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狗叫,难度不大,伤害性也不大,但侮辱性极强,黎诗诗已经迫不及待挺黎欢学狗叫了。
选定主题后,一行人交了手机,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一路往乡村鬼村主题屋走。
路上,麦小桑调侃地问黎欢,“难得看你强行狡辩的样子,说吧,到底是真还是假?”
从认识黎欢开始,在麦小桑眼里,黎欢一直大气且飒,走的就是大女人风格,完全跟“怕”字不搭嘎,虽然说世间只要是人就一定会有弱点,身为女人的她如果怕鬼,也不是不可能的,就像她和柳羡,不都怕吗。
不过,麦小桑更倾向于,黎诗诗主动挑事的嘴脸太讨厌了,黎欢是不是又在酝酿报复的好点子。
黎欢看了前面偷偷听她们说话的黎诗诗,朝麦小桑眨眨眼,低下声音回答:“没事的,小时候很怕,差点被吓破胆,但长大就好多了,你放心吧。”
麦小桑秒懂,马上附和:“啊,那不是有心理阴影,你还是别逞强了,趁现在出去还来得及。”
黎欢摇摇头,“不要紧,堂姐不是来过吗,到了吓人的位置她肯定会提醒我的。”
前面的黎诗诗偷听黎欢和麦小桑的对话,这下是更加肯定黎欢是真的怕了,心里更加笃定,等下学狗叫的人绝对是黎欢。
她回头对黎欢笑着说道:“放心吧,姐姐一定会陪着你的。”
每个主题都有包含着一个悲惨的故事,乡村鬼村当然也不例外,这个主题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被拐卖了到了这个村子里,被迫嫁给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周姓男人冲喜,没想到成亲当天,她被丈夫的弟弟QJ,丈夫就睡在一边看着自己的老婆和弟弟圆-房。
女孩被拐卖嫁人本就觉得屈辱,嫁人当晚还被QJ,哪里还能承受这样的屈辱,她奋力反抗被没有用,最后不堪屈辱,咬舌自尽,但怨气太重的她死后化成了厉鬼,回来寻仇,不仅杀了周家人,更杀了整个村子看着她受辱却无动于衷的所有人。
女人死的时候穿一身新娘服,因此死后被成为鬼新娘,而他们的目的就是进到鬼屋,帮鬼新娘完成最后一个心愿,助她投胎再世为人。
没一会儿,工作人员打开一扇门,放七人进去,跟拍摄影师并没有跟进,大家在鬼屋的表现,直接通过鬼屋自带的摄像头呈现给直播间的观众。
说明了注意事项后,工作人员转身走了,大门也被重新关上。
一行人打量面前的景色,此时大家正身处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院子里,仿佛一秒回到古代,大家左右看看,正不知道该从哪里走时,邓剑问黎诗诗,“诗诗,你不是来过吗,现在我们该往哪里走?”
见大家的目光全部聚集到自己身上,黎诗诗很享受这种被人注视的感觉,笑着说道:“这里只是入口而已,我们要去的古巷18号在外面呢,大家跟着我来。”
听她这么一说,大家都往院子外走,刚出来,眼前便出现了一条大约四五米宽的石板小路,街道干干净净的,不见人影,路边种着一些枯树,树上的乌鸦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就像静止的。而在枯树后,是稀稀疏疏的几间房子,墙壁颜色白中带着棕,屋顶是用黑色瓦片砌成的,远远看去,就像一张黑洞洞的大嘴,能一口把人给吞下。
说是主题屋,其实这里更像一个小型的村庄,比想象中要大得多,也阴森得多。
黎诗诗自告奋勇主动给大家带路,和邓建走在最前面,田辛和唐显垫后,剩下的三个女生被包围在中间,大家一起向着路的尽头走,寻找目的地,但越走,越发现不对,身边不知道何时起了雾,而且越来越浓,连周围的人都看不清了。
“啊,鬼呀!”
柳羡带着哭腔的声音划破天际,惊起了树上的乌鸦,嘎嘎几声飞远了。
只是让其他人奇怪的是,明明柳羡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但就是看不见她。
走在最前面的黎诗诗正想跟身边的邓剑说话,却发现邓剑早就不见了,正想去找他,肩膀却被人一拍,抬头就看到一个白脸的老者,举着一把滴着血的斧头正看着她。
“小姐,是您吗?我是王管家啊,我们等了你一百年,您终于回来了,快跟我回家吧!”
说话间,老者把一只只剩下森森白骨的手放在黎诗诗面前,吓得黎诗诗什么都顾不上,哇哇大叫地朝远处跑去。
与此同时,被分散的七人都遭遇了不同的人生经历。
黎欢听到麦小桑呵斥“别过来”的声音,正想过去找她,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灰白鬼突然出现在眼前,阴森森地问道:“小姐,你看到我的眼珠了吗?”
黎欢好整以暇地从头打量到他的脚,在心里暗自对比了一番,脸色白中带着青,头发长长的,凹陷的眼眶里渗出来的血液也很逼真,跟她上辈子当阿飘时,在医院见过的被撞死的鬼很像,不得不说,道具组挺用心的。
那鬼见黎欢一直盯在地上,很不开心自己被忽视,又阴森森地问:“小姐,你在看什么?”
黎欢指着他的脚,说道:“你踩到我的一万块钱了。”
那鬼似乎很意外,连忙往后跳了一步,指着光秃秃的地——大概太惊讶,以至于声音都忘了切换,一道可爱的女声气急败坏地说:“哪有,地上什么都没有,你别诬陷人!”
世界静止三秒。
随后,那只鬼飞一般消失在了浓雾之中。
“啊哈哈哈,‘你踩到我的一万块钱了’,下次去鬼屋,我也这样说!”
“炫富炫到‘鬼’面前了,果然什么事都不是钱不能解决的,连‘鬼’都是,哈哈哈哈!”
“学废了学废了,我算是知道了,只要自己不怕,就能做到连鬼都怕你,你看看刚刚那鬼跑得多快呀!”
“遇到黎欢简直是劫难,有点可怜刚刚那个女NPC,啊哈哈哈。”