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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和沐然深入交流体液的领导突然被打断,本来想要发怒,但罗莹手里黑洞洞的枪口无疑让他立刻认识到了这件事与自己无关。
他识趣地把裤子拉链拉好,站起身来,友好地说:“这位朋友,她今晚的时间就归你了。”
罗莹点头致谢。
她无意把这里的人杀死。
领导虽然是区属工厂的头,平时见过很多聚居点的大人物,但对这种背着刀、提着枪的人,他一直保持有非常礼貌的态度。
他还从一些渠道隐约听说过,在安城,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可以肆意杀人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不管这个闯进包间要带走陪侍小姐的是否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疯女人,他都不会去惹她。
她带着枪,说话的声音还可以更大一点。
反正只是一个陪侍小姐而已,自己大不了换一个。
走出包间,沐然低声说道:“姐姐,他怎么样了?”
罗莹没有回头,“他很不好。——你这样穿着出去会很冷。”
沐然应道:“麻烦你在门口等我一下,我换好衣服就出来。”
过得片刻,穿着红色长羽绒大衣的沐然走出会所大门,看到不远处侧身站着的罗莹,这时她才就着会所门口比较亮的风光,大致看清楚了这个陌生的女人。
她的气质非常冷冽,容貌不算太美,至少比自己应该要差一些。
身材很高挑,大约一米六八左右,穿得看上去不多,显得她的曲线即使在冬装之中也并不臃肿。
背上斜背着一个黑布裹起来的长条,沐然知道那是GRA的制式苗刀。
他是什么时候认识这种人的?
在沐然的认知中,GRA是一群非常特别的人,每个GRA在人群中都是那么的耀眼,鹤立鸡群,是和他们完全不同的一种人。
是电视和广播中一直在歌颂和赞美的英雄。
所以,自己竟然不知道男朋友的圈子里,还有这样一个英姿飒爽的人。
她沉默地走到罗莹身边,很自然地跟在她身后,沿着街道朝一个方向走去。
也许,他在看到自己竟然从事这样不堪的工作后,会立刻和自己分手的吧?
沐然在高三的时候进入的这家会所工作。
那时候,她就已经知道,凭自己的成绩肯定考不上大学,而男朋友还存了一丝希望,正在全力投入学习。
所以很多时候,放学以后沐然在不想回家的时候,却又不太方便打扰男朋友用功,就经常在外面逗留很久——父母工作都很忙,经常上夜班,她回家也是一个人,还不如不回去。
一个经常徘徊在街头的高三女生,引起无业人士的注意是很自然的事。
连续几次被混混骚扰的沐然没有告诉男朋友。
未谙世事的她很快中了混混们的圈套,要赔偿一大笔钱。
她不敢告诉父母,更不敢告诉男朋友。
在混混们的引诱下,她献出了自己的贞操,但是当三个混混分别在她身上获得了满足后,却拿出了她那不堪回首的照片作为威胁,终于被迫在放学后,成为了帝豪会所的兼职陪侍。
将近一年时间里,白天和夜晚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她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愈加不敢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他。
她害怕会失去他。
唯一的慰藉来自于他没有考上大学,所从事的工作收入虽然不算太低,但不足以让他有机会进入会所消费,也就无从知道她的这段过往。
值得庆幸的是,混混们已经很久不曾再来敲诈她,有不确定的消息说那几个混混死在某次街头械斗或者其他什么事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