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势已经蔓延到包房内,郑宇哲能感受到到脸上水渍正在迅速蒸发,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但身子却不能动弹分毫。
“救我!快来人,救命!”
风度?那是活人才能拥有的东西,死人是不会在乎风度的,郑宇哲想活,对这个世界依然无比的眷恋,他不想死,还有太多没有享受完的奢华等着他去享受,火苗越来越近,郑宇哲闭上了眼睛。
听天由命吧。
碧蓝的天空,陈朔摘下墨镜,享受着新的一天带来的勃勃生机,身旁放着一份朝鲜日报,里面报道了玉馆昨晚失火的消息,郑宇哲现状如何,报纸并没有过多叙述,郑家几十年的经营自然不会让自己的继承人名头人尽皆知。
无人员伤亡,很简单的几个字,看来郑宇哲捡回了一条命,随手把报纸扔进垃圾桶,陈朔把行李箱塞进车子,人也跟着钻了进去。
见陈朔坐好,李戬便启动了车子朝机场驶去。
“你电话扔了没?”李戬望着前方,眼斜过来问道:“要是还没扔,就再打一个电话吧,打完估计也就登机了。”
“打给谁?”陈朔问道。
“又不是我打,为什么问我?”李戬看了眼陈朔,说道:“想给谁打就给谁打,你脑子里第一个浮现出谁,就打过去,国内的事情你不让我们帮情有可原,但是这里的事情我得帮你处理好,这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李戬的话外音陈朔自然听得出来,昨晚的动静如此巨大,用脚趾头都能猜出有这种胆量的人除了陈朔就不可能有第二个,虽然陈朔已经脱离星空国际,但以后郑宇哲想要找茬,李戬也必须得接招才行。
“实在不行,我让人去医院做了那小子。”陈朔决定斩草除根。
“省省吧你。”李戬骂道:“这事你要是再等个几年也就算了,护着郑家的那几个老不死的还活蹦乱跳着呢,那些人哪个不是动动嘴片子,那些议员大法官就得跑断腿的人物?郑宇哲的事情你不用管了,我能处理好。”
陈朔心中小小的感动了一把,于是掏出手机,翻了翻通讯录,发现一大堆自己陌生并且没有任何面孔记忆的号码,有制作人,有记者的,有投资商的,还有许许多多已经记不起样貌的艺人。
拨通了号码,陈朔把电话放到耳边。
嘟嘟嘟—
无人接听,也是,现在肯定在忙着通告或者其他什么的,想再放松一下听听那个声音,那个不会给自己任何负担的声音。也罢,挂掉电话,陈朔把手机抛出了车子,把头探出车窗,陈朔回头望了眼消失在水平线的城市。
再见了,首尔,但总有一天,我还会杀回来。
第两百六十一章 公元二零一一年
我这个人很懒,非常的懒,我不爱学习,讨厌学习,或者说,我讨厌浪费脑细胞去面对那些生涩的汉字和数学定理,有这种时间,我宁愿去睡一觉或者去公司的练习室多练会舞蹈。
写日记对我而言是做梦才会干的事情,不因为别的,只是嫌这项工作太累而已,出道多长时间了,连个像样的假期都没放过,哪有时间写这玩意?可人这辈子都会犯傻那么几次,我知道我不聪明,所以竟然开始喜欢写起了日记。
每天通告表演,其余的时间我应该泡在咖啡厅或者美容,可我偏偏冒出了个荒唐的念头,写日记,真是件有趣的事情。
第四百天,整整四百天,有时候是笔记本,有时候是电脑,我终归是坚持了下来,至于到底是为什么,其实,很多事情根本没有原因不是吗?
我讨厌直视内心,这样会看见一个赤裸裸的自己,没有遮掩,没有保护,我会很怕,很想有个人能来保护,之前有,但是丢了,以后可能还会有,我希望那一天早点来,我很坚强,对的,我很坚强。
又是新的一天,加油吧。
娟秀的英文落在笔记本上,郑秀妍写完了最后一句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起了写日记的习惯,大概有一年,又或者还要多一点,不管怎么说,原本不好看的英文,也写出了那么一点点属于自己的味道。
郑秀妍不喜欢用韩文,对她而言那些方块字实在太浪费力气和笔墨。记录下一天的点点滴滴,有时候很多。有时候只有几段,有时候可能就只有一句话,除了坚持七年练习生以外,郑秀妍不记得自己还对别的事情如此执着过。
“你现在当职业作家我想都是件不错的事情了吧?”赵胜景端着两杯咖啡走进了庭院,不远处,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在认真的拆解着一只恐龙玩具,昔日的那些人,如今又全都变了个模样。
把笔记本放回包里。郑秀妍白了赵胜景一眼道:“这世上还没有哪个作家是靠写连语句都不通顺的日记成名的,赵胜景,不会拍马屁以后就不要拍了,你这话怎么听都像是在嘲讽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