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情难却,两人值得收下了,连连说道:“多谢盛情,衔结难应。”
陈经纪赶着骡车,载着李九宝一起回到马厂胡同。
陈经纪问,“后天端午,你父兄回家过节吗?回来的话,我一早赶车去三里屯把他们接回来。”
李九宝摇头,“本来是要回家一趟的,但是他们刚托人捎了些工钱来家里,还给我捎了口信,说客人家催着赶工期,一天都不得歇,端午那日给双倍的工钱,他们就不回来了。”
“双倍啊。”陈经纪咋舌,“什么客人出手如此阔绰,这么着急要。”
李九宝说道:“听说建的是阴宅,客人是个命硬克妻的,一连娶了四个夫人,个个都要迁葬,除了主人和原配的墓穴,还要辟三个墓穴给继室夫人们。阴宅周围还要建祠堂、守墓人的房子等等,工期太紧。”
李九宝父兄自打去了三里屯赶工,就没有回家。
陈经纪说道:“这么着急,怕是客人得了重病,把白事提前准备好,冲一冲,万一冲好了呢。”
李九宝看着手里的高丽参,说道:“连日赶工,不得休息,父兄定是很累了,不能回家过节。明日我提着粽子和米酒去看他们,提前过个节,把高丽参给他们,得空开个小灶熬个参汤喝。”
陈经纪说道:“好,我明日赶车送你去三里屯。”
甜水巷。
丁巫麻利的把客人送的酱猪脸切成片,和黄瓜一起拌了,浇上蒜汁香醋花生碎熟芝麻等调料,足足拌了一盆子,端上桌,就是一道硬菜。
炉子上也是连锅一起端上桌,打开锅盖,小鸡炖蘑菇贴饼子香气溢出,满院子的肉香。
魏采薇舀了三碗米酒摆在桌子上,备了三幅碗筷。
努力乖巧的汪大夏看见碗筷的数量,晓得魏采薇消了气,不赶他了,有自己一份,高兴起来,冲了过去,正要落座,想了起什么,把撅起的屁股收起来,比了个邀请的姿势,对丁巫顿首,“有朋自远方来,丁大哥先坐。”
魏采薇:这还差不多。
丁巫没有推辞,大方坐下,魏采薇落坐,汪大夏奉陪末座。
丁巫是落魄高官子弟,汪大夏和魏采薇都出身中层勋贵,都讲究食不言,吃饭时都不多话。
魏采薇给丁巫剥粽子,还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丁巫碗里。
又夹起第二根鸡腿,汪大夏习惯性的把碗递过接鸡腿,魏采薇却放在了自己碗里。
汪大夏有些尴尬,但伸出去的碗又不好意思收回来,他正要伸手拿起汤勺舀点鸡汤来掩饰,却被丁巫抢了先。
丁巫拿起锅里的铁勺,给汪大夏舀了满满一勺鸡汤,说道:“那晚半夏被周小旗挟持,多亏汪二少听懂她的求援,和她联手斗歹徒,多谢。”
汪大夏屡屡出言挤兑,丁巫不计前嫌,还给他盛汤。
这幅谦谦君子的模样,还真是……可恶。
丁巫越好,汪大夏的醋就越酸,顿时自觉遇到了平生的劲敌,但当着魏采薇的面,他不好再赤裸裸的讽刺丁巫了,说道:“我和魏大夫是生死之交,心有灵一点通,她稍微暗示,我一听就知道她有危险。再说邻居么,本就互相照应,都是应该的。”
这意思,就是你以前是她最好的朋友没错,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为她最好的朋友。
汪大夏理所应当的喝了丁巫盛的鸡汤。正想伸出筷子夹起鸡翅膀,丁巫又拿起铁勺,给他舀汤,接连两勺,第二勺里带着一块大大的鸡胸肉,丁巫抖了抖铁勺,无师自通饭堂师傅的抖菜大法,居然把鸡胸肉给抖下去了。
丁巫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一副邻家大哥哥和善的模样,将清凉的鸡汤放进汪大夏碗中,“来,鸡汤好喝,精华都在里面了。”
汪大夏:我不要精华,我要吃肉。
汪大夏连喝两碗鸡汤,一下子喝了个半个水饱。
第三碗,必须要吃到鸡肉。
为了防止丁巫再次“热情”的给他省汤,汪大夏喝两汤,长一智,特意把饭碗往里放,放在丁巫够不着的地方。
汪大夏举起公筷,对铁锅里的鸡胸肉发起进攻。
“这是丁大哥亲自去象牙山采的蘑菇。”魏采薇抡起铁勺,舀了满满一勺子蘑菇,“千里送蘑菇,礼轻情意重,要不要尝尝?”
汪大夏不能拒绝,乖乖的把藏起来的空碗递过去,“要的,当然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