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两场宴会打底,听说延华要参加长兴侯府春日宴,延华也多了两个一同去的小伙伴。
到三月三春日宴那天,天气晴的很好,虽然冷,但好一个姹紫嫣红。
蜀锦、吴绫,香云纱、流云锦,魏晋衣冠的高袍大袖,唐宣衣裙的富丽奔放,芙蓉园的门口,香气像寺庙里年节上烧的高香一般浓烈,候在门口等待进园子的车队将入口处三条街道占的满满的,浓烈的香浪冷风阻挡不住,四散开来,弥漫着漫天金币的味道。
“那是门下省谢尚书的孙女,她是当下最热门的英王王妃人选。”王家主支出身的王大小姐显然很在意这点,用团扇遮住半边脸,小声同延华普及。
正说着,之前前面有乐声,一队马上的仪仗一路逼让开人群,一架七宝宫车呼啸而至,不用多言,只听门口守卫报:
“安逸郡主到,诸人避让!”
门前众人,包括那谢家的姑娘都躬身行礼,只见车上沙罗中伸出一只描了红色蔻丹的手,肤色白的刺眼,显然涂了粉,那手一挥,车子便扬长而入园中,人群又开始沸腾起来。
“这是宋王长女,贾王妃唯一的独女,宋王极爱此女,她日后,很有可能成为全大宣最耀眼的公主。”虽然王大姑娘脸上带着遮掩不住的不认同,但她并没有说什么贬低的话。
车子一点点往前面移动,接下来的人王大姑娘做了简单的介绍,都是整个长安城最炙手可热的豪门大族的王孙公子。
在这些人中,有春华见过的李碚、李炻,也有她未曾见过的英郡王李碹,俱是从车辇上一闪而过。
其中在她们前边六米远,有一个少年吸引了春华的注意。
那是一个身穿呢子格子文士斗篷,身着长燕尾服的十四五岁的少年,干干净净的脸,笑着同友人正在说话,脸上有两个酒窝,身形略有些单薄,许是感觉到了春华的注视,抬头对视两秒,便是友好的一笑。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正是这样的感觉,好明亮的少年。
“看上了?”王大姑娘一听,顺着春华视线飘去,捂着嘴笑,调侃道,“这是个好少年,只可惜,身份过于显赫,正是那安逸郡主极力想嫁之人,她去年刚入京城便放下话来,谁敢嫁她便是同她为敌。”
“明月昭昭不是我等蚁民能想的,我嗑他的颜就好了。”这不是跟现代的偶像明星一样?
“只不知是谁家的少年郎?”能得个手书签名也好啊!
“嗑颜?”王家族姐又是奇怪的一笑。
但她有些喜欢春华不攀附的性格,为她解疑,“这是瑞景亲王的一只,虽然姓程,但也是皇族,只是他们这一支从来不热衷权利,爱好学术,正是昭明女帝的后裔一支,据说富可敌国,虽不是皇族,但整个大宣谁不敬他们三分。”
说着王大姑娘脸上还带了几丝敬仰,“当年延康女帝不愿结婚,还曾想从他家过继子弟入宫为皇,被当时的族长拒绝了,他正是那位族长的三世孙,当年若是他曾祖愿意,他也是妥妥的皇孙,让国之义,拥立之功,连圣人都礼让三分,他们家从来婚嫁自由,这一百多年也娶过平民,你若是有科技天赋,他日考入研究院,还是有可能的。”
“真是宁静淡泊!”春华讪讪的一笑。
“嗯嗯,他家是整个长安大家都想嫁入的豪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