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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部分(第2页)

哈马尔连忙答应:“是,是。”心道:“撒加眼神也真够犀利的,想瞒着他捞点私钱都瞒不过。”

“钻石蔷薇”堡上下五层,建筑面积五千多平米,原是由贵族苦心经营,造得富丽堂皇,哥特式的冷峻风格

直上直下,气势雄伟,像真正的城堡一样。一百多花园、马厩、游泳池、树林,最妙的是地下还有个收藏着几百支名酒地酒窖,各类功能齐全,引无数人为之向往。沈之默花了很大的代价才从那贵族手里夺下来,日后消除因之而起的风波也费了很多功夫。但大多数人不会怀疑他地身份,因为他表面看起来只是个贪得无厌的城区治安官。

一楼会客厅轮廓很好,布局完整,光线明亮,可惜没什么家具,周围显得空荡荡的,墙壁上还有划花的痕迹,天花板的吊灯也通通都拆走了,像被强盗洗劫过一般——费尽心思夺得这套住宅以后,已经没有更多的钱进行装修和添置家具,沈之默正算计着如何增加收入。

刚下到一楼,便闻见一股清新淡雅的苿莉花香,抬头一看,维哲罗姆手搭着老哈马尔从门外进来,步履从容,走路时腰身略扭,显示出极度的女性化。这位仁兄盘起发髻,插上装饰用的极乐鸟尾羽,眉毛经过精心修剪,眼线细细描绘,脸上淡施脂粉,完全去除了男性的特征,单从外表上判断,根本分不出是男是女。

他戴着毛茸茸的皮裘围领,脖子上还有好几根项链,整个人珠光宝气,便是真正的女人与之相比也要逊色不少。最妙的是,歌唱家先生胸部高耸,曲线毕露,想是垫了不少东西。

沈之默勉强笑道:“维哲罗姆先生,欢迎你,你的到来使这间简陋的居室生出耀眼光辉,我感到万分荣幸。”语气着重强调了“先生”这两个字。

维哲罗姆见到他,美目放出难言的光彩,抢上前几步膝盖半弯,行了个异常规范的淑女礼节,微微一笑,说:“撒加先生,您太客气啦,我一直盼望着亲眼见您一面,从那天玫瑰大厅宴会上拖到现在,才盼来这个机会。您长得就像您所写的古典诗一样,深邃而美丽,使人深深沉迷无法自拔。”声音悦耳动听,只是还留存着一点低沉的公鸭嗓子,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哈马尔口水狂流,偷偷在没有人看见的角落举起那只被维哲罗姆搭过的手腕闻了又闻,心道:“好香!他是男人吗?不是吧?撒加一定在作弄我,哪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对了,他怕织萝小姐知道,所以故意掩饰,嘿嘿,我老哈马尔又不是不懂事,不会替他隐瞒么?”

沈之默吩咐管家:“叫伊瑟拉过来。对了,维哲罗姆先生喜欢喝咖啡还是喝酒?来来来,请坐请坐,不要客气。”随手搬出一张式样难看的破旧椅子,这还算好了,若是遇到不喜欢的客人来访,他时常准备有一张只有三条腿的椅子来招待,就看那人识不识趣。

维哲罗姆左右打量,露齿轻笑道:“撒加先生过得真简朴,我喜欢喝清茶。”毫不犹豫就坐在沾满灰尘的椅子上,弄脏了那条蕾丝边真丝长裙也不觉得可惜。

说起来沈之默还是有些低估歌唱家的地位,虽然他出身低微,但凭借无数艰辛努力和出众天赋,已经成长为音乐界中的女皇级人物,引无数人竞相追逐,不知有多少高官贵爵愿意一掷千金只为听他那动听歌喉,更有人着迷于他忽略男女界限的姿色相貌,纵使倾家荡产亦在所不惜。就连摄政王也是他的乐迷,大元帅甚至妄想将他收入私宅,远在克蒙德城的兽人也听过他的名声,影响大到了这个地步,让人无法忽视。

而著名诗人居然让著名歌唱家坐脏椅子,传出去肯定要吓倒一片人。

沈之默厚着脸皮说:“怠慢贵客,还望见谅。”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了,你想不接受也难。

伊瑟拉迈进轻盈的步伐走进来,仍是平板的声调问道:“撒加,你们要喝什么?”

“上两杯清茶,怎么这么笨还要我交代?”

“没有清茶。”

“没有清茶?那算了,来两杯白开水。”沈之默转头对维哲罗姆说:“松子酒虽烈,咖啡虽香,清茶虽醇,但永远及不上白开水的平淡。”

“为什么呢?”维哲罗姆被这个新奇的论调吸引住了。

“我给你两个选择,蜜糖和白开水,你喜欢喝哪一样?”

“当然是蜜糖,蜜糖多甜啊,不是有句诗说幸福像蜜糖一样么?”

第153章 搅浑水

当然是蜜糖,蜜糖多甜啊,不是有句诗说幸福像蜜糖

“你错了,蜜糖很甜,可是倘若每天都喝的话,就会腻,直至反感,而水虽然平淡,但却是人之必须,喝一辈子都不会腻。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醴,你明白这个意思吗?”

维哲罗姆被彻底震住了,呆在椅子不能动弹,维持着原来的姿势,过了半晌才回复过来,说:“撒加先生,您的话富有哲理,发人深省,虽然简简单单,却道尽人间百态,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先生,您不光是诗人,还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

他加倍用心地打量着沈之默,只见这哲学家衣着朴素,身上仅搭配黑白之色,单调古板,却更衬托穿者的俊逸、高贵之气;忧郁孤独的眼神多么惹人怜爱(沈之默一贯的阴郁被他看成忧郁);居室装饰简陋,而外观却那么豪华,种种缘由,看起来与那些刺激心扉的骑士小说中所描叙的“落魄贵公子”极为吻合,也更让人迷醉。还有那满腹才情,多么容易令人为他心折,多么完美的男性,维哲罗姆觉得自己快要不能自拔了。

沈之默只是矜持的一笑,说:“人生,在贫农眼中无非柴米油盐,在富人眼中,就是风花雪月,各有各的见解,又有什么哲理可言?维哲罗姆先生,我相信你不会理解有的人为什么为了区区一枚银币痛哭流涕,为了情人地笑容而赴汤蹈火。为朋友的一句话献出生命。每个人的人生态度都是不同的。”

维哲罗姆大为佩服,啧啧赞叹道:“撒加先生,您的话令我茅塞顿开,这是我从没有过的经历。与您交谈,竟是如此美妙,我承认站在舞台上迎着众人的欢呼、鲜花和掌声,都没有产生过如此愉悦的感觉。”

沈之默只是单纯反感宦官,还没理解过类似维哲罗姆这样的感情,只当他态度比常人稍微多热情了一点。又说:“我也一样,您地歌声像诗一样,让我感动。”

维哲罗姆大为高兴,纤纤素手扬了起来:“是的,就像您的诗!我把您的每一首诗都改编成了歌曲,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愿意为您再唱一次。”

这该死的人妖也太热情了吧?归根结底,沈之默更希望听到女性唱歌。对他确实不太感冒,心里咒骂着,赔笑道:“好说好说,我自当洗耳恭听。”

维哲罗姆可不是开玩笑,站起身,来到大厅,认真的施礼,顾盼生姿。宛若骄傲的公主,不愧为万众瞩目地歌唱家,瞬间进入状态。开始清唱起来:“金黄色的花蕊风中飘落……”没有配乐,但不得不承认他的嗓音如同传说中的海怪之银一样勾魂摄魄,尤其是每一个段落完结之后稍稍勾起的鼻音,充满魅惑,让人觉得就是为这声音去死也值得。

老哈马尔早就魂不守舍了。迈不开脚步,双眼直勾勾地望着死人妖。

沈之默一想到这歌声居然是男人唱出来的,心里就特别难受。只好强作笑脸,可是表情十分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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