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一样迷人一样美丽
慢慢的放松慢慢的抛弃
同样仍是并不在意
。。。
旋律很好记,赵意歇斯底里的高歌着,而台下的气氛越来越热烈,连带着舞台上浩荡乐队的那些人一个个的也都面露激动神色。
他们有多少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五年?
十年?
又或许是从未有过?
不知道!
但是他们知道的是,今晚,他们或许真正过了一把摇滚瘾,过了一把那种在摇滚巅峰时刻死猫站在舞台上的摇滚瘾!
曾经摇滚有过一个巅峰的时候,死猫就是其中代表,而后,整个社会似乎就不在那么喜欢摇滚了,好歌越来越少。
死猫隐退了,而那些和死猫同时代的摇滚乐队也大多解散,他们浩荡甚至被誉为能接过死猫摇滚打起的乐队。
但是,他们自己知道,浩荡其实比不过死猫,他们的歌距离那么辉煌的死猫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这差距,他们能看到,但是他们够不着。
但是,今晚,这个来救场的年轻人,穿着干净白色T恤,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大学生一点摇滚气息都没有的年轻人,竟然让他们隐隐觉得,他们距离死猫似乎也没有那么远。
就好像,只有一首歌的距离!
他们隐隐觉得,这首《无地自容》,就算是拿到死猫最辉煌的巅峰年代,也是一首能和死猫抗衡的摇滚。
厉害了!
浩荡的成员越来越卖力,而赵意也彻底唱嗨了,满舞台的跑,满舞台的放肆高唱,而他走到哪里,哪边的观众就会响起最为热情的欢聚。
无地自容!
赵意!
摇滚!
观众在用这种方式表达他们对这首歌的喜爱,不是摇滚没落了,只要有好歌,就一样能点燃年轻人心中最原始的热情,不分时代。
那个主唱太帅了!
这歌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是他写的吗?
我想我爱上他了!
这才是我记忆中的摇滚!
观众们疯魔了,有几个女孩甚至不顾一切的脱掉了上衣,尽情的拿在手上挥舞,高声尖叫。
疯了。
兔子泪流满面,他爱上摇滚的时候就已经无奈的发现摇滚貌似已经迟暮,但是这一刻,他发现摇滚从未老去。
。。。
一首歌的时间不长,不到十分钟,当赵意歇斯底里的把最后一句歌词唱出口,整件T恤已经彻底被自己的汗水打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