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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满布在她肌肤上的咸泪。

晚餐过后,简品蕴踏进她向来极少涉足的书房,因为里头全是些厚度达到十五公分以上的厚重法律书籍,一方面是不打扰简品惇办公的正事;一方面是书房里的“课外读物”远远提不起她的兴致。今天她很反常地进了书房,也很反常地在书柜上东摸西摸,不时取下法律书籍来翻翻看看。

简品蕴选定了一本书,喉头一清,朗声诵读:“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十八岁以上之人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易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二十三条,引诱、容留、媒介、协助、或以他法,使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易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砰的一声合上书本,简品蕴趴在大书桌一角,抬头正巧挡住了简品惇正在处理的case文件,“啧啧,哥,你是高危险群耶!”

简品惇没理会她,抽开文件,换个角度继续看。

“我看到你亲未成年少女。”简品蕴没因为他的不理睬而觉得自讨没趣,迳自再说道。

“亲脸颊在国外是礼貌。”

“是呀,可是在台湾很可能被告性骚扰,这种案子你也处理过,不是吗?而且如果不是我不小心打扰,按照那样的速度,再两秒就亲到嘴巴了。”害她一直觉得自己那时像颗菲利浦大灯泡,坏人好事,通常这种事都是白目配角在做的,没想到有朝一日她竟沦为这种角色,唉。

简品惇表面不动声色,心底却发出了重叹。

蕴蕴说得没错,那时如果不是到药房买纱布的她回来,震醒两人,他会吻花漾,绝对。

他的举动,超过一个哥哥该有的行为,就算换成他的亲妹妹嚎啕大哭,他也不可能为了安抚人而如此对待蕴蕴,他明明没有半分逾越的想法,也那么单纯想分担花漾的不快乐,但他的举止似乎不受他控制,最早之前那次的不想英雄救美,接著是这次的安慰事件,让他向来总是骄傲自豪的自制力沦为笑柄,这算得上……晚节不保吗?

“蕴蕴,我衷心感谢你适时出现。”这句话,出自肺腑。

“为什么?!”得到这个答案的简品蕴反倒惊呼,她本来还以为老哥会赏她几句“不会晚点回来”的责备。“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指花漾没希望了?”

“蕴蕴,她只是个小女孩。她甚至比你还小好几岁。”他都觉得两人站在一块颇有父女的架势。

“小女孩总会长大的。”

“我知道小女孩会长大。而且会为了那个属于她的人而变得更美丽。”

“所以你那句『她只是个小女孩』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这是最大的问题。”

“照你这么说,今天有个女人,拥有花漾的身高、体重、娃娃脸五官和个性,唯一差别只在于她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你就可以接受?”

“你的问题太绝对,我不回答。”

“我替你答——对。因为这样你这个学法律的,不会认为自己像个恋童癖一样诱拐未成年少女。”知兄莫若妹,当了这么多年的兄妹,她好歹也将他的脾性摸透透了。“如果你在小女孩长大成漂亮女人之后就不喜欢她,那你绝对是百分之百的恋童癖,可是如果她长大了、成熟了、甚至是变老了,你对她的感情始于如一,那充其量只能算是美少女养成,不过是你提早遇见了她,这样想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呀。”

男人,一遇到自以为严重的问题就会猛朝牛角尖钻,越钻越进死胡同,却没想到只要掉个头、转个念,后头就有一条光明大道。

虽然有时候这种莫名其妙的固执会让人想推他一把,可是男人心里一不好受就会反应在行为举止上,到最后辛苦的却也是女人呀,还得负担男人的阴阳怪气。

“哥,我有没有在你的死胡同里杀出一条明路?”

“蕴蕴,你别搅和了……”脑子里的思绪已经够乱了,别再助它一臂之力往更混乱的方向走。“我对那种小丫头没有欲望……”

咚咚。骗人,心里有声音在反驳他。

咚咚。说谎,脑子里有人在反驳他。

别说了,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哥,她都没嫌你老牛吃嫩草,你还嫌人家青涩不入口噢?”很过分噢,得了便宜还卖乖,怎么算她都觉得是小花漾吃了亏吧。

“这不是问题重点——”

“睁只眼闭只眼,什么问题都不算问题。”简品蕴一手作势捂在他的左眼罩前,“你现在正好符合这个情况,为什么不乾脆打蛇随棍上,喜欢她的部分,睁大你的右眼,瞧得仔仔细细;不喜欢她的部分,换用你的左眼,随便瞟个两眼。”反正他现在左眼也看不到东西,正好什么缺点都瞧不见。

“你是在鼓励我逃避现实吗?”

“你要这么想也可以啦。”她不介意他换个说法,只要有所领悟就好。

“这是犯罪……”所有和未成年少女相关的法律条文本能地一条条在脑中跳跃,包括刑期和罚金——

“我又不是叫你一想通了就直接拐人家上床,那是犯罪没错。”对未成年少女出手,光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随便一条都教他吃不完兜著走。

“男人是禽兽,你没听说过吗?”只要开始陷下去,随之而来的欲望便会开始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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