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烧掉额头前的几束刘海。
果然,要当心火烧头发。
常璎在他身后捂嘴偷笑,原来看人点火这么有趣。
想当年在天界,她刚学会点火时,都把头发烧秃了,直接一个清朝剃发额头的造型,导致她那两个月一直带着斗笠。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天上的星星看的一清二楚,流星都划过20多次了。
常璎正准备起身帮忙点个火,先把今夜过去,毕竟原始山林中再不点火,狼什么的都要跑出来了。
正巧看见蒋安俊指尖冒出一团适合大小的火焰。
常璎刚迈出的脚,就又收了回去。
“表现不错。”常璎夸赞道。
蒋安俊很是抱歉地说:“对不起,这顿饭太晚了。”
“小事,我又不怕饿!这么多零食呢。”
零食确实不少,薯片,辣条,瓜子、坚果、话梅、饼干……
仿佛是家门口的小卖铺,应有尽有。
聊天的功夫,蒋安俊手可没闲着。
不会做饭的他,却是烤鸡的一把好手。
从小跟随部队去野外拉练,同伴们人人都是烧烤好手,野外生存必不可少的就是野味。
他也是跟着同伴学的,这种山间野味,只撒盐都香的不行,肉质里的油脂都被大火激发出来,焦焦脆脆的,外面包裹着一层油脂。
他先拽个鸡腿递给常璎,常璎一嘴咬下去,满口爆汁!
“就你这手艺,不开烧烤店简直亏大了。”
蒋安俊笑着一手打转烤鸡,另一手给自己扯下一个鸡腿,“那就等退休后吧。”你在我身旁,咱们俩人守着这个店铺,悠哉悠哉过着小日子。
俩人看着电影,吃着烤鸡,喝着啤酒,正轻松自在。
突然一阵阴风袭来。
喜欢我的闺蜜是阎王()我的闺蜜是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