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河省的一个小镇上,魏时安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一点点捡起散落一地的蔬菜和方便面。
刚刚她从超市回到出租房,才一进门就病发,头痛欲裂,直接痛晕过去。
自从五年前开始出现症状,这几年她的病越来越严重,去医院检查也没有一个定论,医生只说是疑似精神病。
她觉得自己可能活不久了。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还是要柴米油盐。
把食材放进冰箱里,魏时安打开了手机,上面有好几条未读信息。
打开一看,全是同一个人发来的。
信息的内容,依旧是劝她卖掉《浮沉》的著作权。
魏时安想也不想就拒绝。
【对不起,我只卖表演权,不卖著作权。】
对面马上就回了信息,想约魏时安见面。
魏时安穷困潦倒,兜比脸干净,哪里掏得出买机票的钱,而且她的病情动不动就发作,要是在路上发作,会麻烦到别人。
但她确实想将这首歌的表演权卖出去,让这首歌出现在大众面前。
于是斟酌了一下,她发了小镇的名字,问对方能不能过来谈。
对方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第二天,魏时安翻出自己最体面的衣服穿上,准备出门去约定好的地方见面。
这时,敲门声响起。
魏时安打开门,门口站着好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女人,后面跟着几个看起来像保镖的人。
经纪人道:“你好,我是和你联系,想要购买《浮沉》这首歌版权的人,方便让我进来吗?”
魏时安傻傻地让开位置,让人进门。
“不是约好了在餐厅见面的吗?怎么……”
“我时间紧急,就直说了,魏小姐,我要的是这首歌的著作权。”
魏时安眉头微皱:“这位女士,我说过很多遍,我不会卖著作权的,如果你坚持的话,我只能说,很遗憾我们没法合作。”
卖掉著作权,意味着这首歌从此以后和她没有一点关系。
可这是她的心血,她要拥有这首歌的解释权,而不是让它变成别人的,然后被赋予新的意义。
经纪人将这间狭窄的出租房看了一遍,没有看到监控摄像头。
“既然你说不通,那就没必要说了。”她示意保镖动手。
立即有两个保镖把魏时安按住,另一人拿出了一份文件,强迫魏时安在上面签字和按指印。
魏时安看着文件,那分明是一份著作权的出售合同。
“我不要!”
可她一个小姑娘,怎么会是高大保镖的对手,居然硬是被逼按下了指印。
另一边,经纪人也已经从魏时安的电脑里拷走了关于歌曲的所有资料,又把电脑里的删掉,什么也没给魏时安留下。
临走前,她冷冷地看了趴在地上的魏时安一眼。
“这首歌能被看上,是你的荣幸,你要是敢有什么动作,相信我,你不会赢的,到了那时候,身败名裂的人,一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