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昂被顾朝惜的学习能力所震惊,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她手中的长枪,就能准确送入丧尸的脑袋中。
而且她的力量并不弱,不仅能刺中,还能刺穿。
“你练过吗?”陆昂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我从小到大都有在学习攀岩,能徒手爬上大厦。”顾朝惜骄傲地说道。
陆昂仔细看了顾朝惜的手指,非常有力气,又想起昨天被抓得生疼的后背,忽然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顾朝惜想到什么,脸红红的。
“没有,只是觉得能活到现在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能力,你会攀岩,之前那几个是会打洞。”
“那你呢?你会什么?”
“我是户外博主,能在荒野中生活。”陆昂有些骄傲地说道。
“你说得没错,之前我们那栋楼其实有不少邻居的,只是有两个丧尸在楼上走动,就没有人敢出门,最后都饿死在家中。”
“你说的那两个丧尸,不会就是暴走丧尸吧!”陆昂心中戚戚然。
“暴走丧尸是什么意思?”
“就是那些跑得非常快的丧尸。”
“那没错,那两个丧尸是马拉松运动员,飞洲那边的人。”
“那你是怎么杀掉他们的。”
“这个很简单的,打开门,他们被铁门挡住,然后我用螺丝刀杀的。”
“真牛,这两个红色的可以送我不,我用这个给你换。”陆昂拿出五颗粉红色的晶核。
“有什么区别吗?”
“红色的可以制成药剂,我会分你一半。粉色的可以美容,你们就按珍珠的方法使用,比市面上所有的美容产品都要好。”陆昂说道。
“药剂?什么药剂!”
顾朝惜似乎对容貌没有任何兴趣,不过这也正常,她一直不缺这个,也从来不靠这个。
“一种可以让人跑得更快的药剂。”
陆昂没有隐瞒,因为这也很快会被世人知晓,问题只是如何调配药剂。
而且他想让顾朝惜这一世更强一些,这样他以后可以抱大腿。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的。”顾朝惜看陆昂的眼神,越来越疑惑。
陆昂没有说话,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
顾朝惜知道陆昂不想说,她是聪明的女人,也不问,只是把红色的晶核递给陆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