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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2页)

挂了电话我又开始收拾,其实东西不多,就是脑子太乱,不想让自己闲下来胡思乱想,所以收拾了一遍又一遍。

这次来A城,本来谁也不想见,悄悄来悄悄走,没想到该见的差不多都见了,眼下,怕是只有梁展没见到。

应该是28岁的成熟男人了,应该有儒雅淡定的微笑,阳光中掺杂点世故,不像20岁的时候,笑得没心没肺,不知不觉勾走小女孩的心。

我16岁少女怀春,他那致命的笑,轻易勾走我的心。

我想起16岁的青涩时光,生活平静祥和,梁展家新搬进来,就住在我和陆丝家的几百米外,每天早晨,我和陆丝上学经过他家门外,总有好听的年轻男声在晨读英语,咬字清晰,声音朗朗,实在是听者的福气。

后来我爸出于好客之道,邀请新邻居也是新同事吃饭,梁展跟着他爸妈,我和陆丝躲在珠帘后偷望大门口那个穿衬衫戴眼镜的清俊少年,都有些看傻眼。

后来几家人渐渐熟稔,梁展已经是A大建筑系的大一学生,课业相对空闲,受家长的委托,开始辅导我和陆丝的数学。

狰狞的岁月总是让一些场景越来越清晰,我总记得,盛夏时分,我们三个人围着那张刷了红漆的小桌子,短发的我坐不住,撅着屁股趴在桌上,小动作奇多,经常跟梁展斗嘴耍赖皮,就是为了拖延做作业的时间。

“梁哥,我们先吃根冰棍再上课吧。”

“梁哥,要不然我们打个商量,我高质量完成这张卷子,然后你消失在我面前好不好?”

我跟梁展讨价还价的时候,陆丝总是安静地做作业,偶尔偷笑,她已是个长发小女孩,文静内敛,脸上有些淡淡的雀斑,活脱脱一个小淑女。

她十四岁丧母,懂事的早,眉眼间已有些早熟。

16岁的美妙盛夏就这样葱茏过去,我玩心重,时常提早做完作业,像是脱缰的野马,放下笔就往门外冲,要不找田鸡,要不冲到A大图书馆看书。

他们经常独处,而我总是埋怨陆丝,嚷嚷着,“陆丝,你现在写作业好慢啊,你学学我好不好?”

陆丝只是笑笑,继续慢吞吞写作业,我不知道她那时就长了心眼。

那时的莫愁可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傻姑娘,自作多情,以为爱跟自己拌嘴的梁展喜欢自己,时不时像个傻帽一样扯着陆丝的袖子说,“陆丝,梁哥比较喜欢你还是比较喜欢我?”

陆丝腼笑不说话。

而我咋咋呼呼叫着,“陆丝你别伤心啦,梁哥虽然比较喜欢我一点,但是有我罩着,他敢不喜欢你吗?”

那时的我,也许是过于自信,几乎是偏执地笃定一件事,却越是偏执越是犯错,可惜已买不到后悔药吃。

那个落叶纷飞的秋天,我妈投进陆丝他爸怀抱,我爸夜不归家,我被巨大的迷茫愤怒击垮,找到陆丝,抓着她拼命咆哮着,“我恨你爸,你让他还我家,还我妈妈!还我还我!”

我已经发疯失控,使劲地摇着不说话的陆丝,精神几乎崩溃,梁展一把拉开我俩,将歇斯底里的我狠狠推开,挡在陆丝前面,吼道,“莫愁,你冷静一点,陆丝是无辜的。”

我哭了,颤着手指着他们,“梁哥你居然站在她这边,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这时陆丝突然从梁展身后走了出来,她竟然笑了,深情地回望了一眼身旁的梁展,有些陌生的东西在两人之间舒缓流动,陆丝说,“莫愁,你到今天还没看出来吗?梁哥喜欢的是我,他当然站在我这边了。”

那个夕阳如画的黄昏,我蓦然认识到身边朝夕相伴的好朋友竟是如此陌生冷酷,我究竟傻,过了那么多年才发现她的城府已经太深太深,看起来是那么澄净无害,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最致命的一击。

她和她爸,都是同一类人。

我当年见识过她的手段,所以田鸡提起梁展被抛弃时,我也不是太意外,倒是梁展,那么一个温润的少年,童年时亲如兄长,却错误地以为他能给我爱情,说起来,他最是无辜。

我倒是希望他过得好。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下决心去一趟A大,哪怕远远看他一眼也好,谁知道下一次再见又是何年何月。

吃完饭去A大前我在房里来回踱步了几分钟,犹豫着怎么把手机还给林白岩,邮寄?还是让田鸡转交?不行,都不保险,邮寄怕弄丢,田鸡我又怕她碎嘴多事,想了想,我决定还是自己跑一趟。

他的事务所在这个城市最中心地段,倒不难找,去之前我有些怕碰到他,但是一切顺利,我将装有手机和充电器的袋子递给了前台小姐,麻烦她转交,前台小姐应该认识我,我也不多停留,快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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