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有乐还没发育,十五岁的少年个子矮小、身躯也单薄。
林母就算给他做大一号,那也仅仅是大一号,像齐瑾这种身型已经抽长且因为喜好运动而锻炼得肩膀厚实、肌肉匀称发达的青年,怎么可能套得进去?
林有乐苦恼一阵,然后忽然想起来可以让齐瑾穿他爸的背心!
“你觉得可以吗?”
“很ok。”齐瑾低头看自己穿身上的旧款白背心。
背心虽然干净,但因为穿了很多年,洗刷得又旧又薄。
廉价的感觉扑面而来。
但齐瑾不在乎。
既然已经没办法在乐乐面前当个时尚的潮流酷bay,那入乡随俗扮演老实的农村boy也是很好的!
林有乐后退一步拉开距离打量。
事实就是,齐瑾长得好、穿什么都不拉胯。
齐瑾年轻但身材好,所以穿他爸的白背心一点都不显单薄,相反,还能从胸膛和露出的手臂看出独属于青年人的匀停感,修长又不缺乏力量。
而且这么一件普通的白背心,搭配一条齐瑾自带的卡其色Versace休闲中裤,那种吊儿郎当、坏痞子的感觉油然而生。
林有乐不能再看了,别开眼含糊说:“ok就行,我去看看早饭吃什么。”
林家务农,在如此丰收季节里,当然不可能只需要收获一亩三分地上的花生。
还有红薯、黄豆。
高山上的板栗也熟透了。
在农村,还是这种节气。
公鸡打鸣算什么,那个点儿普遍大家伙儿都已经在田里干了半天活儿出了一身汗了!
齐瑾昨天才忙活小半天,手上就起了两个大水泡,今天林有乐是说什么也不再让这细皮嫩肉的小少爷干粗活。
他自己下锄挖红薯,让齐瑾提着袋子装。
“晚上煮红薯粥。”
两行翻过去林有乐站着休息。
别看他瘦,干农活是靠力气,但也看技巧,光有蛮劲不行。
林有乐用手臂擦脸上的汗,问齐瑾:“你吃过煨红薯吗?”
“等等。”齐瑾叫住他,从兜里拿出纸巾。
挥锄头难免会让泥土飞溅,脸上有汗就容易黏住。
太阳很大。
但太阳照射过来的那个方向被齐瑾挡住了。
林有乐很近的闻到齐瑾身上传来的气味,明明齐瑾穿着他爸的背心,就算真有气味也只该是洗衣粉或者肥皂……
可他就是闻到了,那气息真诚又炽热。
林有乐尝试转移注意力,继续刚刚的话题,说:“用堆枯木柴枯草堆和秸秆点着烧,然后挑一些小个的红薯丢进去,等闻到香味就差不多熟了,再煨一下,等火星灭的差不多,灰堆也没什么温度了就扒拉出来红薯。”
他强调:“特别特别香!”
齐瑾看他脸晒得红扑扑的,又献宝似得一脸认真,忍不住笑,“那你给我弄一个吃吃?”
“行,等过几天啊!”
齐瑾说嗯,然后帮他戴着的帽子绳子拆开,拿下来,再用纸巾帮他额头鬓角上的汗也都擦了一遍。
两人距离太近了。
林有乐的视线完全被面前的齐瑾挡住,他感觉齐瑾在看自己,眼神专注又认真,心里有点乱,连忙在心里默背《兰亭集序》。
齐瑾力气大。
所以挖红薯的活儿是林有乐干,挑回去就是齐瑾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