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还有许多路要赶,约翰勒紧了缰绳,他的纯种黑皮马识趣地加快了速度——他的爱马叫黑珍珠。他回头看米勒的马,那匹叫疾风的大深骝色夏尔马明显有些体力不支了。高高的个头从来都不能增加马匹的速度和耐力,只会让主人安装更重实的马鞍,成为叫做驮马的东西,所以米勒的夏尔马几乎承载了他们所有的行李。
“哇呜!”
一个拿着枪的不速之客从路旁的阴影中跳了出来,挡住了约翰和米勒的去路。
“让我们瞧瞧这两只可怜的牛仔,你们着急赶路去哪儿呢?”
“吁!”
约翰勒停了马,说实话这人的突然出现着实把他吓了一跳,紧接着是一丝恐惧,因为他看见那个劫匪身后还有三个同伙,他的直觉又立马让他镇定下来。
“我想你们从犰狳镇那边过来,那里的病秧子可没有力气再抢你们,但你们有幸遇见了我们。把你们所有的财物放在这,然后人走。”为首的匪徒用左轮手枪对准约翰说道。
“噢噢,对了,还有这两匹马留下,它们是好胎子,不是吗?”那人吹着口哨走向黑珍珠,黑珍珠发出警告的嘶鸣,同时摇晃着脑袋躲闪着陌生人。
“你们还在等什么?如果我的枪走了火,那么今晚肖恩警长就有的干了。”匪首恶狠狠的威胁道。
约翰平静的望着匪首,以前认识他的人都会忌惮他的枪法,他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拿着枪威胁过。此时此刻他可以选择丢弃财物和马匹保住性命,但面对眼前这个白胡子拉碴的老家伙,他拗不过性子,他想冒险去赌,他的赌注就是口袋里填满六发子弹的牛仔左轮手枪和一颗保持专注的头脑。
“别开枪,兄弟,我们当然愿意交出我们的所有物。”约翰边说边向米勒递了个准备战斗的眼色。
“这样就对了,现在下马。”匪首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约翰照做了,当他刚要从黑珍珠的左侧跳到地上时,他飞快的掏出他的手枪,从马肚子下面向匪首射击,紧接着又干掉了两个,米勒干掉了一个。
“不出两秒钟,约翰,我敢保证。”米勒满是欣赏的看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
“省省吧,你今晚已经保证了很多事了。”约翰说。
“你搜刮一下他们,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稍作休息,我把它俩牵回来。”米勒看着不远处受惊的黑珍珠和疾风说。
约翰苦笑了一下,他们本来是被抢的,现在却成了抢匪,还带走了四条人命,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有杀过人了……他把那老劫匪的尸体提起来,用手摸进了尸体的衣兜,摸出了一瓶开过的苦药酒和两三张纸。
“我们集结在列克星敦……不会是南北战争的士兵吧?”约翰自言自语着说,这些纸是主人在南北战争时的日记的几页。
“米勒,我们可能惹麻烦了——这些人可能参加过战争。”约翰向米勒喊道。
可米勒就像没有听到的样子,使劲拽着黑珍珠和疾风跑过来。
“快……快跑,约翰……那些人是莱莫恩掠夺者,高树林里来了几十个他们的同伙!”
两人翻身上马,在树林深处传来的咆哮声和身后子弹的呼啸中朝反方向纵马奔去。
从新墨西哥州的方向,西风确实是吹起来了,与之相随的还有原野上的阵阵狼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