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葵一夜好睡,梦醒时分,望着窗外高高挂着的太阳有些愣神,他早已经习惯昼夜颠倒的生活,时常在睁开眼时分不清是上午六点还是下午六点。
醉生梦死,不过是逃避现实。李旭葵捏了捏仍然有些疼的脑袋,翻身下床,从昨天傍晚就没怎么吃过东西的他此时肚子里狂唱空城计。
冰箱里空空如野,连耗子都不愿意光顾,插着纯属浪费电,厨房里除了一袋还没拆封的米之外,连个菜叶子都没有,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将日子过成这样的,而且还能甘之如饴,几十年如一日,饿得快要死了都绝对秉承着劳动可耻的念头继续懒下去,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真的会饿死,李旭葵心里不无阴暗地想着,最好哪天他回来真好看到饿死在家的那个男人,他一定让其死后哀荣,绝对一掷千金,办一场空前绝后的奢华葬礼,以此来庆祝他终于从假性孤儿变成真正的孤儿,从此天上地下,再不相见,他终于不用再厌恶有人顶着跟他一样的脸来恶心他了。
就在他站在厨房发呆时,那个男人居然破天荒头一回在天还没黑之前回来了,他身子又是一僵,几乎可以想见,那个男人扑将上来朝他要钱的丑态,都多少年了,他还是适应无能。
可是今天那男人只是小心地蹭到餐桌边,然后,他闻到了一阵香气传来,独属于饭菜的味道阵阵传来,一丝一缕地往他鼻子里钻,勾得肚子里的馋虫都出来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对食物是最没有抵抗力的。可是那个男人买回来的东西,他要是真的敢于吃上一口,需要付出的代价究竟有多大,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别说桌上摆着饭菜,就是给他龙肝凤脑,他也绝对不敢吃!
他想转身离开,那个男人却开口叫住他:“儿子,坐下吧,咱们父子俩喝一杯,聊聊天。”
李旭葵终于忍不住抬头向外张望,想看一看是不是火星马上要撞到地球,又或者外星人入侵了,不然好端端的,这个男人又发什么神经!他疑惑得望着那张相似的脸,脸上没有以前的谄媚与无耻,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无奈,还有几分小心。
这样的男人很容易让人心软,因为那张脸的原因吧,李旭葵心里暗想。可是这个男人是个什么货色,他就在六年前就清醒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一时低声下气又如何?还当他是可以欺瞒哄骗的无知孩童吗?
他生硬地站着,没有半点坐下与人把酒言欢的意思,居高临下地问:“你又想耍什么花招?告诉你,没用的。无论你做什么,说什么,都没用的。如果你老老实实的,我不介意每个月给你点零花,让人苟延残喘下去,但是别的,你就别指望了。我每每回来,不是为了看你,这个家,是母亲的心血,是她一手一脚挣回来的,这里有她的味道,会是我以后一直住着的地方,如果你想打这房子的主意,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早两年你就应该明白,我的底限在哪里。”
对方一句也没反驳,只静静听他说完,才端起刚刚斟满的酒杯,一饮而尽。李旭葵微眯了双眼,似曾相识的一幕啊,果然还是能勾起很多回忆的,想当年,他也是这样,给自己买几个下酒菜,有肉有菜,再配一壶好酒,香喷喷地吃完,醉熏熏地站起身来,拽过正在忙于家务的妈妈就打,完全没有理由,没有缘由,没有借口!如果非要说出个为什么,大约就是喝醉酒后撒个疯吧。都说酒壮怂人胆,那么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只会把所有的气都撒在自己的女人身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是个男人!
所以无论这个男人现在装成什么人样,在他的眼里永远都是那个不事生产,挥舞着拳头,气势汹汹,酒气熏天,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父爱的“父亲”!永远!难不成年轻时候做下恶,老了来了句我错了,对不起,便能让儿女感恩待德地供养起来?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去他大爷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圣母婊们请嘴下积德,希望下辈子你们都碰上个这么不讲道理的父亲长辈,也全了你们一场孝道,之于他李旭葵,都是放屁!血缘是什么?提供了一颗精子,别的一概不管,孩子如野草般长大了,以后也会只认为自己是野草,别说这辈子他无法原谅,下辈子也会恨之入骨的!
他甩手想要走,可是这个男人居然又拽住了他的胳膊,却没有像往常那样缠上来,只是语气中透出前所未有的哀求:“求求你,原谅爸爸吧!”
爸爸?他也曾满怀孺慕叫他爸爸,换来的是一巴掌,用力之大,让他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都顶着明晃晃的巴掌印缩在家里不好意思出门,那时候年纪小,还不懂事,对父亲的依赖出自本心,哪怕挨了打,也只会认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没有想过,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是不会爱的,或者说,他们除了爱自己,是不会爱任何人的。
“我没爸。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李旭葵怒发冲冠,扔下这么一句,匆匆离去。身后,只剩下那个男人呆呆地坐在餐桌边,他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只是目送着儿子离开,一声叹息。
桌上的饭菜仍然发出诱人的香气,可是那个男人却再也没有胃口,从兜里掏出一张诊断证明,再看一看检验结果:肝癌晚期四个大字无情地印在上面,一点都没有改变。死亡,是个人都害怕,谁不想好好活着,可是见儿子望着他的眼神里全是厌恶,他突然没来由地灰心,也许他死了,对谁都是一种解脱。
吞下两碗面,李旭葵觉得饥饿的感觉散去,慢条斯理地夹着菜,有一口没一口吃着,至于那不负责任的男人,早就不会再影响他的喜怒哀乐了。
吃饱喝足,开车回到会所。李旭葵自以为一觉睡了很久,其实他醒的时候不过才10点多,到达会所,正值中午。
一群夜猫子聚集的车友会所,白天几乎没有人,李旭葵为了维持自己烧钱的爱好,不得不通过各种副业想办法挣钱,修车便是其中之一。
爱车人士普通的共性,不愿意让别人碰他们的车,可是是车就会坏,更何况这些需要娇养的高级跑车,指望着二世祖们自己会修车,不如指望着天上会下红雨还来得靠谱一些,外面的修车场自然是信不过的,所以会所的后半边便应大家的要求改成了修车棚,装备之高级,服务之周到,外面的修理厂望尘莫及,才算勉强让二世祖们将自己的爱车献出来。
李旭葵一开始就是学修车出身的,他从小就对车有种特别的情结,常常能坐在马路边上看路上来来往往的车,一看就是一整天,连吃饭喝水都忘了,如果不是每天晚上他妈妈都会来专门领他回家,他怕是能入神得连睡觉都忘了。
那么个金属壳子,怎么就会叫会跑,装着人跑得飞快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李旭葵出来混社会就在修理厂当了学徒,几年时间,便成为个中翘楚,被会所重金挖来,之后又疯狂地爱上飙车,享受着绝对的速度带来的快感。
如果让他自己买车,他怕是一辈子也只能望着这么名贵的跑车流口水,他现在拥有的银灰色跑车是辆事故车,原主人财大气粗,不要了,贡春红买下来,让他修好后就扔在会所里,权当个真车模型。
有钱人的世界,李旭葵不懂,为什么好好的车说不要就不要了,不过却正好便宜了他,他偷偷地修,偷偷地改装,偷偷地开车出去放风,最终被贡春红抓个正着,原本以为会被臭骂一顿再赶出去,没想到贡春红却直接将车送给了他,明言让他好好练,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
瞌睡送枕头不过如此。李旭葵仿佛找到了人生目标一般,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吃住都在车上,他做梦都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高级跑车,虽然有几个零件不是原装,可是整车性能,他敢拍胸脯打包票,只会更好。
没日没夜地练,仅三个月,他就敢上研山跑,算是基本上进入飙车圈子了。贡春红这才找到他,说明目的。虽然明知道自己做的事不合法,可是李旭葵没有选择,一来他舍不得将车还给贡春红,二来以后养车的费用绝对不是会这点工资能负担得起的,他只能自我安慰,反正都是些有钱人,根本不在乎输赢,就当劫富济贫了。
会所里果然静悄悄的,只有前台方怡无精打采看着店,看到李旭葵来了,也只抬抬手就打招呼了。李旭葵也没工夫跟她多说话,众所周知,方怡是个典型的物质女,像他这样一穷二白的修车工,她会热情才怪。
孔怜花的车已经被拖回来了,正摆在场地中间,如果照往常,李旭葵早第一时间上去检修了,做为会所的头号会员,自然有其特权,李旭葵在一众修理工中技术最高,一直为孔怜花服务,可是现在,他却巴不得绕着走。
“旭哥。”突然有人从车底下钻出来,叫住了已经转身打算离开了李旭葵,是他的同事,姬唤鸣。
李旭葵一边腹诽这家伙可真是有能耐啊,这么低底盘的跑车也敢钻,不怕被卡在里面啊,放着好好的升降机不用,还真的,怎么说呢。
姬唤鸣在会所工作的时间比李旭葵还长,他们俩颇有些既生瑜何生亮的意思,姬唤鸣也自诩为修理业的天才,可是李旭葵一来就得到贡春红的重用,他只有靠边站,自然心里早就不服气了。一听说他跟孔怜花闹翻,立刻跑来会所,就想着要看李旭葵的笑话。
可是无声无息的一天都过了,孔怜花今天上午送爱车过来的时候,姬唤鸣隐晦地问他用不用收拾收拾李旭葵时,还被孔怜花阴冷冷地看了几眼,吓得他赶紧闭嘴,不过最终孔怜花还是把车给了他修,这在以往是他不敢想的事,自然得意非常。
李旭葵不想理姬唤鸣,在他看来,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捧高踩低,哪怕有点小聪明,也没用到正地方。小聪明人人都有,工作关系彼此竞争也无所谓,但是总做些两面三刀的事,还不藏好自己的尾巴,让人看出来,立刻就会恶心无比,因此,整个修理厂,没有人真正跟姬唤鸣关系好,亏他还天天腆着脸认为别人都是嫉妒。
姬唤鸣等这一天等得眼睛都要绿了,怎么可能轻易放掉李旭葵:“唉呀,旭哥,怎么刚来就要走啊?花少这车,我原也是不敢碰的,奈何花少亲自开口让我修,我得听话,是吧?”觑着李旭葵阴沉的脸,姬唤鸣有说不出的畅快:“这车刹车油管断了,花少没出大事,能全须全尾的回来,还真是命大。啧啧,旭哥你也真是阴沟里翻船啊,那油管上的裂口可是利器划出来的,是不是你检修的时候不小心用刀划的啊?放心放心,兄弟给你保密,绝对不会告诉花少的。咱们谁跟谁啊。”
李旭葵实在懒得听他废话,大步流星地离去。
“呸!”还真当自己是公子哥了,不过跟我一样是只秃尾巴鸡,穿上龙袍都不像太子,装什么装!”姬唤鸣对着李旭葵的背影吐了口唾沫,转过头去想怎么要让孔怜花知道这事儿,自己绝对不能直接说,不然盛怒之下,孔怜花先把他打了都不新鲜,那拳头可是又大又狠,他半点想当人肉沙包的兴趣都没有。
当天晚上,李旭葵开车出门,六环外的新路上有一场赛事。
人群中总有些熟面孔,这些公子小姐们还真不拿钱当钱花,李旭葵对他们这些出身好有钱的家伙,说不上敌意,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