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也太操蛋了吧。”
他一脸颓丧,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逛,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刚才在教室外看到的一幕幕。
凭什么啊?
那个姓宋的究竟有什么好,能让非非笑得那么开心。
一想到宋显霁捧着沈知非的脸吻过去的画面,宋朗就恨得直咬牙。
如果他今天没出现在那儿,他俩是不是就亲上了?
不,不对,说不定他俩早就亲过了。没准每天中午非非都不回宿舍午休,只为了能跟那个宋氏傻逼亲嘴儿。
再一想到沈知非那天十有八九是把自己当成了那个傻逼的替身,他就更不是滋味。
他和那个宋显霁有什么相似之处吗?依他看,除了下面长了根吊,其他地方完全不挨边。论外貌、论拳脚,他哪点不如宋显霁?如果非要挑出一点毛病,那就是他成绩差点。
好吧,是差很多。
可谈恋爱又不是按成绩多少来排的,沈知非是那种只看成绩的肤浅之人吗?
操操操!
宋朗越想越烦,越想越乱,攥紧拳头却将伤口刺得更疼,怎么着都不舒坦。
在街上兜了一圈也实在没意思,冬天的风可劲儿地往衣服里钻,刺入毛孔透心的冷,宋朗颓丧着一张脸,往学校的方向走。
到大门口时,正赶上放学铃声响了,他脚步一转往车棚的方向走。
绕车棚走了一圈没发现自己的山地车,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的车被扔在了沈知非学校的门口。
正在他要给孟繁星打电话时,迎面走来一群气势汹汹的人,打头的那个正是今天上午被他揍了的顾锋铠。
打架不需要什么开场白,目光擦划而过,空气中弥漫的火药即刻被点燃。
宋朗正一肚子气没地方撒,这下算是找到了出气筒,甩了两下手腕就迎面冲了上去,两脚下去躺下三个。
他戾气十足,再加上干脆利落的下劈腿,实在唬人。
但顾锋铠早上就丢了面子,这会儿要是再怂,他就没法在学校里混下去,因此打架跟不要命似的,红着一双眼就冲过来和宋朗扭打在一块。
剩下那几个小跟班见老大都亲自冲锋陷阵了,不敢后退,硬着头皮从四面八方围过去,抱大腿的抱大腿,搂胳膊的搂胳膊,锁脖子的锁脖子,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其中有个机灵点的,看到宋朗的掌心泛红,好像有道伤口,他算是找到了宋朗的软肋,亮出指甲就往宋朗的掌心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