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月来,每天都要做康复训练,每天都要应付他那母爱如山的新母后,一天七顿饭都不算什么,魔音贯耳才是最大的折磨。
好在这三个月里,他已经弄清楚了现状。
他这个情况,应该是借尸还魂了。
被他借的这个人,也叫崔冶,但跟他不一样,此人家庭美满,家境殷实,父母感情极好,唯一的问题,只出在原先的崔冶身上。
嗯……用这个时代的话说,这人是个重度社恐。
此人不喜欢和任何人交流,包括自己的父母,在成年之后,他就搬了出去,普通工作他无法驾驭,便走了学术的道路,因为家中财产颇丰,他自己建了一个实验室,整日和仪器们打交道,雇佣的员工因为从他这里拿工资,也全都听他的,几乎不会来到他面前。
他就这样过了整整三十年,如果不出意外,还能继续过到死,而在半年前,他表哥结婚,软磨硬泡让他一定要参加婚礼,他拗不过,就去了,但因为从不出现在人前,一出现,就惊艳了一众亲朋好友,年轻的想推销自己,年老的想推销家里人,一群人朝他跑过来,把他吓得夺门而出,结果没有注意到门口的一个施工工地,一脚踩空,掉下去摔到脑袋,变成了植物人。
……
他的新母后一怒之下,把表哥、催婚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工地老板,全都告上法庭,不过,因为还没开庭他就醒了,所以现在已经撤诉了。
有这么一
出,连他醒了以后,都没人敢来探病,全是通过手机问候他的病情。
也是因为有这么一出,刚醒来的崔冶不知情况,没说过话,也没人觉得有问题,反而是他道了一声谢,把他的新母后吓个半死,差点拉着他再去做一遍检查。
这倒是省事了……
不用费心思模仿原主,也不用想办法独居,刚出院,司机就善解人意的把他送回了原来的地方,父母一天三遍的在手机上问他吃没吃、睡没睡,却不会突然来到他面前。
但这种情况不能一直持续下去,他是正常人,没有社恐的习惯,他也不想一辈子都这么装下去。
虽然还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际遇,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他的本意就是找个地方随便的活着,到了这里,一样能实现。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手机在高强度的使用之下,他已经会了大半的功能,但社会风俗、人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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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提他还有个致命漏洞没有补上。
原主是生物学博士,而他,连生物是什么都不知道。
…………
要命啊。
*
安顿好住处,每天早上五点,崔冶准时醒来,下楼掏出人民币,在小贩默默的注视下买一份粥,喝完了,才走向图书馆。
到这的时候大约是六点,这个图书馆因为离大学很近,七点开门,而六点,确实也有很多人在这里等了。
一众水汪汪的大学生当中,突然混进来一个成熟雅致、穿着高定衣服的社会青年,会发生什么,大家都知道。
“叔叔,我们五点半就在这里等座了好吧,你来得晚,去后面排着。”
崔冶:“…………”
“好的。”
七点一到,图书馆大门打开,前面的学生顿时跟投胎一样的疯狂往里跑,崔冶吓一跳,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跟着往里进。
后来他才知道,这些人都是去里面上自习的,他们要抢座,而自己一个进来看书的,用不着跟他们一起排队,来得太早了,还容易被他们当成竞争者。
……
现代生活真是不容易,处处都是坑。
又过了一段时间,崔冶总算是摸清了规律,他还是五点起床,但是他会在家里看两个小时的电视节目,然后才去图书馆补充现代常识。
也是改了这个作息之后,他才在图书馆外面,遇见了那个每天固定要在这里买一杯咖啡的人。
对方看起来比他年轻几岁,打扮的和那些年轻男人别无二致,但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个人,每回出现的时候,都会让崔冶情不自禁的看过去,直到他离开,崔冶才会收回目光。
一开始只是偶遇而已,十天里,能偶遇五天,后来,就变成崔冶早出门,并且抛弃了那个小贩,而是到这来吃他不太吃得惯的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