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样的大背景,国企的运行效率即便再低下,也会成为许多人千方百计想要靠拢和进入的“天堂”,因为只要能够搭上政府的车,就意味着得到了垄断下的超额收益,而且这样的收益绝不用费时费力费资本,只需要静静观望随波逐流。
在笔者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一个名校毕业的硕士,却在毕业之后选择进入了一所中专读书。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很荒谬,简直相当于读完中学再回头读幼儿园一样,但是真实情况就是这样,因为那所中专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附属培训学校,毕业生有望直接进入这家国企工作,而他的硕士头衔却对此毫无帮助。
说到这个小故事的意义,是为了说明在政府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下,那些所谓的国企,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个个专为政府聚敛钱财的团伙,哪怕是到这个团伙中充当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能够捞上不菲的一笔。
当这种趋势愈演愈烈、甚至蔚然成风时候,“国进民退”的恶果就显露了出来——由于政府所持的是有偏向、有倾向、有私心的政策,那么其利益指向就会针对具体的群体。而这就偏离了政府恪守抽象的、无特定目的的一般正当行为规则的立场。
在这个过程里面,究竟谁是受益者,谁是受害者完全一目了然,由于政府的立场欠缺公平,使得政府强有力的干预身影屡次在市场中出现,凡是优质的资产,都可以随意拿去,民营企业想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就只能以灰色的方式,靠贿赂或是勾结来与权力部门取得同盟。
当这样的行为成为常态的时候,无疑意味着对全社会基本准则的侵害,当权钱交易成为经济领域中的新规则时,无疑意味着不正义与暴力的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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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进民退促生垄断
当政府涉足经济领域的时候,带来的另外一桩“糟心事”就是垄断的发生。
当市场不再是一种公平、公正的环境时,原本平淡无奇的竞争就变了味道,那些以政府为背景的国有企业,很容易通过对市场和优势资源的垄断来取胜。
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倡导的民营经济,以及私营经济这些先进的理念,在国有化的垄断趋势面前,逐渐被消弭殆尽,在这场国有化的运动面前,政府与国企攫取社会资源的主要方式,就是以行政命令强权介入。
比如说,在政府公布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各产业中却对此报以非常冷淡、甚至有些抗拒的态度,按理说,国家出资支持产业振兴发展,本来是一件好事情,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大家的反应正好截然相反呢?
这个原因就是政府出资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产业振兴,而是“趁机摘桃子”,趁机将经济领域中最优质的资产贱价买走,将最优质的民营企业并入国企之中。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使尽招数,甚至不乏强制的行政命令。
比如说,在近日内蒙古地区出台的一项新政策中,明确规定本地的私营煤矿企业必须与国有煤矿集团或者是国有煤炭企业进行整合,直接被国有主导的企业纳入旗下,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山东,日照钢铁集团在政府的重压之下,不得不接受了山东钢铁集团的“重组”方案。
在民营经济十分发达的绍兴,也有着上千家企业,不得不面临着国有企业的接管,甚至于在民企内部成立了专门的“民工委”、“政工委”,直接对民企进行干预,要求对其监管实现程序化、日常化,类似于这样的手段,几乎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出现。
即便是那些著名的大型企业,在这一波“国进民退”运动中,似乎也难逃悲剧性的命运,譬如说,在乳业领域鼎鼎大名的蒙牛集团,就不得不被国有的中粮集团受让部分股份,而拥有东南地区民营资本注入的中西部油田,也都被当地政府重新收归国有。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的“国进民退”,实则上是国有企业依靠政府的强权,对优质资产、优质企业进行强行的兼并,其目的昭然若揭——通过这种兼并取得垄断地位,再利用这种优势地位和优势资源进行垄断定价,用以获得垄断下的超额利润。
在这一点上,有着清晰的例子可以作为佐证。
在我国的信息产业内,依靠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垄断利润的行为,早已为我们每一个人所感知,比如说,像固定电话的月租费、移动电话的双向收费,都是极度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然而在这些领域,消费者是没有另外的选择的,因为垄断的存在,使得这些垄断企业可以肆无忌惮地抬高资费标准,甚至是巧立名目来进行不合理的收费。
再比如说,像交通、石油这类行业,由于资源被牢牢地把持在政府手中,使得民众无法享受到其他企业的服务,任凭资费标准多高,都不得不承认这一既定事实,而在金融领域,则有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贷款利率下限管制的垄断性措施,创造出一种政策性的利润差,保证了金融行业有稳定的收益,这种情形的存在,实际上是对中国金融化的一种摧残,关于这个问题,在后面我们还要谈到它。
实际上,关于垄断的情形,还不仅仅表现在利润方面。
在对优势资源的垄断权上,国退民进的恶果同样显著。比如说,像石油、电信、电力、烟草、煤炭、航空、金融等资源,都是具有超高盈利能力的领域,假如能够将这些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无疑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民间资本的成长,而在政府垄断的前提下,这种美好愿望顿时化为了泡影。
再次,在获得投资的优先权上,国有企业也同样形成了垄断,在这一次经济危机的救赎之中,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绝大部分投向国企。使得国企资产以更快的速度实现增长,根据统计,在这种政策的倾斜之下,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已经从1999年的9万亿元,到现在已达43万亿元,10年间翻了4番之多。
在融资市场上,国有企业也同样保持着近乎垄断的优势,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上市资格的获取上,基本上是只对于国有企业开放的,民营企业想要上市,只能通过购买国企“壳”资源这样的另类方式。
从这里可以看出,国进民退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领域中所有权的转换,最关键是它会不仅让中国的经济带入到一种将来很难复原的深远影响,而且它会对中国整个社会包括收入分配、未来的发展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然而,在一部分学者看来,给予国有企业以优势地位,可以在短期内建立起具有相当实力与竞争力的大型企业,甚至可以与国外的大型企业抗衡,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行为。
那么,假如这种说法能够成立,那么它就势必要建立在一个很重要的前提之下——国有企业必须真正属于国有。
定位模糊的国有企业
国企究竟归谁所有?
从字面上看,所谓的国有企业,自然是归国家所有,但是假如我们把眼睛放亮些,就会对这个问题产生全新的认识。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归国家所有的说法是成立的,因为在那样的经济体制下,国企虽然享受着资源上的优势,但是却要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调配,上面如何说,国企就如何做,按计划生产,按指标销售,看上去有企业的名义,实际上只是一个个为国家计划服务的生产车间而已。
然而当市场经济到来之后,国企就不再是过去的国企了。
这些开始了独立生存,不再依靠指标和计划经营的“国企”,依靠着“共和国长子”的独特身份,从政府获取优势资源的垄断权、优惠特权;从市场上获得利益而不承担风险;即便企业出现亏损,也有政府为其兜底,企业员工依旧拿着高薪,可以说,这样的国有企业,实际上占有了旧国企的优势,市场经济的利益,早已不再是旧日里面目憨厚,一本正经的老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