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贵原先是个普通的工人,因为他比较沉默,且不合群,所以经常被工友针对。
在一次忍无可忍的事发生之后,阿贵真的怒了,拿着手里的钢筋就捅进了人的肚子里。
在那个年代,那些工人已经无视了法律的存在。
趁着阿贵不在工地的时候,就把他的女人给侮辱了,之后还想着阿贵肯定不会报警,一是觉得这事丢人现眼,二是害怕他们。
是吧,那个平常可以随便欺负的男人,不可能跟这么多工人作对。
再说了,大不了做了他跑路不就行了?
结果谁都没有猜到,阿贵的身手会这么好,六个拿着刀的工人,硬生生的让他给用钢筋捅死了两个,剩下的人全跑了。
当时《东和贵》这个社团还没有彻底成型,东勇伯也还是一个经常为钱发愁的社会大哥,那家工地的包工头就是东勇伯的原手下,只不过后来是洗白了不再踏足黑道,而是干起了承包工地的买卖。
得知这事,他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直接找到了东勇伯,说,我这里有个好苗子,要不送给您带带?
东勇伯在收下阿贵的第一天,就帮他做了一件足以让阿贵感激终生的事。
他亲自去把欺负阿贵女人的几个工人逮了过来,然后递给了阿贵一把砍刀。
东勇伯很直接的对阿贵说,你随便弄,既然你是我的人,除了老子,就没有人能给你气受。
那一天,阿贵用砍刀活生生的砍死了那几个工人,随即给东勇伯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
“我的命以后是您的了。”
三金仔则与哑巴一样,从小就是个孤儿,他入道的时间比较靠后了。
十岁的时候,他从人贩子的手里跑了出来,靠着捡垃圾跟乞讨为生,所以也有一个很久都没有人敢叫的外号。
垃圾仔。
最初他遇见东勇伯的时候,阿贵已经跟了东勇伯好几年了,那时候他才十五岁,捡垃圾这种事他已经不干了,直接靠抢劫为生。
他觉得这种事比起捡垃圾更有尊严,起码不会遭人白眼,而是会让人害怕。
对于一个经常被人讥讽唾弃的人来说,尊严,比什么都值钱。
说来这事也有点巧,三金仔在某次的抢劫之中失手了,差点让人捅了个半死。
嗯。
他抢劫的那个人外号叫做东勇伯,而他身边的保镖,叫做阿贵。
在他从昏迷之中苏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了坐在床边的阿贵。
“老大说了,你挺有能耐,让你跟他。”阿贵说道:“小伙子挺牛逼的。”
说起来估计都没人相信。
三金仔在听见这话之后直接哭了,真的,哭得都笑了起来。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被人重视是什么感觉。
那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尊严。
在今时今日,东勇伯已经山穷水尽,连总堂都不敢回,生怕被白宝国或是白道的给做了。
“我已经没什么能耐了。”东勇伯颓然的坐在椅子上,花白的头发此时看起来更显得沧桑,他摇了摇头:“咱们散了吧。”
“散了?”三金仔直接跳了起来:“老大!!难道我们要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