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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一章 只能夜生活的城市(第1页)

白昼、外界的白昼;黑夜、地下的黑夜······

无尽的大雾弥漫了整个洞穴,这些大雾渐渐飘逸散开,显然是向洞外移动。在这样的大雾之下,别说生活,就连上厕所也是困难重重!

公子估计这些大雾会从洞穴泄露出去,到了夜里应该会散的差不多,这让公子非常欣喜,这里的确是一个只有夜生活的城市,一个昼夜颠倒的城市,一个可以让公子为所欲为的城市。在这儿,公子只要开启纳米视角(过滤),那么一切就会如同白昼一般清爽,公子也可以趁机偷偷到处看看,探听点儿消息什么的。偷东西估计也没什么大问题,只要别再遇到精神力特长者!

失踪至今的那两队巡逻虽然看似没有掀起任何波澜,但公子估计这不会就这么过去,这可是大事儿中的大事儿,狼家和贼人不会就此放弃调查的。只不过为了不打草惊蛇而会继续保密下去,直到调查出个所以然来。在这期间,公子完全有机会偷听到不少大事情,很有可能那贼人还会趁机转移赃物宝贝,那公子不就完成任务了么?

想是这么想的,至于做,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夫君,我想跟你说个事儿!”正当公子准备出门的时候,迪莎拉住了公子的袖口。

“说吧,我听着呢。”公子把头转过来,身子斜靠在木门上,抱手看着迪莎。

“这套冰弩我还是用不惯,它的速度太恒定了,不好用!”迪莎把冰弩递给了公子,有些无奈的说道。

“我知道了,你还是想要用弓箭,对吧?”公子呵呵一笑,懂了迪莎的潜台词。

“嗯,用弓箭的话我可以掌控箭矢的速度,可以在跑动和跳跃之中射击,灵活性和实用性都大大增强,这把弩不是不好,而是对我而言它的变量太少。”迪莎认真的看着公子,说出了她使用冰弩一直以来的心声。

“得,从今天开始我得给你寻觅一张好弓,冰弩我就留下了?”公子心中把寻找弓箭的事宜提上日程,而且弓自然只能配弓箭,不能够和弩矢混用,所以看样子冰火雷三系的弩矢公子还得自己拿着。

“嗯,这是那三壶弩箭。”迪莎一一取出递给公子,也再无甚么话说,抱了抱公子之后上楼径自回房去了。

“哼,真以为我不清楚你的心思?啧啧,好女人呐···”公子看着冰弩上可调整的固弦器,心中温暖,口中也不由叹道。公子不是不知道迪莎用弓更强更好,只是一直没有碰上合适的弓,这的确很是折磨迪莎,冰弩虽好,但只不过是给不会用弓的门外汉过渡的武器,再怎么说也比不上一张好弓。所以这冰弩还是公子适合用,迪莎今天为何提出,想必是因为她认为这次进入洞穴太过艰困,而且自己又不能在制高点掩护公子,这才会生出这颗不愿之心!

“夫人,你要是闲了,干脆就出去逛逛,凭你的速度,恐怕这里任何人都撵不到你吧?”公子微微一笑,声音陡然大了一些,随后公子推门而出,很快混入大雾之中,消失不见。

迪莎坐在床上,心中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唯一表露的,就是眼角露出的那一丝笑意······

白日里,各个店铺依旧开启,这是为了预备某些猎人或者矿工晚间采购不到而定下的规矩。因此公子直接购买了一身比较不错的的猎人皮甲,还有一把猎刀、一把猎匕,这都是最初级的东西,总共花费也不过百十路伦,相对于那些动辄千百万路伦的魔法物品来说,这已经是最最便宜的价格了。

皮质的胸甲、肩甲、臂甲、皮裤、皮靴、皮束带、皮剑鞘等数样东西均由上好的熊皮制成,缺点就是不怎么透气、整体性也实在是令人有些不敢恭维。但这东西好歹挡个一两刀是没什么问题的,更何况以熊皮的坚韧程度来说,钝器造成的伤害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实在是便宜的不错东西。猎刀和猎匕均由普通的黑钢锻造而成,虽表面都不是很光滑,刃身还有些糙糙,可这些都不影响它的锋利程度,可以说削砍无碍——对于**来说。

嘿嘿,所有人都知道,切菜很钝的刀切肉很快,切肉很钝的刀切自己的手指很快。这是一个道理······

把猎刀插入背后的皮剑鞘,把猎匕放在胸前的皮束带插口,这时候要再背上猎弓的话就很像猎人了。公子就这么一身挫到不行的装备,直接出发向着洞穴深处行去!

由地下城大路出了城市,公子很快就来到了昨夜那几个狼人死守的隧道洞口,公子看了下小地图,确认没有敌人之后继续前进。现在大雾弥漫,小地图上连标识的影子都见不到,由此可见不论是什么生物,也都休息去了。这倒是个绝佳机会,探路的绝佳机会。

走在岩石地面之上,皮靴摩擦细小石砾的声音渐渐主宰了耳膜,公子到处望着,心中不由得惊叹这隧道的神异。整条隧道高有十数丈,宽有十数丈,完美的形成了一个大概的圆形,这七八十米的宽度和高度,带给人们的就是神伟二字。岩壁之上怪石嶙峋,极多的细小凸出和凹陷带来有力的视觉冲击。不少的裂壑之内闪烁着微微荧光,那就是所谓的荧光菌类,有些有用处,有些单纯就是只能照明!

迷茫的雾中,前行变成了一种奢望,对于公子来说,这里就像游乐场,什么也不能阻挡自己的前进,可对于其他人来说,真的就迷茫了。眼前这层无法穿透、无法确定来源的大雾的确是几乎无法克服的困境。就如同公子眼前这两队巡逻人员,公子就距离他们直线三米左右,而他们还依旧各自笑谈,丝毫不清楚死亡有可能在下一秒降临自己的要害。

公子没有动手,只是暗暗冷笑后从旁掠了过去,带起的风声和脚步被雾气遮挡,哪怕是数米之外的几人也都闻所未闻!

前方隧道来了一个大折转,折转地方伸出了七八条岔道,当然还有继续沿隧道下降的通路,只不过这条路显然被封得很死,哪怕如今也有着数十队的看守。可这样稀疏的封锁线如何拦得住公子?很快,公子便顺路而下,来到了地下城的第二层,也是其最后一层。

这一层洞穴看起来是天然的,毕竟谁也没有能力在万兆吨土石之下挖掘这么一个数百米高、十数千米宽阔、数千米长方的这样一个巨大洞穴,更别说这里和上层之间的土石间隔达到了惊人的六千米!

雾气渐渐稀薄下来,公子清楚雾气乃是由隧道折转那里的岔道延伸内散发出来的,因此这倒也是不奇怪。前方,那是一个巨大的空间,仿佛是练兵场和兵营一般,三排石屋林立在依靠洞壁的三面,至于兵营围出的空间自然就是所谓的练兵场了,只是这个练兵场之中联系的都是变身什么的,真正的打斗或者射箭训练等等都比较稀疏。

很显然的,狼家使用不知名的方法感染并且制造狼人之后把它们送到这里习惯新生,习惯变身的痛与苦,习惯变身后强大的力量和沸腾的兽欲,习惯自己变身后更加壮硕的躯体,最后才是教授他们如何使用兵刃,如何战斗之类的!

练兵场之内有着数千不止的狼人,其中棕色皮毛的占很大部分,黑色的占据其他。至于纯纯的白色皮毛或者其他颜色简直是少得可怜,公子看了一遍之后也才仅仅发现一个白狼人、两个金狼人。狼人之中的分级很严,公子曾听迪莎说过,皮毛没有杂色的狼人是同色系当中最厉害的,狼人的皮毛色系从出生就定下来,色系偏于暗色系的善于近身搏斗、色系便于明色系的更善于远程攻击和魔法学习。色彩越是极端和稀有代表狼人的资质越好,能够提高的空间越大,在部落之中也最是有价值。

狼人从本质上并不属于半人,所谓半人就是人类基因和兽类基因完美融合之后产生的生命体,但狼人却是独有的一种。它们实际上不能够算得上人,真正的第一代狼人先祖均是有智慧并且进化出类人肢体的头狼,体内并没有任何属于人类的基因序列或者细胞组合。它们是完完全全独立而独特的生命体。当然随着后面发展繁衍,逮捕人类女**配的风俗渐渐覆盖了族群内近亲交配的原则,这就让狼人一族渐渐变质,发展至今,狼人甚至可以通过逼迫人类饮下自己鲜血而令人类有一定几率变成狼人!

观察了一会儿,公子发现了一处破绽,那就是地下二层分为两个部分,练兵场是一处,与练兵场相隔厚厚数百米岩石的又是一处。练兵场之内狼人应该都属于比较精锐的一些,而另外一个部分里面的五万狼人应该就是方才变身,还不能够熟悉和习惯的杂兵。也就是说不管在练兵场怎么搞,那五万狼人应该都不会有所察觉,因为门也是岩石,厚重而只能从外界开启,相信这是一个防止失去理智的狼人冲入地下城的机关,岩石会把声音和一切隔绝开来,这让公子能够游刃有余。

想了想,公子准备前去小地图上显示的第二层最大房间。那里有四个强壮的金毛狼人守卫,内里的红点更是至少达到三阶,公子很清楚,贼人恐怕就住在那里。只是公子不清楚贼人会否发现自己,若是被发现之后,要不要直接开始刺杀呢?公子想的面很广,可这毕竟是有必要的不是吗?

行差踏错,一步便足矣决生定死!!

棋差一招,一子便足矣分胜出负!!

公子面对的选择很简单。

是进,还是退?

让我们留给时间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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