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大灰狗它怎么走了。”王小军看到大灰狗钻进了芦苇丛,而徐清风并没有追上去,他想要去追,却被徐清风给拉住。
“算了,给它一点时间吧,强扭的瓜狗不甜。”徐清风不着急,这大灰狗已经对他有了好感,多来几次,给它送点吃的,不难拿下。
他以前听人说,被人抛弃过一次的流浪狗,想要再次对人打开心扉,是需要一个时间的。
这也可以理解。
狗子在所有动物里,智商都是很高的。
而且对人十分忠诚。
徐清风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等着吧。
徐清风看着大灰离去的方向,露出了微笑。
好狗啊,总有一天,要收为己有。
“风哥,你为什么突然想要养狗啊?”王小军有些不解:“而且还是这么凶的猎犬。。。”
这个年代,家里养狗的人还是少的。
原因很简单,大部分人家里的粮食人都不够吃,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去养狗呀。
更别说是体型这么大的猎犬了。
这大灰狗,一看饭量就不小,没准吃的伙食比一个人都要多呢。
徐清风捡起地上的野鸭:“你也知道,这是猎犬,看到了吗?这鸭子,少说4-5斤,大灰咬死的,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就打一块钱一斤吧,也有四五块钱了,养狗。。。也是要看狗去的,如果是这种猎犬,它非但不会浪费粮食,还能给家里赚钱。”
王小军听到徐清风的话,眼前一亮,对啊。
那这么说,养一条猎犬,还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只是他并不看好,徐清风能够把大灰给驯服。
“这大灰狗从猎户家里逃出来,所以对人还是有很大的敌意的,风哥,你要是养猎犬的话,可以去村里的猎户家里买一条养呗,这大灰狗,我总觉得不靠谱,你刚才也看到了,这狗茹毛饮血的,生吃野鸭,那是见了血的,要是带回家,不是瘆得慌,谁知道它啥时候会嗜血。”王小军越想越觉得,徐清风刚才的念头和想法要不得。
于是开口跟徐清风陈述利弊,劝说道。
“再说吧,现在谈这些,你不觉得为时过早吗?就算是我想要带大灰回家,也要它肯啊。”徐清风耸了耸肩,收回了视线,缓缓开口说道。
小插曲过后,徐清风和王小军,再次寻找起野鸭来。
“风哥,没想到咱们运气这么好,这会功夫,就已经打了两只野鸭了。”王小军心情十分不错。
他原本以为一下午的时间,能打到一只野鸭就已经是胜利了,但没想到。。。收获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嘘,那里有一只野鸡。”徐清风嘘了一声,指了指不远处的树上。
王小军看到飞龙,连忙蹲下身子,眼睛都变得亮了几分。
“飞龙!风哥,这是飞龙。”
在长白山地区,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宁吃飞龙一两,不吃走兽半斤”。
走兽就是野兽,东北的野兽有很多,什么马鹿、狍子、蜜獾、黑熊等等。
这些走兽的味道,要比我们平时吃的猪肉,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八十年代,能吃上山里的野味,那真是顶幸福的一件事情。
但在长白山山林里,所有的野味里,又有一个美味排序。
飞龙绝对是能排进前三的存在。
飞龙其实就是花尾榛鸡的外号,大东北地界,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野鸡,飞禽走兽之一。
虽然叫飞龙,但它却不怎么它善于飞翔,而是一只名副其实的走地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