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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众所周知的,诺颜达拉自然可以讲出来,但沈默告诉他,其实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维持统一的需要。
当人类还处于蒙昧时代时,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不想着扩张和侵略,因为你不去征服别人,便会被别人所征服……其实哪怕到了文明时代,不思进取者依然会受到时代的惩罚,弱肉强食是亘古存在,并且将伴随人类直至灭亡。
对于草原民族来说,这个法则就更加的至高无上。因为各部落实在弱小——人口稀少、生产落后。他们为了保护自己,便不得不相互征伐、寻求统一,但统一之后,他们又没有足以维持这种统一的经济基础——农业文明需要大规模人力的投入,而且将民众固定在土地上,但游牧经济只要维持几百人的畜牧群体便足以自立,且逐水草而居,部落间相隔动辄数百里,相安无事久了,自然会缺乏凝聚力。
那么,如何维持一个游牧帝国的统一呢?就是要给出一个必须团结在一起的理由。
最容易找到的理由便是战争,不断地发动战争……匈奴人、突厥人等等莫不如此,蒙古更是在成吉思汗的打造下;成为最纯粹的战争群体。比起匈奴人遇到大汉、突厥人遇到大唐,铁木真的运气实在太好了,竟然打遍天下无敌手,都没有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和他长时间拉锯,从而迎来了游牧帝国的黄金时代,建立了一个横跨亚欧的无敌帝国。
之后再也找不到挑战者的蒙古人,只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然后以比崛起还快的速度分裂堕落,帝国斜阳,余晖惨淡了……
所以没有战争,游牧国家就会陷入分裂,这已成为印在蒙古人脑海中的真理。所以无论是也先、还是达延汗,这些统一蒙古各部的雄才伟略之主,无不如祖先成吉思汗一样,回到了蒙古崛起时的,不断的发动战争,企图恢复昔日的荣光。
但草原民族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蒙古族人早已经分裂为鞑靼和瓦剌两部,彼此征伐百余年,之间的仇恨甚至超过了对明朝的敌视。他们也没有成吉思汗的幸运,赶上了宋金对峙,无暇他顾、他们的敌人明王朝,是推翻了他们的故国蒙元建立而成的,从建成的那天起,就将他们当做生死大敌。
而且明朝建国二百年,始终没有遇到第二个强大的敌人,所以可以调动全国的力量,和这唯一的敌人对峙,甚至连首都都迁到北京,以天子守国门,来稳固边疆的防线。
内外环境如此,无论历代大汗如何努力,蒙古也不可能恢复到昔日的强盛了,他们也没有了祖先时的运气,频繁的发动与明朝的战争,所能得到的,也不过是以攻为守,保存国家生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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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同样是打仗,你们的祖先成吉思汗,就可以用几十年时间横扫欧亚,而你们现在呢,却是越打越穷,越打人口越少。”第二瓶西凤也见了底,沈默又打开第三瓶,给诺颜达拉斟上道:“世易时移,战争已经不再是你们蒙古人维系统一的灵丹妙药,是到了寻找新道路的时候了。”
诺颜达拉低垂着头,面色酡红,目光却迷离道:“新的道路,能找到吗?”
“能。”沈默郑重点头道。
诺颜达拉抬起头来,望向沈默。
“我现在还不能对你明说,”沈默却卖个关子道:“最近有一位尊贵的客人要莅临榆林,到时候济农不妨也见见,兴许能有些思路也说不定。”
见沈默不愿透露,诺颜达拉只好按住疑问,又与沈默吃了阵酒。快散席的时候,才忍不住又道:“督师大人无非担心,鄂尔多斯各部会降而复叛,我诺颜达拉管不了别的部落,但可以保证我所属的族人,永远归顺大明,做王化之民……”顿一下,他咬牙道:“为表诚心,我可以永远不回草原,并世代送子孙到北京为质,”说着俯跪在沈默面前,呜咽道:“但请大明务必救救我的族人,他们已经等不起了……”
“哎,快起来快起来,”沈默扶着他的肩膀道:“我大明有海纳百川之量,既然济农肯归顺,当然没有拒之于外的道理,”说着轻叹一声道:“但是你现在不在部落当中,又如何发号施令呢?”
“我可以写信给我的儿子,他见信后,必然会率众来投的。”诺颜达拉从怀里掏出一份早就写好的书信道:“请将其交给我的长子别赫,他自然会照做的。”
“嗯。”沈默点点头,温声道:“只要他们配合,大明是不会让你的族人饿死的。”
“多谢督师宽宏。”得到沈默的承诺,诺颜达拉终于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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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把诺颜达拉送走,王崇古命人撤下锅子,换上解腻的清茶。
沈默手捧着茶杯,舒服的依靠在方枕上,笑道:“这个诺颜达拉倒是一朵奇葩,蒙古的那些王公们要都像他这样,早就天下太平了。”
“这种人在蒙古各部中的影响注定有限,就算他真的率众归附,也影响不到其他的部落?”王崇古傲然道:“何况他们之前也没少犯我甘陕,这次在济农城又杀伤我数千将士,现在被逼得山穷水尽,如丧家之犬了,才想起归顺……大人却就这么答应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们。”在王崇古看来,朝廷没有理由接受诺颜达拉的投降。相反应该对其部落进行严厉的打击,好让鞑子们明白同天朝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
“鉴川兄可别小看了这诺颜达拉,他虽然实力不济,却有着蒙古济农的身份,甚至比俺答还要尊贵。”
“一个空筒子王公而已,”王崇古撇撇嘴道:“就算是济农又怎样?还不是要以俺答为尊。”
“你不能因为他熊,就把济农之位的重要性也否定了。”沈默淡淡笑道:“想那东汉末年,汉室衰微,献帝的政令出不了京城,然而曹孟德却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名分从来都是好东西,就看你有没有实力撑起来了。”顿一顿,自信道:“诺颜达拉这面大旗,不仅可以帮我们收服整个鄂尔多斯部,甚至日后经略蒙古,他也大有用武之地。”
“怕就怕,蒙古鞑子人心不足蛇吞象。到时候挺过难关,还要翻脸不认人。”王崇古是个主战派,他代表了目前军中的普遍想法……趁着目前形势一片大好,将蒙古人彻底赶出河套去,对讲和自然不感冒。当然这也是因为,他看多了蒙古人降而复叛的事例,对对方天然不信任。
“鉴川兄的顾虑有道理。”沈默颔首道:“草原狼贪婪凶残,降而复叛是常事,所以逼他们投降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得看我们,有没有本事,将他们驯化成狗,再栓上粗大的链子,使他们永不生乱,才能算是成功!”
“把狼驯化成狗?”王崇古难以置信道:“这可比复套难多了……”狼和狗虽然是亲戚,可以个是伙伴,一个是敌人。历史上的中原王朝,大都做过此类的尝试,如汉朝的和亲,唐朝的一视同仁,宋朝的文化同化等等。做得最好的,当属唐朝了,在盛唐时期,汉夷亲如一家,有许多名臣良将都是游牧后裔出身,但那是建立在大唐王朝强盛国力的基础上,而且一旦国力转衰,最先作乱的又是这些异族人,实在是令人寒心。
“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松警惕。”沈默却自信道:“虽然我们现在的实力比不上盛唐,可他们却也远远不如当初的突厥人。总结前人的得失,小心谨慎的行事,还是大有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