中饭?”
林初夏抬头,神情茫然:“吃中饭了吗?”
她还没意识到宋癝冬的怒气,整个人学的浑浑噩噩的,一眼看见宋癝冬手中端的蓝边大碗。
食物的香气唤醒了她沉眠的味觉,空空的肚子没忍住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
“都要吃饭了吗?”
林初夏站起身,揉了揉空荡荡的胃,“我说它怎么一直叫呢,原来到了吃饭时间了啊!”
宋癝冬一腔怒火,被这个傻乎乎的丫头的给全部冲散了。
他沉着脸,将饭碗放在屋里的另一张桌子上,看着林初夏抓起筷子低头就吃。
“慢点。”
宋癝冬被林初夏的狼吞虎咽给吓着了,忙倒了杯热水,用两个杯子来回倒。
等凉的可以入口了,他才把杯子放到林初夏吃的的桌子上。
“喝点水,我也没来得及给你烧汤,你就喝点水顺顺吧。”
林初夏听话地端了杯子一饮而尽,才想起来问宋癝冬:“你怎么不吃。”
宋癝冬原本因为林初夏连饭都忘了吃而升起的一点怒气,此刻已经烟消云散,闻言叹了口气指了窗外问林初夏。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